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导和提高幼儿教师师德认知
幼儿教师师德认知是指幼儿教师在原有的师德知识的基础上,对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调节这些关系的师德原则和规范的深刻理解和认识,也是调整原有认知结构,经过同化、顺应的加工,从中获取稳定、清晰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新知的心理活动过程[1]。道德认识作为幼儿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师德的基础。只有让幼儿教师对师德有了深刻的认识,才能成为以德为先、关爱幼儿的合格幼儿教师。因此,要提高幼儿师范生的师德认知,要求其掌握师德的基本知识,分清是非、美丑、善恶的区别和界限,培养其师德评价和师德判断的能力,促进其师德信念的形成。
(二)引导和丰富幼儿教师师德情感
教师职业道德情感是教育工作者根据一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观念,在处理相互关系、评价某种行为时所产生的内心体验[2]。幼儿教师师德情感,就是指幼儿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在处理相互关系、评价他人和自己行为举止是否符合幼儿教师师德要求所产生的内心体验[3]。幼儿教师的师德情感要以师德认知为基础,通过日常的保教活动,逐渐超越幼儿教师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形成以爱为基础的师德情感。
幼儿教师师德情感对幼儿教师师德认知有激发和引导作用,能够促使幼儿师范生积极接受师德教育,产生强烈的幼儿教师职业认同感。师德情感一旦形成就会积极地影响、调节和控制幼儿师范生的师德行为,使其某种行为加速或延缓、中断或持续,更加自觉遵循师德要求,规范自身行为。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明确提出了幼儿教师师德情感的培养目标:理解幼儿保教工作的意义,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认同幼儿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幼儿人格,善待幼儿;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信任幼儿,尊重个体差异,悦纳幼儿,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重视生活对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价值,积极创造条件,让幼儿拥有快乐的幼儿园生活;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其中,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热爱和对幼儿的关怀、爱护是幼儿教师师德情感的核心。明确师德情感的培养目标,有助于幼儿教师更加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并乐观努力地成为一名优秀的幼儿教育工作者。
(三)引导和强化幼儿教师师德意志(www.xing528.com)
幼儿教师师德意志是指幼儿教师按照师德原则和要求进行师德抉择时调节行为并克服困难,实现职业理想的心理控制能力,是在履行职业义务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决心和毅力。它主要表现为幼儿教师师德行为中的坚定性和坚持精神,是为实现一定的职业理想和人生信念做出的自觉而顽强的努力,是幼儿教师在从事幼儿教育教学活动遇到困难时所表现出来的自觉解决问题的态度、勇敢向前的信心、坚持不懈的精神和超越自我的精神状态。
幼儿教师师德意志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它的基本功能是直接支配和调节幼儿教师的师德行为,为幼儿教师师德信念向师德实践方面的转化提供动力。幼儿教师师德意志是形成良好师德品质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师德品质是自觉意志的凝结。由于师德品质是幼儿教师在一系列的师德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人格特征或人格倾向,所以,没有教师师德意志和教师师德行为的统一,也就不会形成其良好的师德品质;没有教师师德意志,就没有教师师德行为。幼儿教师只有形成了自己的师德意志,才能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排除各种不道德的欲望,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消极情绪,自觉克服各种困难,从而不断超越自我,实现高尚的职业理想。
(四)引导和养成幼儿教师师德行为
幼儿教师师德行为是指幼儿教师在师德认知、情感、信念的支配下,在教育活动中对幼儿、家庭、集体、幼儿教育事业和社会做出的可以观察到的客观反映及所采取的实际行动,是教师个体道德意识的具体表现和外部特征,是师德教育的终极目标[4]。从动机和效果角度而言,师德行为可以分为良性师德行为和不良师德行为。前者以追求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或他人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具有利他性。后者表现为为了私利而侵害社会整体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具有自私性。
幼儿教师的师德品质是否高尚在于他的行为是否高尚、言行是否一致。幼儿教师的思想品德、治学态度、言谈举止都对幼儿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师行为的示范性及学生的模仿性和向师性,决定了师生共同参与的社会性交往,在学生的社会化与成熟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5]。幼儿教师面对的是3~6 岁学龄前儿童这一特殊的群体,他们可塑性大、模仿能力强,因此,幼儿教师师德行为的养成尤为重要,需要幼儿教师对自己的师德行为进行反思、认识、再反思、再认识,通过一次次的实践,不断提高师德认知,丰富师德情感,坚定师德意志,最终养成良好的师德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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