对于伯克希尔的企业文化这个问题,笔者做过很多思考,但不敢肯定一定有了正确的答案,但相信以下观点可供各位参考,也非常欢迎其他追随巴菲特理念的同道中人赐教。
我的看法是,伯克希尔企业文化的精髓,是伯克希尔企业文化最为核心之处。首先,它必须是独特的;其次,它必须能够准确概括伯克希尔的特点;第三,它必须能从集团的层面解释伯克希尔的文化如何塑造了现在这个伯克希尔商业帝国。我个人认为伯克希尔的企业文化有以下三大核心:
第一,以商业伙伴关系为基础的集团最高层和股东之间的平等合作文化。
虽然伯克希尔的组织形式是公司制,但是巴菲特一直将伯克希尔的股东当成是自己的商业合作伙伴。他在和股东们沟通时,经常强调这一点,将这种合伙关系文化贯穿始终。他在向股东做信息披露时,也常常说他会假定自己和股东的位置互换之后,自己希望得到什么样的信息。巴菲特通过长期地介绍、解释自己的投资、收购、经营理念,反向“选择”伯克希尔的股东(也就是他眼中的合作伙伴)。长期下来,伯克希尔的股东确实成了一个很特别的群体。这个群体很少会像很多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东那样,为公司的短期业绩而耿耿于怀;相反,他们可以和巴菲特一样,用更长远的眼光去思考公司的未来。这为巴菲特创造了一个可以从长期角度为公司谋发展的良好的外在环境。
第二,以集团将子公司的经营权下放为特征的子公司高度自主的经营文化。(www.xing528.com)
这一点,实际上就是坎宁安先生所总结的九个特征之一的“权力下放”,也是众多伯克希尔子公司的管理人非常珍视的。由于巴菲特可以高度放权,他才可以将自己从几百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中解放出来,用自己的时间思考公司的投资、收购和集团的重大策略方向。
第三,以集团资金最大效用为原则的高度集中的资金配置文化。
巴菲特常常说,上市公司经常讲的所谓“税后盈利创历史新高”这样的话,不代表经营得出色。因为,只要增加投资,哪怕只是1%的回报,也能够增加整体的利润。所以,巴菲特强调以回报率而不是利润额来作为资金配置的标准,同时资本回报率也是他考核子公司管理人的目标之一。在这样的原则下,资本分配高度集中在巴菲特和芒格两个人的手中。巴菲特也一再说,资本分配就是他在伯克希尔的主要工作。在巴菲特和芒格的调度下,整个集团的资金灵活地在集团各个领域最有前景的地方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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