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的纳税人按照其经营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与否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类。
名师指导——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如下:
A.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B.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C.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D.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①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如下:
A.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
B.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
C.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规定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的个体经营者,也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哪些企业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下列企业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⑴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
⑵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⑶非企业性单位。(www.xing528.com)
⑷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增值税纳税人一经正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②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程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
A.凡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B.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b.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等资料。
d.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明。
e.税务登记证副本。
f.银行开户和账号证明。
g.注册资金证明。
h.有关经营地址的租赁协议、承包协议,自有产权的应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i.企业发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j.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C.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两份,企业应如实填写该表,经审核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
D.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作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印色统一为红色,红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对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审批工作流程如图3-1所示:
图3-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审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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