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认为优秀的独立董事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求:(1)必须是公司的股东;(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智慧;(3)对公司的业务必须感兴趣;(4)必须完全独立。以上四点,其中巴菲特很看重第一点,认为这是让董事真正能够从股东的角度考虑问题的关键,但可惜的是目前在大部分国家都没有将这一点纳入。巴菲特还认为,以上四个要求,第二点(具有良好的商业智慧)是最难满足的。
各位也许会好奇,在这样的标准下,伯克希尔的董事会是怎样的呢?
2004年致股东的信中,巴菲特总结了2004年时伯克希尔董事会董事的几个共同点:“(1)每个董事的家庭至少拥有价值400万美元的伯克希尔股票;(2)没有哪个董事的家庭是通过(从伯克希尔)配发期权或者(伯克希尔)送股的方式获得这些股票的;(3)没有哪个董事从伯克希尔收到的咨询费或者董事费能够成为他/她的收入中的重要部分;(4)我们给董事提供标准的保险,但是没有给他们提供董事责任险。”
以上特征,可以说是对伯克希尔董事会很好的概括。虽然巴菲特不会每年都对董事会成员的特点作一些概括,我可以推测,如果明年巴菲特再做一个类似的概括,以上特征仍然会继续存在。当然,相信现在对每个董事的家庭拥有的伯克希尔股票的价值的标准肯定比2004年高得多。
那么,2016年伯克希尔的董事会里都有哪些成员呢?请看表3.1:
表3.1 伯克希尔集团董事会成员(2016年)

资料来源:伯克希尔2016年年报(https://www.xing528.com)
以上人士,除了霍华德·巴菲特是沃伦·巴菲特的儿子以外,其他人基本上都是巴菲特的朋友以及商界的领袖。当中,要数芒格、司各特、盖茨、墨菲等人和巴菲特交情最深。用中国大陆的话,这些都是巴菲特的“铁哥们”。整个董事会成员中,只有巴菲特可算是在伯克希尔的管理层(巴菲特既是董事会主席又是CEO)任职,其他的人,包括芒格,都没有在管理层担任职务。因此从定义上看,除了巴菲特以外,伯克希尔所有其他的董事都可以说是“独立董事”。但是在很多人的眼里,这个董事会或许不是那么“独立”,因为董事们和CEO的交情太深了。不过,这些董事们个个都是伯克希尔的股东,而且我们可以肯定他们都会从股东的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由于董事和股东的利益基本一致,因此可以说在伯克希尔的董事会里没有“代理人问题”。这是至关重要的。
公司治理,既关乎伯克希尔自身董事会的运作,又关乎投资项目的评估
我们以上的讨论,主要是从伯克希尔本身如何运作的角度来进行的。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在一般的公开市场上的股票投资中,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实际上,虽然巴菲特经常挂在嘴上强调的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质量,对公司治理较少提及,但巴菲特将要收购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治理也看得很重。巴菲特在这方面的经验,也是很值得投资者参考的。在迪士尼收购大都会/ABC公司之后,巴菲特对迪士尼股票的处理方式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很多人知道,前大都会/ABC公司(Capital City/ABC)董事会主席兼CEO托马斯·墨菲是巴菲特的好朋友。巴菲特曾经在不同的场合,大赞特赞墨菲,主要是出于对墨菲的信任,伯克希尔也买了不少大都会/ABC公司的股票,收获颇丰。20世纪90年代中期,迪士尼公司收购了大都会/ABC公司,而伯克希尔作为原来大都会/ABC的股东,在交易中通过换股的形式,获得了不少迪士尼的股票,成为了迪士尼公司的股东。迪士尼公司的主题公园和影音产品深得人们的喜爱,尤其对小朋友这一群体的影响力非常高,因此迪士尼公司也是“护城河”相当深的企业,而且品牌相当强大。从很多方面看,都应该符合巴菲特的标准。
但是,巴菲特对当时的迪士尼董事会主席的一些做法并不认同。例如,巴菲特对迪士尼当时的董事会主席迈克尔·艾斯纳(Michael Eisner)通过公司的期权获利超过7亿美元的做法有很大的保留。这样天文数字般的报酬,显然对其他的股东来说很不公平。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当时的迪士尼公司并不能让巴菲特信服。
墨菲在迪士尼收购大都会/ABC公司后,很快就退休了。1999年,巴菲特将持有的迪士尼股票卖掉了。当然,1999年美国股市已经形成了很大的泡沫,巴菲特卖出迪士尼的股票也可能因为他在1999年已经觉得股市估值偏高了。但我相信巴菲特对当时迪士尼的公司治理并不太认同,也是促使他将迪士尼股票卖出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做投资时,巴菲特会综合考察和评估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水平,若出现令他不安的情况,他会采取果断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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