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儿童在调解中的作用,国内家事调解有两种模式,一是“关注儿童”(child-focused)模式。这种模式下,虽然强调在调解中保护儿童的权利和利益是父母亲的职责所在,但通常并不要求听取儿童的意见。二是“儿童参与”(child-inclusive)模式。这种模式能积极地推动和鼓励父母亲倾听儿童的意见,通常调解员或其他专业人员单独地与儿童会面,倾听他的意见并将其反馈给父母亲。应当说,这两种模式都注重保护儿童的利益,因而它们之间的不同不在于政策上的改变,而是侧重点的变化。目前在多数国家,国内家事调解中主要采用的是前一种模式。[16]
关于国内家事调解中更愿意选择“关注儿童”的模式,很少直接听取儿童意见的原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父母亲的角度来看。调解作为法律诉讼的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其最重要的特点在于鼓励和推动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当事人对其家事纠纷作出私人裁定。而如果要求父母亲在调解中听取儿童的意见,这可能会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产生冲突,因为听取儿童的意见可能会削弱父母亲对决定的控制权,而这恰恰与调解的主要原则相冲突。第二,从儿童自身的角度来看。在家事纠纷解决过程中,通常把不让儿童在现场当作是对其权利和利益的实质上的保护。确实,应当承认,在家事纠纷中让儿童发表意见会将其置于易遭受到伤害的境地。因为儿童依赖于他们的父母亲,如果他们的意见与父母亲不同,可能会对儿童造成伤害。当儿童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却没有反映在后续的父母亲协议中的时候,可能会造成父母与儿童亲情关系方面的紧张。另外,由于纠纷所属的家事性质,在调解过程中要求儿童发表意见,往往会增加儿童的心理负担。例如,当儿童被要求在父母亲之间作出选择时,其心理承受的压力和心灵上的创伤是不可避免的。最后,儿童发表的意见还有可能对儿童本身造成影响,包括可能因此受到父母亲的排斥或遭受惩罚。
可见,对来自父母和孩子两方面的担忧造成了在国内家事调解中很少听取儿童意见的情况。然而,一方面,通过在调解程序中采取必要的措施,上述担忧的问题都有可能予以解决,另一方面,应当注意,实践中许多儿童有参与调解表达其意见的强烈愿望。事实上,对儿童参与调解模式的效果调查显示,儿童参与调解会带来许多积极的利益,有助于未来父母亲协议的顺利履行。例如,早期的一份对儿童参与调解的调查研究报告表明,28个被调查儿童中有25个表明他们从参与调解中获得了益处,尤其多数孩子提到了在与父母亲沟通方面的改善。15个被调查的父母亲中有13个也对儿童参与调解持积极的态度,并且多数人都认为儿童参与调解最大的利益在于改善了和儿童的沟通,建立起较为理想的探视协议。[17]最近的一份关于比较关注儿童模式与儿童参与模式的实证调查研究表明,对于儿童和家庭而言,儿童参与调解能带来更为广泛的利益。包括:对儿童需要的明确关注;增强儿童对情况的了解;儿童与父母亲之间沟通的改善;促进父母亲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父母亲协议质量的显著提高等。[18]截至目前,最为重要的一份研究结果是澳大利亚一个超过一年的实证调查,该调查比较了儿童参与调解与关注儿童调解模式的结果。[19]结果表明,通过儿童参与调解的方式,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以及心理状态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这些尤其影响父亲和孩子们的关系。调解达成的父母亲协议显著地具有持续性效用。关注儿童的调解模式下,调解后一年内提起新的法律诉讼的概率是儿童参与调解模式的近2倍。(www.xing528.com)
上述这些研究结论的公开,伴随着全球范围内儿童权利意识的增强,必定会对国家在家事调解程序中是否听取儿童意见方面的态度带来深刻的影响,更多地推动儿童参与模式在国内家事调解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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