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法规则是相对的、弹性的
从历时来观察,语言不是静止不变的纯理性的产物,而是动态的、感性的,永远处于发展变化的进程中。语法规则只是相对的、弹性的,而不是整齐划一的数学公式。语法规则的正确性,在于大家都这么用,却不在于点水不露、无懈可击、放之四海而皆准。正如现代语言学大师王力先生所说:“语法里只有习惯,没有天经地义。”语言学家对于报刊中出现的逾规出格但又广泛流行的习惯用法,不应动不动就套用语法规则去批评、加以禁止;而应在细心观察的基础上,善于从这些似乎无理的形式中寻找出隐含着的某种合理的因素,并加以中肯的解释。胡适先生说:“在语言文字的沿革史上,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促进语言文字的革新,须要学者文人明白他们的职务是观察小百姓语言的趋势,选择他们的改革(方)案,给他们正式的承认。”语法修辞学者不要整天板着面孔扮演“语言警察”或“语言法官”;倒可以充任“语言导游”或“语言参谋”,把人们带进绚丽多彩的语言世界,在灵活运用中去分享其中的乐趣。
(2)语言规范工作观念的转轨(www.xing528.com)
现在,一些学者高瞻远瞩地提出了“规范就是服务”的口号,就是把语言规范工作的立足点和目标,定位在为人们的交际、思想和认知服务上。对待社会语言里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新词语、新用法,应该用动态的、发展的、辩证的思想认识去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处理。邢福义先生说得好:“汉语语言学家的根本任务,是研究和揭示汉语的规律,研究好对待新现象的对策。一味指责,无济于事;一棍子打死,不是科学的态度。不要动不动就是‘病句’。不要动不动就是‘语言的污染’。不要动不动就是‘洋化’。”于根元先生进一步指出:“为了有效地服务,我们要经常调整自己的语言观。千万不能本末倒置,为了要合乎某种所谓的‘规范’而妨碍语言的发展,妨碍人们的交际、思维和认知。”“规范就是服务”的提法对长期存在的种种偏执的思想认识,不啻为一剂醍醐灌顶的清凉药。这是中国语言学界的有识之士,对多年来在语言规范工作似乎已成定势的思维进行深刻的检讨、反思之后形成的思想认识上的一次大飞跃。摧陷廓清,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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