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老年维权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加强道德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敬老社会环境,提高各方维护老年人权益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司法行政部门将涉老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推动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进社区、农村,形成敬老法制观念,为老年人提供一个流动法律服务温馨的“窗口”。教育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加强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教育,在青少年、党政干部和社会各界中树立敬老爱老助老思想。老龄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介,提高老年维权宣传层次,扩大宣传规模。全市通过举办5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评选表彰活动,开展2届“温陵十大孝”评选;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助老、敬老活动;举办青少年敬老演讲比赛和“弘扬孝文化 应对老龄化”论坛;举办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和发行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纪念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通过召开“敬老月”座谈会、祝寿会、表彰会及走访慰问、文体演出、为老服务志愿行动等,结合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引导和推动社会各界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掀起敬老热潮。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站编印20多万份涉及老年维权热点、焦点问题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供老年人取阅,在大型法律咨询现场分发。厦门市在“法治筼筜”微信平台上开辟老年人权益保障专栏,通过“普法微讲堂”、“纠纷微动态”、“以案说法”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的做法值得借鉴。全市各级老龄工作干部通过组织学习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参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培训班,印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手册、拓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渠道等形式,认真学法、积极普法、正确用法。2013年来各级累计印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手册3.3万本。泉州市老龄办与泉州市助老服务中心、泉州市公交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老龄服务志愿者协会和丰泽区老龄办联合开展争创“敬老文明号”暨宣传贯彻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活动,活动现场为老年人发放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温陵新孝典》等宣传资料,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和公交IC卡。泉州市老龄办与海峡都市报社联合开展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海峡都市报》专版介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背景、亮点特色等,并刊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半个多月时间不仅吸引了泉州本地的近千名热心读者参与,还吸引来自漳州、龙岩等地读者参与。石狮法院围绕子女赡养、老年人社会保障、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咨询,赠送了包括《身边的法律顾问:遗产继承》、《常见纠纷法律手册》、《农村邻里纠纷实例说法》等图书数百本。(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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