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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泉州市人口流动性较高,但老龄化步伐并未停滞。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泉州市共有60岁及以上人口711804人。泉州市老龄办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708万人,全市60岁及以上本地户籍老年人口83.9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1.85%。我市人口呈现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发展趋势。应该说,泉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状况不断改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得到加强,敬老维权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泉州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截至2013年年底,福建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76万,占总人口的12.61%。预计到2015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539万,约占总人口的14.16%。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2.88万人,占总人口的1.93%。“空巢”老人107.6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2.62%。

泉州市人口流动性较高,但老龄化步伐并未停滞。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泉州市共有60岁及以上人口711804人。占全市人口总数8128530人的8.76%,占户籍人口总数6895087人的10.3%。泉州市老龄办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708万人,全市60岁及以上本地户籍老年人口83.9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1.85%。其中,女性老年人口45万人,占比53.6%。80岁以上老年人口12.3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7%。我市人口呈现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发展趋势。这对全市的社会养老服务、劳动力供给、养老金保障、家庭照料等方面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www.xing528.com)

泉州市作为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著名民营企业之乡,政府正在从权力本位向服务型转化。近年来,泉州市认真贯彻实施1996年颁布、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1990年颁布的《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将老龄事业纳入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保障制度,构建经济供养、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等老年三大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广泛兴建老年人文体活动设施,有力推动老年法规政策的落实。养老保障率先实现城乡一体、“三保”合一,医疗保障不断提标扩面,高龄补贴在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实现全覆盖并向农村延伸。应该说,泉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状况不断改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得到加强,敬老维权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全市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有了新办法,老有所为有了新台阶,老有所教有了新位置,老有所学有了新内容,老有所乐有了新设施,全社会老龄意识、养老意识不断增强,孝亲敬老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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