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具体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任何法律规范本身不能自动确立法律关系,只有存在被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事实,才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这里被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
根据法律事实的发生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一般将其划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1.事件
事件指同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或者说是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事件作为法律事实,只限于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构成法律事实的事件有两种情况:①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火灾、雷电、冰雹、海啸、洪水等;②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人为事件,如战争、政变等。
2.行为
行为指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或者说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行为根据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两种。
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而受到国家法律保护,能产生行为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合法行为还可进一步分为经济合法行为、经济司法行为、公证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为,即侵犯其他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利益的行为。违法行为是一种法律上无效的行为。
(二)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
1.法律行为的特征
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行为是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这一方面表明法律行为应是行为人有意识创设的、自觉自愿的行为,而非受胁迫、受欺诈的行为;另一方面表明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以达到预期目的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法律行为的目的性是决定和实现行为的法律效果的基本依据。(www.xing528.com)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行为人仅有内心意思但不表达于外部,则不构成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也不能成立,行为人表达于外部的意思如果不是其内心的真实意思,法律行为原则上也不能成立。
(3)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法律行为只有从内容到形式均符合法律要求或不违背法律的规定,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也才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否则,该行为不但不会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非法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例如侵权行为。
2.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是,已成立的法律行为不一定必然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具备一定有效条件的法律行为,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分为形式有效要件和实质有效要件。
(1)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对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而未采用的,其所进行的法律行为则不产生法律效力。书面形式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主要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批准形式、登记形式、公告形式等。一般而言,书面形式优于口头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优于一般书面形式。
其他形式主要有视听资料形式和沉默形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实质有效要件的,可以认定有效,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2)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实质有效要件:
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即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可以独立地在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对于法人而言,民事行为能力随其成立而产生,随其终止而消灭。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实(亦可称为有瑕疵),其法律效力就会受到影响。例如,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基于胁迫、欺诈的原因而做出的,则因其不能真实反映行为人的意志而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心意志不一致的,则只有在存在重大错误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行为人故意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则该行为人无权主张行为无效;善意的相对人或第三人可根据情况主张行为无效。
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是指意思表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相抵触,也不得滥用法律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定达到规避法律强制规范的目的。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是指法律行为在目的上和效果上不得损害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及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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