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张使用之前中国古代档案的形态
1.甲骨档案
商周时期的档案,从出土实物和可靠的记载来看,已有甲骨文、铜铁钟鼎铭文、石刻、帛书和简册等等。中国对文书和档案最早的称呼,按现有资料来说,叫作册、典。据《尚书·多士》篇记载:“唯殷先人有册有典。”甲骨文也有册字和典字。所以,至少商代已有简册档案是可以相信的,只是至今未发现实物,详情无从考证。甲骨档案主要集中于商代,现在保藏的甲骨,多为盘庚迁殷到纣亡的273年间的遗迹。商代甲骨档案,从其载体材料和记录方式来研究,可以看出当时已达到相当可观的程度,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发展的水平。甲骨档案的文字是用铜刀或石刀刻在坚硬的龟甲兽骨上,其文字大者径逾半寸,小者细如芝麻,篆刻得规整美观。刻契甲骨文字的人,想必是具有很高技巧的书法家。甲骨文也偶有用笔写的字。从文字的不同笔体,以及在甲骨文中就有“筆”(“聿”)字来看,甲骨文字是用刀笔刻或毛笔写的。
甲骨文多是王室占卜及与其有关的记事文字,所以又叫卜辞。占卜虽然是迷信性质的活动,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是商王朝的一种重要活动。举凡祭祀、军事、农耕、牲畜,或者关于风雨、年成、疾病等事,都要卜问吉凶。因此,甲骨文的内容相当丰富,记载了商王朝的许多事迹,反映了王令、臣仆、巡游、征战、犁田、渔猎、天象、医药等各方面的情况。这些甲骨文书,多是比较集中地保存于宗庙所在地,有的按朝代排列,有的把龟甲和牛胛骨分别保存,有的龟甲还穿孔编连成册,可见,它们是被有意识地收集起来保存在库房的档案。商代甲骨档案的内容及其管理,显示了当时人们的智慧,它闪耀着中华民族的文明之光。中国有近四千年文字可考的历史,主要是以这些内容丰富的甲骨档案为最早的信证。它为研究我国奴隶制社会,比如考证商代的经济、政治制度、帝系、京邑、卜法、文字及其有关的许多领域,提供了比较系统的最直接的史料。这些古老的档案,不仅是我们国家的文化瑰宝,也是人类文明的历史珍品。
周代的甲骨文也曾陆续有所出土。陕西长安、扶风、岐山一带的周原等地,曾发现一些西周时期的甲骨,刻制的文字与殷商甲骨文相似。西周甲骨档案记载了周初不少重大历史事件,诸如周人伐商、牧野之战、周公东征和营洛邑等都在甲骨档案中有所反映。但是,出土的数量较之殷代显著减少。看来到了周代,甲骨已逐渐成为残迹,这并非偶然现象,而是当时历史条件使然。西周时期的农业、手工业远比商代发达,古代文化到了周代蓬勃地发展起来,典籍也逐渐地更加丰富。孔子所说的“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也反映了这种情况。周人懂得“敬鬼神而远之”,不像殷人迷信那么严重。由于用甲骨占卜习俗的变化,作为这种活动记录的甲骨档案,便在社会进步中退下了历史舞台。而今所见到的周代的文字记录,则以金文为多。
2.金石档案
关于金文、钟鼎、金石的称呼,在古今一些文著中曾有不同的理解和特指范畴。广义地理解,金石可以包括金属铭器和石刻,如《吕氏春秋·求人》中“故功绩铭乎金石”,有注为:“金,钟鼎也;石,丰碑也。”《墨子》则将金石与钟鼎盘盂分列。关于钟鼎铭文,其指也有所异,或只指金文,或又包括青铜彝铭与铁铸钟鼎铭辞,如《周代彝铭进化观》将铁铸刑鼎也纳入鼎铭。在中国近现代档案学研究中,对金石和钟鼎多取广义之称,对专指的则取特称。如对周代青铜铭文特称“金文”或“金文档案”,但在语言环境明确的条件下也以钟鼎文称之;而泛指的钟鼎铭文档案,则亦包括铁鼎之类的记事契文。
金文是铸刻在金属鼎彝器上的一种铭文,也称钟鼎文。一般是指冶铸在青铜器上的文字。古人称铜为金,故常称钟鼎文为金文。有铭文的青铜器始于商代,但数量较少,金文字数也不多。最初的青铜器,是供人作物件使用的,以后逐渐在器物上开始铸有几个字,以铭志制作人或物主,一般来说它们还不具有档案的性质。到了西周时期,青铜器手工业大有发展,不仅冶炼技术相当高,分布也很广,这给金文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已出土的周代青铜器有5000多件。由于周代奴隶制的发展和疆土的扩大,国家权力的加强,分封和征伐,以及科学文化活动等社会实践的发展,周代的许多青铜铭文具有了档案的性质。西周时期,许多青铜器铸造出来的主要目的不是欣赏,而是记事,甚至作为法律上的契约。钟鼎彝器中,作为记事和凭信的金文,无疑具有古代档案的性质,即为金文档案。
周代金文档案的内容相当广泛,字数也大为增多。根据现存青铜器来看,铭文记有祀典、册命、赏赐、志功、征伐、诉讼和契约等各个方面的事迹,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周代的阶级关系和社会制度。出土于陕西岐山的毛公鼎,铭载周宣王对其臣下毛公的诰命,竟长达499字。为了统治广阔的被征服地区,周初曾大规模“封邦建国”,即分封诸侯,这种制度在金文档案中有许多原始的载录。如江苏丹徒出土的宜侯夨簋,记述了西周初期成王封夨为宜侯,授予土地、人口以及“彤弓”“彤矢”等详细情况。西周后期,贵族之间的土地争夺加剧,如周厉王时期的散氏盘(夨人盘)铭文中就有记载:夨人侵扰了散人的地方,后来又用大片田地赔偿散人,两国核定疆界,双方誓盟并画成地图。这类金文,实际上是在中华民族的疆域里古代划定国界的契约。2003年1月在陕西眉县杨家村出土的27件青铜器铭文共4000余字,内容系统而丰富,时间准确而连贯,对研究西周谱牒档案具有重要意义,系统地证明了《史记·周本纪》所列西周王室世系的可信性,为西周年代学研究提供了新依据,印证了西周若干历史大事件的可靠性。如此翔实的大批金文记录,反映了我国奴隶制发达时期社会各方面的史实。承载金文的钟鼎器,质地坚硬,铭铸技术精巧,历尽沧桑,耐几千年的磨损,有许多仍然保持基本面貌。这些金文丰富了我国历史档案的宝库,为古代社会以及许多方面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史料。
金文档案随着青铜铭鼎的进化经历了一个兴衰的过程。郭沫若在《周代彝铭进化观》一文中,对青铜器的发展做了一番有趣的深刻分析。以岁时的春夏秋冬和人生的幼壮老死,比喻了彝铭的四个阶段:第一,铸器之意本在实用,兼或施之以铭,于本器无足轻重。第二,文化递进,器铭加详。入后更喧宾夺主,乃有专为勒铭而作器之事,有书史之性质,指有事须书,有言须记,并非后来的著书。此阶段以西周遗器为最著。第三,书史之性质变而文饰。第四,铭辞之书与文饰性质俱失,复返粗略之自名或“物勒工名”。这一规律性的概括,对我们研究金文档案颇有启迪。并非一切带有文字的铭器都是档案,只有以记事为主要目的或主要起记事作用的钟鼎文保存下来,才具有档案性质。金文档案的鼎盛时期在西周,东周以后,由于其他记录材料的使用,社会信息的增加,钟鼎文一般已不适应,因而逐渐衰微。但是,金文被称为历史档案,它和甲骨文一样,是我国独有的古代文献和人类文化珍品。
我国古代具有代表性的铁质钟鼎文档案,大致产生于冶铁业发展和成文法公布的春秋时期。古代冶铁业的兴起使铁器的使用逐渐普遍,为铁鼎铭文的产生创造了物质条件。从社会条件来说,则出于当时社会政治斗争的需要。据《左传·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记载:“三月,郑人铸刑书。”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郑国大夫子产首创刑鼎,即将严厉的刑法公布出来,让人不敢违犯,同时也削减贵族任意独掌法律的特权。因在铁鼎上铭以法律条文,故称刑鼎。过了20多年,晋国也铸刑鼎。刑鼎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适应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需要,国家采取的文件公布形式。所以在子产之后,各国大多相继制定和发展了成文法。在中国历史上,真正成文法公布的兴起,大致就在这一时期。刑鼎作为国家法律文件的发布形式,可以存查并留传于后世,无疑具有档案的性质。
由于金属工具的使用及其他社会背景,在中国曾有一段时期石刻比较流行,其中有些可称为石刻档案。据有关资料记载,殷代有极少数石刻,西周尚未发现,东周以后逐渐增多。最著名的当首推东周初年的10块“石鼓文”,其形有如圆桌,前人说它像鼓,故别称为“石鼓”。对于石鼓成文的年代说法不一,据郭沫若《石鼓文研究》等考证,其为秦襄公八年(公元前770年)所作。石鼓文主要记述了当时游猎的情景,所以又被称作猎碣。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较有系统内容的刻石文字记录。
秦汉以后,石刻碑碣大量出现。随着铁器时代以及秦汉统一帝国活动的发展,石刻档案进入盛行阶段。不仅数量增加,内容也较丰富,既有帝王出巡、狩猎、宣扬功德、生产活动、社会重要事件的记述,也有颁发政令、规定法纪的文告,以及其他等等。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琅琊台石刻,就有诏令“普天之下,抟心揖志。器械一量,同书文字”等内容。地方政府也有采用碑刻形式记载要事,或发布文告,并镌以官印。采用这种形式传知的范围广大,又有利于长久留传,因而直到明清、民国时期仍有所见。几千年来,我国石刻档案保存下来许多难得的历史资料。现在人们所称的金石档案,还包括诸如铁券、金册等一些金属载体形式的档图案,多是王朝对有功臣官和有关首领人物的册封。这在民间传说中常有出现,如《水浒传》里有取铁券以证功免罪的故事,也是这类历史事实的一种反映。至今,我国有些档案馆和博物馆还保存有古代铁券和金册等实物。例如,明朝皇帝赐给右军督李文的铁券誓书,券中记有战功,特封“高阳伯,食禄一千石”,以及“若犯死罪免尔本身一次”等内容,镏金的阴文,金光闪闪。又如清政府颁发给达赖五世和达赖十一世的金册,至今光彩夺目。这些都是当时的贵重文书,现在成为稀世的古代档案和文物珍品。
3.简牍档案
金石档案虽然坚固耐久,但其载体比较笨重,制造铭刻也比较费工,且不便于传递。所以自商周直至东晋时期,特别是从周代到汉代1000余年间,多用竹片和木板撰写文书与保存档案,通常称作简策、简牍、简书等等。《诗经·小雅·出车》中有“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的记述。对于这些载体的叫法和当时的使用方法,后人的考证和所做的一些结论各不相同。这里以较有代表性的文著为主,作为研究档案沿革的参考。晋人杜预《左传序》说:“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唐人孔颖达《春秋左传注疏》说:“简之所容,一行字耳。牍乃方版,版广于简,可以并容数行。”至于简片是因数字和片数多少而成册,抑或根据事之大小而成册,则说法不一。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单之一札谓之简,连编诸简,乃名为策”。从许多出土的简书和有关文献分析,一般来看,为了记述和传达一定的事务,须将竹木简片编连成册。例如,有些法令、户口、赋税、器物数量,以及有关的活动,就写在简册上,并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等有关机构作为档案保存,有的还要上报。现在说的“造册上报”,就是从那时传下来的。
多年来,我国各地曾先后出土了大量古代简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时活动的直接记录,属于古代档案性质。20世纪30年代在西北居延(今内蒙古境内)汉代烽隧遗址中发现1万余枚汉简,称作居延汉简,现存台北历史语言研究所。后来在湖南、山东、江苏连云港等地也有汉简出土,20世纪50年代从长沙楚墓和信阳出土有战国时期的简册。1973—1974年,考古工作者在居延地区又发掘出汉简约19000枚。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秦墓中出土的1000多枚竹简,有秦始皇时期南郡守腾的文书,秦代的律法原文和释文,以及其他方面的书籍。20世纪90年代初在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发掘简牍约2万枚。1996年10月,湖南长沙文物工作队在长沙市走马楼西侧的古文化遗址的第22号古井内发现了三国孙吴纪年简牍数万枚,共20余万字。此次出土的吴简如此之多,堪称三国时代考古的惊人发现。这批吴简详细地记录了当时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经济关系等,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史,特别是三国时期的政治制度、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及赋税制度等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因此,长沙吴简的出土被认为是20世纪以来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考古成果之一,被一些学者称作是继殷墟甲骨、居延汉简、敦煌遗书和清朝大内档案之后我国近代史料的第五大发现。我国至今仍保存有2000多年前的、如此丰富的竹木载体的古代档案,乃为世界所罕见,也是人类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迹。
简牍取材和书写比较容易,编连篇幅比较灵活,也较便于保存和传递。但是普通的竹木材料要制作成简牍,也需要一番工夫。河南省汲县、信阳等地战国墓中曾发现成套制作竹简的青铜工具,有锯、锛、削、刻刀和锥。对新竹要先行烘干杀青,也叫汗青,就是“以火炙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既好写又防腐。后来“汗青”又成为简策书史的同义语,如“留取丹心照汗青”一类的名句就源于此。我们现在还能得见古代大量的简册,可能也和当时的技术处理不无关系。
在当时的条件下,简书是一种比较进步的记录方式和信息载体,它在10多个世纪的岁月里充当文书、档案以至书籍的主要成分,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从皇帝诏令御书、政府文告,到民间文书信件,都写在这些竹、木片上,存留至今,有着宝贵的史料价值。在出土的简牍档案中,有记录汉代近百个医方的“武威医简”;有记录着6种烽火警戒信号、从长安到张掖郡之间驿站里程和站名、烽火速度——“每时行百里,昼夜约千八百汉里”的“烽火简”;有我国最早的通缉令,内容为广陵王大姊的婢女私逃民间,后有要案牵连,丞相发令全国进行通缉;还有我国最早的官民经济诉讼案卷简册,完整地提供了汉代刑狱诉讼的宝贵资料。国内外学者对简牍档案做了大量的研究和编辑工作,如1980年出版的《居延汉简甲乙编》囊括了1949年前出土的全部简牍。除中国外,在日本、英国等地亦有木简档案出土。
4.缣帛档案
与简牍几乎同时产生的还有缣书、帛书。据有关专家推测,帛书可能与典册一样,在殷商时期即已有之。从考古发掘的材料得知,商代织物除麻布之外,还有丝织品的绮和刺绣,说明丝织业在商代已发展到一定的水平,这就为使用丝织载体的文书和档案提供了可能性,但是迄今未见实物。春秋战国之际,纺织业较前更为发达,丝帛麻葛逐渐遍布城乡,既可做衣着,又可做书写绘画材料。因而出现了帛书、缣书、增书等称呼,兼指文书、档案和书籍。《墨子·鲁问》篇云:“攻其邻国,杀其民人,取其牛马粟米货财,则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在《兼爱》和《非命》等篇都有“书于竹帛”“书之竹帛”一类的记载。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秦汉以后,在简牍仍然大量使用的同时,一些贵重文书用丝织的缣帛书写的逐渐多起来。人们所熟悉的苏武牧羊的故事,《汉书·苏武传》记有:“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书,言武等在某泽中。”用缣帛书写的文书可以舒卷,所以又称作卷、卷轴。现在保存下来的缣帛档案,有从长沙楚墓中出土的帛书,属于战国时代的古文书。汉墓中发现有较多的帛书,其中有我国迄今所见的最早的舆图档案,也是世界上迄今已发现的最早的地图。
缣帛作为文书和档案的载体材料,比起竹木简牍显然更为进步。使用简牍上一奏章,竟有多达3000片的。秦始皇处理公文也有“衡石量书”的记载,一天要读几十斤甚至上百斤的文件(秦时一石相当于今天的30千克左右),批阅如此重量的公文多么不便是可想而知的。帛为丝织品的总称,缣是双丝的细绢,以比较精制的丝绸为书文和存档的材料,轻便柔韧,剪裁灵活,传递和保管都比较方便。文书、档案的载体形式,对其承受的信息量和文种体式等都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如春秋战国特别是秦汉以后舆图档案的产生与发展,显然是缣帛为之提供了良好的载体条件。所以直到近现代,仍有以帛书形式撰文和绘图的。
我国现存的甲骨文以及一些钟鼎文、石刻、简牍、帛书、铁券、金册等古代档案,现在多保存在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部门,甚至流散在异国他乡。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这种保存现状,并不影响它在历史上确属文书以至档案的固有属性,也不损其为现今文物、图书和档案的双重性。由于这些材料当时是为直接记录和传递信息而使用的,其目的在于“备忘”“约剂”“信守”“诰命”“上报”,或存录而“传遗后世”,因此具有明确的档案性质。
(二)纸张使用之前外国古代档案的形态
1.石刻档案
石刻档案在世界各地分布甚广。外国的石刻档案最早出现在古代埃及。约公元前3000年时,埃及人把象形文字刻在各种形状的岩石上,记录他们的活动或颁布法律。石刻档案在古代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以及希腊也有发现,它们是研究上古时代历史的重要史料。目前留存于世的著名的石刻档案有五个。
(1)梅腾自传
这是迄今所知道的最早的传记性石刻档案。梅腾是古代埃及的贵族,大约生于埃及第三王朝末至第四王朝初,即公元前29世纪左右。梅腾自传是刻在他墓室里的象形文字铭文,记述了他的公职生涯,列举了他一生中接受法老恩赐所获得的财富。这是一份研究古代埃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财产结构的重要史料,现存柏林博物馆。
(2)巴勒莫石刻
这是埃及最古老的纪年石刻档案,因1877年出土后一直保存在意大利西西里岛巴勒莫博物馆而得名。该石刻今只残存部分断片,为一小方黑色的玄武岩,高432毫米,宽241毫米,厚64毫米。该石刻两面刻字,内容是古王国第五王朝(约公元前26世纪—前25世纪)以前的法老名单,以及法老们远征努比亚、腓尼基等事件。这些事件是用法老在位的年份来纪年的。该石刻是研究古埃及国家早期历史的重要史料。
(3)汉谟拉比法典
这是两河流域阶级社会第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公元前1792—前1750年)在位时刻制,原文刻在一个圆锥形黑色玄武岩石柱上,亦称《石柱法》。1901年,法国考古学家雅克·戴·莫尔根在古代埃兰都城苏撒(今伊朗胡泽斯坦境内)遗址发现。该石柱高2.25米,上部有71厘米高的浮雕,表示太阳神沙玛什端坐在神台将权杖授予国王汉谟拉比的情形。浮雕下面是用楔形文字刻的法典正文,所用语言为古巴比伦方言,共282条,发现时已有35条被磨损,无法辨认。后因在两河流域北部的古代亚述首都尼尼微遗址发现了一份完整的汉谟拉比法典泥板副本,补全了石刻中的缺损部分。法典分前言、条文和结尾三部分。前言表明国王对诸城之神的虔诚和众神对他统一王权的信任,结尾部分是对国王的歌功颂德和对企图破坏法典者的诅咒。条文实际是案例汇总,内容涉及诉讼和司法、财产、兵役、商业、婚姻、租赁和雇佣、奴隶买卖和处罚等各种社会生活。它是至今收藏的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奴隶制法典,是研究古巴比伦社会历史和法权史的珍贵史料,现藏于法国巴黎罗浮宫博物馆。
(4)罗塞达石碑
1798—1799年由远征埃及的法国军队发现,内容是公元前196年埃及祭司对法老托勒密五世的歌功颂德。碑文用三种文字——僧侣体象形文字、俗体象形文字和古希腊文字刻成。1801年法军退出埃及以后,该石碑被英国人占有,现存英国伦敦博物馆。
(5)墨西哥石碑(www.xing528.com)
在墨西哥发现的西半球最早的楔形文字石刻档案,是2006年世界考古学最重大的发现之一。石板上的图案和雕刻品的次序说明它们是一种古老的语言,而不是宗教方面的圣像画或装饰品,但目前尚无可用来进行对照研究的文字样本,其内容无法解读。
2.泥板档案
泥板档案主要发现于古代两河流域,在埃及、西亚和希腊克里特岛等地也有出土。古代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开始使用黏土制成各种形状的泥板,再用细绳在泥板上压出格线,用削成三角形的木棒、骨棒或者尖石棒,把文字刻在或压在泥板上。需要长期保存的泥板,用火焙烧,只需短期保存的则放在太阳下晒干。起初,文字是从上往下、从右往左书写,以后改为从左往右横写。最初使用象形文字书写,后来改用楔形文字。泥板大小不等,如在尼尼微出土的泥板档案,大块的长2.7米,宽1.95米,小的还不到2厘米。
楔形文字泥板上的文字符号是极难辨认的。英国人詹姆士·史密斯在解读楔形文字方面有重要贡献,他从西亚的发掘废墟中收集了几千块泥板档案碎片,整理后译成英文。楔形文字的译解成功,使学者们获得了说明古代两河流域各族人民经济、社会制度、政治史及文化的最珍贵史料。
使用泥板制作文件延续了2000多年,有资料记载,最后一件泥板档案是在公元前75—前60年制成的。泥板的使用从两河流域扩及埃及、赫梯、希腊、波斯等广大地区。世界各国通过考古发掘的泥板档案已有100多万块,其大小不一、形状各异,多散存在各国的博物馆并以出土地点命名。
(1)拉伽什泥板
拉伽什泥板约有5万块,19世纪以来由西方一些考古学者在两河流域古代苏美尔的拉伽什城(现属伊拉克)发现,制作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其中有关贫民和寺庙下层祭司起义,推翻卢伽尔安达的统治,拥立乌鲁卡吉那为拍达西(即国家首脑)的两块泥板档案,现保存于巴黎罗浮宫博物馆。
(2)西帕尔泥板
西帕尔泥板约有6万块,1893—1894年出土于古城西帕尔(现属伊拉克)太阳神神庙遗址,属神庙档案库的收藏物。
(3)哈图萨什泥板
哈图萨什泥板有2万多块,1905—1907年在古代赫梯国首都哈图萨什(现土耳其境内)被发掘,属公元前15世纪—前13世纪前后的制成物。
(4)埃勃拉泥板
埃勃拉泥板有16000多块,1975年由意大利考古工作者在叙利亚北部古代埃勃拉王国王宫档案库遗址发掘出土,属4400年前的文字记录。
3.纸草档案
纸草是古代埃及人在公元前3000到前200年发明的一种书写材料。纸草又名纸莎草,是一种水生纤维植物,生长在尼罗河畔的沼泽地带。它的根茎部呈乳白色,含糖及淀粉,可食用;其扁平的叶子可编织筐篓和舟船,但它最大的用途是用来造纸。其加工方法是,剥去纸莎草茎秆外皮,把白色瓤子剖成片状用水浸泡,捞出后捶打、加压,干燥后即成为可用于书写的纸草。纸草吸水性极佳,质地柔软,表面平滑,易于书写,既可展平存放,也可卷成卷轴保存,有些卷轴是由若干张纸草粘接而成的,有的长达数十米。书写的墨水用乌贼汁液或煤黑的混合物制成,笔则用芦苇或灯芯草制成。公元前4世纪以后,纸草纸与羊皮纸并用,到11世纪停止使用,使用时间长达4000多年。起初,只有埃及使用纸草纸,以后传到腓尼基、希腊、罗马等地。纸草纸作为一种书写材料,对人类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存于世的著名的纸草档案有两个。
(1)哈里斯大纸草
哈里斯大纸草,它是公元前1164年埃及法老拉美西斯四世为追记其父法老拉美西斯三世的功绩而写成的。1855年,在埃及底比斯近郊一座墓中发现,因被英国人哈里斯买去而得此名。该纸草档案由79张纸草纸粘接而成,长约40米,宽约1米,呈卷轴形,是已出土的纸草档案中最大的一件。文中详尽地列举了拉美西斯三世给予各神庙的一切赠品,以及埃及最大神庙的全部财产,还绘有彩图及法老在神前祈祷的图像。这份纸草是研究公元前12世纪古代埃及新王国末期经济史的宝贵史料,现存伦敦大英博物馆。
(2)伊浦味陈辞
伊浦味陈辞,亦称伊浦味箴言。因藏于荷兰莱丁博物馆,故又称莱丁纸草。它是古代埃及上层代表人物伊浦味目睹公元前1750年左右埃及发生的一次奴隶起义情景之后,写给法老的一份报告,写成于新王国末第十九王朝或第二十王朝,发现于开罗附近的萨卡拉墓地。其中有“大地像陶轮一样翻转起来”“法老被穷人掠走”“官吏被打死”“档案库也被打开”“租税表册和审判庭的法律纸卷(指纸草卷)遭撕毁”等句子。全篇虽首尾已毁,但仍是研究古代埃及史的宝贵史料。
纸草档案的大量发掘,引起了各国学者的重视,形成了研究纸草文献的热潮。到19世纪下半叶,便产生了历史学的一个新的分支学科——纸草学,专门研究古代纸草文献。
4.羊皮纸档案
羊皮纸并非都是由羊皮制成的,除羊皮外,还有小牛皮等几种经过加工的兽皮,因羊皮居多,故取名羊皮纸。相传在公元前3世纪时,由帕加马王国最先发明,继而帕加马又成了羊皮纸贸易的集中地。“Parchment”(羊皮纸)一词是从“Pergamos”(帕加马)转化而来的,现已成为英、法、德、意、俄等西方文字的通音词。
羊皮纸具有耐用、柔软、磨光后可两面书写的优点。一般分为普通羊皮纸和羔皮纸,普通羊皮纸是指经过加工可以用来书写的绵羊皮、小牛皮和山羊皮;羔皮纸则是从小牛、小羊或羔羊皮中选取的优质皮,较普通羊皮纸美观、洁白和光滑,在中世纪的欧洲,各国常用它书写重要文件。古希腊最早使用羊皮纸的记载,大约是公元前189年—4世纪;古罗马人用羊皮纸代替了蜡板;英国人从1199年起把重要文件以全本或节本形式抄录在羊皮纸上保存,形成了数量十分可观的副本。羊皮纸在公元前3世纪—13世纪是欧洲各国长期使用的一种主要书写材料,11世纪之前一直与纸草纸并用,14世纪以后,由于中国造纸技术的传入,逐渐被纸张取代。但到了18世纪,他们仍用它书写重要法典,以示庄重。比如美国的第一部宪法、《独立宣言》、《人权法案》均书写于羊皮纸上。
欧洲许多国家以及北美国家的档案馆都保存有羊皮纸档案。法国和俄罗斯收藏有7世纪的羊皮纸档案,南斯拉夫藏有1022年的羊皮纸档案。意大利和俄罗斯还有专门机构研究羊皮纸档案的修复和保护技术。
5.蜡板档案
蜡板即涂了蜡的薄木片。古希腊和古罗马除使用纸草纸作为书写材料之外,还使用蜡板,故形成蜡板档案。蜡板的制作方法是,先加工好薄木片(一般为长方形),然后把蜡涂在上面,为防止损坏字迹,木片四边涂的蜡要厚于中间,最后在蜡板的一端打上供穿绳用的洞孔。一份蜡板档案一般由3块蜡板串成。蜡板因易于磨损,主要用于书写临时性文件,如信件、统计材料等。需长久保存的文件要抄写在纸草纸或羊皮纸上。蜡板档案存留下来的不多,但使用时间却相当长,直至欧洲中世纪末才停止使用。
6.金属档案
金属档案包括铅板、铜板、金片等金属材料。古希腊曾用铅板书写信件。1983年,罗马尼亚的考古学家在黑海培雷桑岛上的一个古代居民点遗址,发现了一片火柴盒大小的铅片书信,用古希腊文字书写,属公元前6世纪下半叶的金属文字遗物。古罗马有“十二铜表法”之说,就是将民法刻写在12个铜表上加以公布,时间约在公元前450年。20世纪80年代初,斯里兰卡的考古人员在本国进行考古发掘时,发现了一份刻写在金片上的档案,共7片,重2千克,属1500年以前的档案。
7.棕榈树叶档案
棕榈树叶档案在古代印度、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曾广为使用。棕榈树叶有扇形和非扇形两种,经蒸煮、刮平、涂上麻油加以浸润,便可用于书写。棕榈树叶档案一般用细绳串起来,用两片木板夹好,再用布包好捆起来保存。棕榈树叶,梵文为“Pattra”,音译“贝多罗”,在我国称其为“贝叶”。书写在棕榈树叶上的佛经称为“贝叶经”,我国西藏、青海、云南等一些著名佛寺均藏有贝叶经。在印度、缅甸、日本等亚洲国家,以及德国的官方和私人收藏机构中,都保存有棕榈树叶档案文献。
8.桦树皮档案
桦树皮较坚固耐用,而且本身含有可以防虫蛀的保护剂——桦树油,所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收藏有这种档案。桦树皮必须经过加工才可用于书写,其尺寸大小和保管方法,类似于棕榈树叶档案。印度现收藏有产生于450年的桦树皮档案,被称为婆罗门手稿。俄罗斯收藏有几百卷11—15世纪的桦树皮档案,包括书信、控告状、账目等,出土于古代罗斯城诺夫戈洛德。在美国收藏有印第安人拉德瓦尔族在1849年送交给总统的白桦树皮请愿书,请求准许他们从苏比湖迁徙到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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