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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充分,一气呵成,逻辑公正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优秀的司法文书在适用法律、定性量刑的理由论述方面,能就事而论、依法说理,并能结合案情辅以必要的情理说理,进而使事理、法理和情理浑然一体,其关于案件定性量刑的理由自然而然、一气呵成,充分透彻,合乎逻辑,客观公正,旁听群众能通过其夹叙夹议的说理,真切地感受到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从感性认识高度跨越到法律理性王国的心路历程,特别是具有雅俗共赏的特质:即百姓不觉其深奥,学者不觉其粗俗。

理由充分,一气呵成,逻辑公正

优秀的司法文书在适用法律、定性量刑的理由论述方面,能就事而论、依法说理,并能结合案情辅以必要的情理说理,进而使事理、法理和情理浑然一体,其关于案件定性量刑的理由自然而然、一气呵成,充分透彻,合乎逻辑,客观公正,旁听群众能通过其夹叙夹议的说理,真切地感受到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从感性认识高度跨越到法律理性王国的心路历程,特别是具有雅俗共赏的特质:即百姓不觉其深奥,学者不觉其粗俗。此类文书的质量、公平性、正义性自然毋庸置疑,当然是公正司法的标杆,司法质量高水平的典型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然而,实践中,堪称优秀的司法文书少之又少,难觅其踪。尽管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并实施了本部门、本系统司法文书样式和标准,确保了各系统内部的司法文书在格式上尽量的统一和规范,为提升司法文书的制作质量、推动司法公开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但是,综观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并实施的上述文书样式和标准不难发现,目前的规定普遍着重于司法文书外在形式的规范统一,却均忽视了司法文书内容质量与水平的提升,特别是对于司法文书究竟应该如何说理,普遍缺乏极具可操作性的意见和要求。例如,在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6月28日公布实施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中,关于民事司法文书的理由,共列出了9 点要求,其中真正述及理由论述方法的仅有1条,即“理由部分的核心内容是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依照法律规定,明确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阐述原告请求权是否成立,依法应当如何处理。裁判文书说理要做到论理透彻,逻辑严密,精炼易懂,用语准确。”由于上述方法过于原则,操作性较差,难以有效指导针对千差万别各案的说理需要,因此仍难以有效扭转长期以来司法文书实践中存在的说理空洞乏力、没有个性和生气的痼疾。对此,应加强科研投入,从法理高度研究如何通过切事而论、依法说理的方法,有效实现司法文书的说理能融事理、法理、情理为一体,实现案件说理从感性认识的高度跨越到法律理性认识的王国,使优秀裁判文书遍地开花,切实提升司法文书的制作水平和制作质量。(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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