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师德评价的实质是对幼儿教师师德践履的诊断、评判和引导,帮助幼儿教师更好地遵循师德规范,自觉扬善抑恶,不断提高师德水平,提升师德境界。也就是说,幼儿教师师德评价不是为了证明,不是对师德状况的结论性鉴定,而是为了改进幼儿教师的师德行为,促进幼儿教师师德的提升。即幼儿教师师德评价的伦理目标是提升幼儿教师的师德和实践智慧。
然而,幼儿园开展师德评价的现状是,有的是为了考核幼儿教师,有的是为了评价而评价,师德评价中幼儿教师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没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评价仅是一种单向的活动,也很少有人或没有人关注幼儿教师的内心世界,更少地考虑幼儿教师的情绪、自尊、需要和期望。也正因为幼儿教师师德评价缺乏必要的互动、沟通和反馈,没有把思想动机、态度感情、价值观当作幼儿教师师德评价的调控对象,幼儿教师师德评价不能为被评价的幼儿教师提供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致使幼儿教师师德评价的指导力、透明度和有效性不足,也使幼儿教师更加缺乏精神关怀和人文关照。
(二)师德评价受多元文化的冲击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传统文化、西方文化等多种文化交织在一起,形成多元文化格局,这使人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等发生了一定变化。有学者说:“国内外各种政治文化思潮的泛起和涌入,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价值观念的基础,严重冲击了固有的社会形态和思维模式,人们一贯尊崇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也逐渐改变[3]。”由此,多元文化下的社会意识趋于多样化,幼儿教师的个人意识较集体意识得到重视和提升,也有了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和多元化的价值取向。(www.xing528.com)
受此影响,幼儿教师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呈现出多元化,产生了道德困惑和价值冲突,给师德伦理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导致幼儿教师师德行为边界模糊、师德理想失落。为此,幼儿教师师德评价在尊重个体差异、包容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必须确立具有主导地位的师德观和价值观,明晰幼儿教师师德行为善恶的是非标准,积极弘扬优秀师德。
(三)师德评价中教育观念的滞后
教育是蕴含价值关怀的事业,教育的使命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人格和提高素质。马克思将人的全面发展看作社会发展的最高理想,是教育伦理的终极关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强调:“教育应当促进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即身心、智力、敏感性、审美意识、个人责任感、精神价值等方面的发展[4]。”人的全面发展和价值的真正实现,意味着“他有能力担当多方面的任务。他应该是社会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整个领域的创造者、享用者、鉴赏者和保护者,是有文化修养和道德面貌的人,是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的公民和具有道德基础的新家庭的建设者[5]”。黑格尔也说:“教育的绝对规定就是解放以及达到更高解放的工作[6]。”
但在现实生活中,幼儿教师“教书”与“育人”的双重使命在实践中难以达成有效统一。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依然较为严重,导致幼儿教师与幼儿及其家长的关系失范,幼儿教师被迫过多地传授知识,幼儿变成了接受知识的“容器”。因此,幼儿教师师德评价必须转变幼儿教师的教育观和儿童观,树立“以幼儿为本”的教育理念和“立德树人”的教育信念,把促进幼儿健康发展作为幼儿教师师德评价的根本价值取向。同时,既要注重对幼儿教师师德行为的外在的显性评价,也要注重幼儿教师对幼儿言传身教、人格熏染等方面的内在的隐性评价。只有这样,幼儿教师师德评价才能既规范幼儿教师的师德行为,又促进幼儿教师师德品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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