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题点旨
标题点旨是指,司法文书的标题应当彰显文书主旨,反映文书的中心思想。例如,“民事诉状”这一标题,彰显了原告因民事权益争议起诉被告要求法院依法裁断,从而满足原告诉讼请求的文书主旨;而“某某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这则标题,则彰显了人民法院针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争议,居中调解达成协议的文书主旨。从写作学角度审视,标题点旨、开门见山,落笔入题揭示全篇内容,皆为优秀文书的显著特点。
(二)层次分明
层次是指作者在文章主旨表述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独立的思想单位。层次安排是作者思维过程或思想脉络的外在体现,划分层次的具体方式有纵式、横式、纵横交织式和总分式四种,其中的纵式方法具体又有时序式、递进式和逻辑式三种。司法文书的层次划分标准采用的是纵式中的逻辑式,即按照事理的内在逻辑性安排层次,因而层次极为分明。以民事诉状为例,既然标题彰显了民事案件原告因民事权益争议起诉被告要求法院依法裁决的文书主旨,那么该主旨必然引出逻辑上的一系列疑问:谁诉谁、诉什么、有何诉求、诉求建立的事实依据、证据依据、法律依据,以及请求哪家法院依法裁判,有无原告签名、成文日期、有无相关证据材料附送等。为此,诉状就要针对主旨引发的一系列逻辑问题逐一回复和应答,所以该民事诉状的层次划分就必须与其所回应的逻辑问题相一致,从而呈现出纵式的逻辑递进形态,与人们认识问题、了解社会的思维过程不谋而合,是科学合理的。正是这种纵向的逻辑式层次划分方法,从而确保了司法文书层次的分明。
(三)段落顺承(www.xing528.com)
段落是构成文章的最小单位,具有“换行另起”的显著标志,是作者的思想内容在表达时需要转折、强调或停顿时的间歇,被称为“自然段”。一篇文章不仅需要划分层次,还需要划分段落,即所谓的“划层分段”。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层次着眼于思想内容的划分,段落着重于文字表达的需要。司法文书段落的划分,不仅考虑段落的单一性与完整性,注意段落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注意轻重得当,长短合度,特别是段与段之间是逻辑的顺承关系。如司法文书正文部分诸段落之间,案件事实叙述段落之后,是证明案件事实客观真实性的证据说明段落,进而以“综上所述,本院认为”的顺承词语自然引出“定性理由及处理结论的法律依据”的理由段落。可见,司法文书正文各段落之间讲究自然过渡与逻辑照应,行文与标题照应,服务于主旨,清楚明白,自然流畅,由因及果,由事及理,符合逻辑,也正因如此,司法文书各段落之间禁止逆承、断承、反承等曲笔方法。
(四)结语言止意尽
一般认为,文学作品中意尽而言止者,是天下之至言;言止而意不尽者,尤为极致。而司法文书的结语则与之相反,必须具体、明确,要言止而意尽,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也不能有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更不能余音袅袅绕梁3日不绝,令人遐想和猜测。因为司法文书的结尾是关于民事、行政法律纠纷乃至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责任依法所作的论断和处理决定,要付诸实施和执行,因而必须准确、具体、清楚、明白,必须做到言止而意尽,且没有任何歧解、疏漏和疑问。因此,结语言止而意尽是司法文书结构的又一显著特征,必须严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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