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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准公益水电项目财政补偿的结论与建议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税负存在过高的事实,与“公平税负”的基本原则不相符。③减免水资源费,加大防汛费返还比例等。分时电价是指在不同用电时段采用不同的电价,主要有峰谷电量电价和丰枯电量电价。国家应制定政策对购置防洪、发电等设备的资本性支出进行抵扣,对现有的“隐形进项税”进行抵扣,以实现“公平税负”的基本原则。

研究成果:准公益水电项目财政补偿的结论与建议

1.结论

通过以上对陆水试验枢纽的水电站运行情况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公益性支出没有获得补偿。陆水试验枢纽承担防洪、灌溉、供水和科学试验的任务,但在发挥这些作用的时候,一方面对机械设备有所磨损;另一方面对其他经济效益的发挥有影响(如发电),但这些只得到很少的补偿,由此造成企业没有经费对库区进行维护和维修,最后成为病险水库,电站在某些年份发电量少,使电站产生亏损。

(2)上网电价较低。陆水试验枢纽的建造时间比较早,制定的电价也基本上是按照原来的投资水平制定的,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成本要求,价格与实际水平严重偏离,也远远比其他水电站和其他类型的发电厂的上网电价低。

(3)税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税负存在过高的事实,与“公平税负”的基本原则不相符。

(4)存在企业办社会的现象。企业办社会,极大地占用了企业的人、财、物,降低了企业的赢利能力,造成了社会资源浪费和低效,影响了企业的科学决策和管理,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2.建议(www.xing528.com)

(1)公益性支出补偿。①增值税比照二滩电站、三峡电站、小浪底电站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即先按17%的税率进行征收,再将税负高出8%的部分由财政予以返还。②享受所得税返还的优惠政策。③减免水资源费,加大防汛费返还比例等。④对承担防汛等公益性事业的老水电企业电价,予以提高。⑤对企业防洪等公益性支出应给予适当补偿。

(2)上网电价方面。建议上网电价采用两部制电价和分时电价。两部制电价是指按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分构成的电价。采用两部制上网电价的水电站,发电效益包括容量效益和电量效益。分时电价是指在不同用电时段采用不同的电价,主要有峰谷电量电价和丰枯电量电价。水电机组启闭灵活,具有调节性能的水电站在系统日平衡时进行调峰运行,可使其他类型机组运行平稳,节约其他类型机组启停费用和系统运行成本。制定合理的峰、谷电量电价差价,使调峰水电的动态效益得到回报,调动水电调峰积极性,有利于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丰枯电量电价是考虑系统内水电站来水的季节性,在丰水期将上网电价适当降低,在枯水期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形成具有一定季节电量差价的上网电价结构;水电在丰水期出力大,发电量多,替代系统火电机组多发电,节约了系统的燃料成本。适当降低系统丰水期电量电价,相应降低销售电价,可鼓励季节性用户多用电,增大水电上网发电量,开拓水电市场;水电在枯水期来水小,发电量少,有调节性能的水电站多处于调峰运行,动态效益大,适当提高系统枯水期电量电价,对水电的动态效益给予回报,有助于缓解系统峰荷电量紧张的压力

(3)税负方面。国家应制定政策对购置防洪、发电等设备的资本性支出进行抵扣,对现有的“隐形进项税”进行抵扣,以实现“公平税负”的基本原则。

(4)上网电量方面。水电是一种清洁、环保的绿色能源,国家应该制定多种优惠政策来支持水电的发展,对于电网限制水电发展的现状,应制定政策对水电实行满发满供,高效率、高效益的利用水电资源。

(5)企业办社会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将给水电企业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水电企业应积极探索和实践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逐步将企业所办的普通中小学校、医院等公益型机构以及后勤服务等福利型机构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主体相分离,切实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要坚持多种形式、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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