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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申报缴纳实战案例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纳税地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为房地产所在地。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①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包括转让已完成开发的房地产取得转让收入,或预售正在开发的房地产并取得预售收入的情况。表8-1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续表

土地增值税申报缴纳实战案例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A.以一次交割、付清价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在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及向有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等,规定其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数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土地增值税

B.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来确定具体的纳税期限。即首先计算出应缴纳的全部土地增值税税额,再按总税额除以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计算出应纳税额占总收入的比例;然后在每次收到价款时,按收到价款的数额乘以求得的比例数来确定每次应纳的税额,并规定其应在每次收款后数日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C.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的,由于无法确定成本的实际支出,无法据实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对该税进行预征,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为房地产所在地。这里所说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

A.如果纳税人是法人,其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地不一致时,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所管辖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是自然人,其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3)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要强调的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适用“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和“土地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www.xing528.com)

①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包括转让已完成开发的房地产取得转让收入,或预售正在开发的房地产并取得预售收入的情况。

表8-11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表8-12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续表

②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该表与表(一)相同的栏目其填报基本要求一致。

表8-13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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