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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公司负责人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是一种组织体,其公司法人的意思是由公司机关实现的,而组成公司机关的自然人具有意思能力,所以公司法人的行为也是由公司机关的自然人代表其进行的。代表公司法人的自然人,即为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负责人主要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济法》公司负责人

公司是一种组织体,其公司法人的意思是由公司机关实现的,而组成公司机关的自然人具有意思能力,所以公司法人的行为也是由公司机关的自然人代表其进行的。代表公司法人的自然人,即为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负责人主要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我国《公司法》第146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公司负责人的义务和责任(www.xing528.com)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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