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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午休意外,谁负责-生活中必须知晓的法律常识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张先休息,小高负责看着孩子们。幼儿园老师马上带阳阳去医院就医,并通知了他的父母。阳阳的父母认为,虽然幼儿园已经支付了阳阳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但孩子出事后需要看护、补充营养,并且因为此次事故遭受了精神上的伤害,以上损失均应获得相应赔偿,故以阳阳的名义将这家幼儿园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护理费9000元、营养费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因幼儿园疏于管理照顾,造成阳阳受到人身伤害,幼儿园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幼儿午休意外,谁负责-生活中必须知晓的法律常识

情境再现

一天中午,某幼儿园的孩子都午休了,两个保育员稍稍放松了下来,保育员小张和小高商量,她们俩也轮流休息一下。小张先休息,小高负责看着孩子们。突然小高的手机振动了起来,是朋友的电话。小高怕吵醒了孩子,就拿起手机悄悄地走到门外去接电话。正在这时,睡在上铺的阳阳醒了,他想上厕所,于是就探身找老师,谁知一下没抓稳,从床上翻了下来,眼睛恰好撞在了床角上,流了不少血。幼儿园老师马上带阳阳去医院就医,并通知了他的父母。阳阳被诊断为“上睑开放性损伤”,上眼皮被缝了六针,同时在复查中还被告知眼皮疤痕难以修复。阳阳的父母认为,虽然幼儿园已经支付了阳阳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但孩子出事后需要看护、补充营养,并且因为此次事故遭受了精神上的伤害,以上损失均应获得相应赔偿,故以阳阳的名义将这家幼儿园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护理费9000元、营养费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律师指南

本案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规定,阳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时,幼儿园应承担相应责任,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才无须担责。在本案例中,幼儿园明显存在过错,两位老师监管的缺位,是导致这一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目前涉案幼儿园也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身已充分履行了相应职责。因幼儿园疏于管理照顾,造成阳阳受到人身伤害,幼儿园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对于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阳阳的父母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如主张误工费(本案中的护理费)需要准备的证据有: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停工证明、最近的工资流水(通常6~12个月)、社保缴纳记录。营养费通常需要根据医生开具的医嘱予以确定,受害者在住院期间或住院之前可以请求主治医生协助开具,具体标准一般由双方协商或法官认定。精神抚慰赔偿金的赔偿数额在各地暂无明确的标准,一般规律是,伤情越严重,赔偿金就越高。面部的伤口达到一定长度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确定伤残等级,赔偿数额会比较高。本案例中,还可以要求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赔偿。(www.xing528.com)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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