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额或者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的特点
A.实行价外计征。增值税以不含销售额为计税基础,计算税款时税金不包括在销售额中,这样企业成本核算不会受税收的影响,并有利于税负转嫁的实现。
B.实行购进扣税法。计算税款时,购进环节已经负担的税款可以扣除,税金实行“体外循环”,并在专用发票上分别列示价款和税款,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
C.实行多环节征税。增值税在商品流通环节普遍征收,货物每流通一次,产生一次流转额,就收一次税,具有多环节普遍征收的共性。
D.实行不同的征税方法。增值税纳税人按照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以及规模大小,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采用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法。(www.xing528.com)
(3)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由于法定增值额计算方法不同,即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增值税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生产型增值税。指纳税人外购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已纳的税金可以抵扣,但对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允许扣除,也不考虑生产过程中固定资产磨损的那部分转移价值(即折旧)。就整个社会来说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所以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指纳税人除允许扣除外购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已纳的税金以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额予以扣除。就整个社会来说增值额相当于国民收入额,所以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性增值税。指纳税人允许将外购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一次全部扣除。就整个社会来说增值额只限于国民收入中用于消费资料的部分,所以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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