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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中关于消费者的界定及权益保护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非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人。其三,在属性层面,不以或不唯一以消费目的为界定标准,而特别强调消费者的自然人属性。根据规定,消费者具有四项法律特征。

《经济法》中关于消费者的界定及权益保护

消费者,英文为Consumer。科学上的定义为,为食物链中的一个环节,代表着不能生产,只能通过消耗其他生物来达到自我存活的生物。

可见,消费者首先是与制造者相区别的。美国权威的《布莱克法律词典》对消费者的定义是:“消费者是与制造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相区别的人,是指购买、使用、保存和处分商品和服务的个人或最终产品的使用者。”其次,在商品交易领域,消费者则是与商人相区别的概念。《牛津法律辞典》认为,消费者是指“那些购买、获得、使用各种商品和服务(包括住房)的人”。即消费者购买或者接受某种商品或者服务,不是为了交易,而是为了自己利用。

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于1978年5月10日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届年会上,把“消费者”定义为“为个人目的购买或者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我国在这一定义的影响下,首次在1985年6月29日颁布的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中规定“消费者”是为“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没有对消费者的定义做出直接明确的定义,但其第二条将“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界定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并指出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非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人。(www.xing528.com)

关于消费者的概念,在各国法律和一国各部门法中亦不尽相同。目前,按确认标准的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种。其一,在经济层面,凡是在消费活动中,为生产或生活目的消耗物质资料的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不论是生活消费还是生产消费,也不论是生活资料类消费者还是生产资料类消费者,都属于消费者之列。其二,在消费目的层面,消费者仅指因非商业性目的而购买商品、使用商品的人。所谓非商业性目的就是仅限于购买者自己的消费,而不是用于转卖或营业。其三,在属性层面,不以或不唯一以消费目的为界定标准,而特别强调消费者的自然人属性。

根据规定,消费者具有四项法律特征。第一,消费者的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第二,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第三,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第四,消费者的主体是公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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