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中东战争中,交战的阿、以双方争夺战场制空权的斗争空前激烈,使制空权理论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1.通过“直接制空”和“间接制空”的统一,争夺制空权
在第四次中东战争中,埃及、叙利亚等阿拉伯国家军队与以色列军队均将战场制空权的争夺作为战役计划的重心,但具体作战企图和实施各具特色。阿方空军最为重视的是对地面部队的空中掩护。为此,埃、叙军队运用地空导弹和高炮,分别在西奈半岛战线与戈兰高地战线之地面部队的进攻地域上空,构成绵密的防空火力网,挫败、威胁、干扰以色列空军对阿方地面部队的突击行动,掩护地面进攻的实施,而均不重视主动打击、削弱以色列空军的有生力量。埃及空军仅在开战之初进行的航空火力准备中,突击了以军3个前线机场、12个地空导弹阵地及部分雷达阵地等空中作战配系。埃、叙空军航空兵还都回避空战,在战争初期和中期,仅在遂行支援作战的过程中与以机进行了小规模的遭遇战。而以军却恰恰相反。以色列空军除了为以方地面部队提供空中掩护外,还积极实施了压制阿军地面防空配系作战,突击埃及空军机场作战,空袭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作战,并主动展开空战等。可以看出,双方的制空权理念和制空作战的目标是完全不同的。阿方空军主要关心地面部队当前的空中安全,把挫败、阻止敌方空军针对己方地面部队的当前行动,等同于战场制空权,并将此作为制空作战的主要目标,而对削弱以空军有生力量则不大关心,仅希望在完成掩护任务的同时附带实现。其制空目标明显具有消极性、单一性和绝对从属于地面作战的依附性。而以色列空军把战场制空权理解为一种能全面影响战役进程的总体态势,即除了保障地面部队的空中安全外,还力图削弱敌空中作战和对空作战的有生力量,打乱其作战部署,从根本上消除或减轻敌方的空中(对空)威胁。其目标明显具有积极性、全面性和既与地面作战紧密联系又保持一定距离的相对独立性。阿、以双方空军胜负易位,首要原因正在于此。阿方空军虽然在战争初期凭借发动战争的主动优势夺得了前线制空权,但这种制空权没有总体的空中安全态势作依托,不具有稳定性,一旦失去整个战役态势的主动就难以持久。而以色列空军积极追求关乎战役全局的空中安全态势,着重瓦解敌方空中优势的基础,奠定己方空中优势的基础,因此最终是以色列空军夺回了制空权并牢牢掌握在手。
2.空中进攻作战成为夺取战场制空权的基本手段(www.xing528.com)
与对制空权的不同理解相关联,阿方空军和以色列空军夺取制空权的手段方法也是不同的。阿方空军以防御性反航空兵作战作为基本手段,以进攻性反航空兵作战作为辅助手段,即使在地面进攻阶段,空中也是以防为主。以色列空军则坚决将空中进攻作战作为基本手段,即使在地面防御阶段也不动摇。在开战初期即出动飞机突击阿方空军基地。8日后集中、持续突击威胁最大的阿军地面防空体系。9日以后,空袭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地区的炼油厂、叙利亚空军指挥部和机场。16日以后,在支援地面部队东渡运河遂行战役反击的过程中,与埃及空军飞机连续空战。同时,地面部队也对埃军的地空导弹基地展开了攻击。诚然,阿军以掩护作战为主的制空作战一度曾取得重大战果,首日即击落以机30余架,一周内击落80架,给以色列空军的有生力量造成前所未有的惨重损失。这样既控制了两条战线的空域,有效掩护了地面部队的进攻行动,客观上又为巩固和扩大制空权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反航空兵空中突击的强度十分有限。阿军仅破坏了以色列空军3个机场的跑道,并未摧毁一架以色列飞机以及未能按预期计划在次日黎明前压制住以机。因此开战26分钟后,以色列飞机就大规模出动。更重要的是,这种战法实际上潜藏着深层危机。属于防御作战范畴的掩护作战,在获取战机、选择战场和选择作战时机等三个方面均不具有主动权,反要取决于对手。在联合战役中,它还绝对地受制于地面作战。因此它的制空效力是有限的。与此相反,以色列空军的进攻性作战恰在此三方面占有优势。在战争前期,阿军地面进攻发展迅猛,强劲的进攻锐势波及空中战场,暂时掩盖了上述缺陷,掩护作战因此才取得了重大战果。但内在的缺陷决定了它不能主动、独立地继续保持和扩大战果。到了战争中后期,地面战局趋于稳定,阿方空军掩护作战的被动性弊端立刻暴露无遗,以色列空军进攻作战的主动性优势则体现得淋漓尽致。最后两周时间,阿方空军损失飞机300余架及数十个地空导弹阵地,以色列空军仅损失飞机40架,制空权被以色列空军牢牢掌握。
3.注重战场局部制空权与战场全局制空权的关系
在第四次中东战争中,阿、以空军都遵循集中使用原则,集中兵力夺取重要方向的局部制空权,但双方对局部制空权的理解存在明显差异,所采取的措施也大相径庭。阿方坚持的是“纯粹的局部制空权”理念,其设定的空域控制范围严格限制在地面部队作战地幅的上空:西线从埃及本土到运河以东10~15千米,即第一轮进攻的顶点线;北线从叙利亚本土到戈兰高地。而对两条战线之间广阔的西奈半岛腹地以及以色列本土,特别是以军的机动线的上空基本弃之不顾。而且,埃、叙各自死守自己的“局部”,不注意策应和协同另一个“局部”,两个“局部”彼此隔绝孤立。以色列空军坚持的是“扩大的局部制空权”理念,其做法是:一是在重视夺取两条战线的局部制空权的同时没有放弃夺取整个战区制空权;二是有重点地分别夺取两条战线的制空权,首先集中2/3的航空兵于北线,得手后再转战西线。不同的理念和做法导致了不同的结果。就制空权的得失而言,尽管阿方空军一度掌握了两条战线的局部制空权,但以空军在此空域之外始终享有高度的行动自由。他们利用这种自由,在西、北两线之间顺畅地实施战役机动,集中兵力,各个击破,逐一夺回了两条战线的局部制空权。就制空权的影响而言,阿军的局部制空权虽然保证地面部队取得了初步的战果,但是不能保障其取得最后的胜利,地面部队始终面临着一旦脱离“导弹保护伞”即遭以空军打击的威胁而失去了行动自由。10月14日,埃军应叙军的强烈要求发起了第二轮攻势,结果由于超出了地面防空保护网而遭到以空军和陆军的联合打击,惨遭失败。以军地面部队则因为制空权的范围更广而拥有更大的行动自由,在毫无阻碍的情况下完成了两条战线之间的战役机动,从而达成了对埃叙军各个击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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