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强调幼儿教师要“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成为幼儿心灵的倾听者和保护者。幼儿教师对幼儿的尊重意味着承认幼儿的人格独立和个体差异,反映了幼儿教师是否拥有正确的师幼观,其核心要求是幼儿教师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位幼儿。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所谓公正,就是尊重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在学校生活中,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抽象的公正。教育上的公正,意味着教师要有足够的精神力量去关心每个儿童[12]。”这也要求,幼儿教师应该重视每位鲜活的幼儿。要求幼儿教师在日常教育保育中,公平、公正、无私对待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性别、不同相貌、不同民族、不同家庭、不同个性、不同亲疏关系的幼儿,不偏袒、不排斥,一视同仁地关爱每位幼儿,并能从每位幼儿的不同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出发,公正、客观地实施平等教育,促进每位幼儿健康发展。
(一)无私地关爱幼儿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副主席汉姆伯格先生认为《儿童权利公约》的四项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就是无歧视原则,不管儿童来自何种社会文化背景,不论出身、贫富、性别、正常儿童还是残障儿童,都应当得到平等的对待,而不应当受到任何歧视或忽视。我们强调幼儿教师要具有爱心,但这种爱心不是针对某些特殊群体而言的,而是一种无条件的、广博的“教育之爱”。这种爱心是幼儿教师在职业生涯中表现出来的正大光明、质朴公道的品质以及对待幼儿中的一视同仁和满腔热忱,是幼儿教师公平公正对待每位幼儿的最好体现。
(二)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
由于遗传因素和不同环境的影响,每位幼儿都有不同的天性,幼儿间存在着一定的个体差异。幼儿教师应当充分尊重幼儿的差异,平等地对待每位幼儿,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指导,这样才能为幼儿创造一个宽松、平等的环境,使每位幼儿都得到应有的发展。(www.xing528.com)
幼儿教师要承认、尊重并接受每位幼儿在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甚至外貌等各个方面的独特性和差异性,特别要避免在日常工作中对外貌较好或者能力较强的幼儿有意无意的偏爱,要平等对待幼儿。平等对待、正视幼儿间的差异是保证每位幼儿受到尊重的前提。幼儿教师应正视幼儿间的差异,在教育活动中,以沉稳的心态耐心地引导幼儿,给予每位幼儿基于其能力而言平等的机会和资源,按照每位幼儿的不同兴趣、能力、气质和性格等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使每位幼儿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能力都能够在原有的基础上获得进步。切忌在幼儿之间进行横向比较,要多在幼儿成长、发展之间进行纵向比较,让幼儿以自己的速度、自己的个性健康成长。
(三)公平解决幼儿间的冲突
幼儿园经常会出现幼儿之间因冲突无法解决而向幼儿教师求救或者告状的行为,以求解决冲突并且评判对错。这时候,幼儿教师如能公正地评判,既可促进幼儿形成良好的社会规范,又可对幼儿道德认识、道德行为、道德规范的形成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所以,幼儿教师正确处理幼儿间的冲突是非常重要的。这就要求幼儿教师要充分了解幼儿的个性特点等因素,冷静对待,不武断下结论,引导幼儿自行评判,从而有效地解决幼儿间的矛盾冲突。更重要的是幼儿教师在处理保教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冲突时要褒贬得当、赏罚分明、标准统一,对幼儿必要的惩罚要注意做到适宜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认识和评价每位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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