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对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是非常高的。对于伯克希尔集团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巴菲特首先要求他们要有非常高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的经营能力以及对自己的事业的热情。
换言之,巴菲特集中精力挑选操守良好、能力超强、充满对工作热情的职业经理人。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巴菲特在收购子公司时,将管理层的水平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如果管理团队达不到他的要求,他很可能不会考虑收购。因此,实际上大部分的伯克希尔管理层都是随着公司被收购一起加入伯克希尔大家庭的。
当管理人员经营伯克希尔子公司的时候,巴菲特要求他们假定[9]:
1.这家公司100%由管理人员自己拥有;
2.管理人员和其家庭在这个世界上的资产只有这么一家公司;(www.xing528.com)
3.管理人员至少在100年内不可以出售这项资产。
很明显,巴菲特的这三条要求,是希望管理人员把这些子公司当作是自己唯一的资产来经营,就是要求管理层要有“主人翁精神”。从具体操作上看,伯克希尔在收购一家子公司时,有时候只收购部分股权(通常在80%以上),留有部分股权给公司的创办人和主要经营者。内布拉斯加家具城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B夫人家族将公司控股权卖给伯克希尔后,继续持有内布拉斯加家具城10%的股份,而且继续经营公司,其经营公司的方式和收购前几乎没有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伯克希尔子公司的管理人员拥有的“主人翁精神”,并不仅仅来自他们所拥有的股权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巴菲特非常明白,伯克希尔子公司的管理人员绝大部分都已经非常富有,完全有足够的财力放下工作,天天在佛罗里达的海滩上晒太阳、泡泳池,或周游列国……总之,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去享受人生。但是他们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他们都对自己的事业有非常高的热情(用英文来说就是“passion”)。当你看见已经年满100岁的B夫人仍然在内布拉斯加家具城忙上忙下时,你可以理解:赚钱肯定不是她投入工作的最主要的驱动力。实际上,对于这些优秀的管理人员来说,享受人生的最佳方式可能就在于创造出伟大的事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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