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战时首都档案文献·战时金融》- 李荣臣篇

《中国战时首都档案文献·战时金融》- 李荣臣篇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沦陷区公私银钱业,纷纷迁移后方,而当地新设及改组之行庄,亦以崭新姿态出现。昆明由一分上升至二分四,贵阳由一分五上升至二分五。上述后方五大城市比较观察,仍以重庆利率为最低,盖重庆为国府所在地,政府支出浩繁,市面资金,自较充裕也。

《中国战时首都档案文献·战时金融》- 李荣臣篇

前言

我国抗战八年,其间经过事实,只就金融方面言,举凡政府之设施,国家银行之业务推进,商业银钱行庄之动态,以及后方金融市场之演变,文献资料,浩如烟海,似非一短篇论文,所能概括,顷因《银行周报》发行三十周年纪念特刊,索稿急迫,不及久待,仅就战期金融方面若干重要诸点,略加论述如次:

一、战期后方利率之变动

自二十七年十月间,武汉沦陷后,国府西迁,重庆为战时首都,已逐渐尉(蔚)为后方金融中心。沦陷区公私银钱业,纷纷迁移后方,而当地新设及改组之行庄,亦以崭新姿态出现。银钱业家数增加,同业为营业竞争起见,不惜提高存款利率,以广招来(徕),同时,政府开支庞大,每藉发行纸币以换取物资,当时物价,已显露涨势,大家认为长期抗战物价必昂,因而资金之需要孔急,利率自然随之上涨,不过在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间,重庆利率月息,仅由一分(二十六年)上升至一分五(二十九年),成都为一分二三,西安由一分四(二十六年)上升至二分五。昆明由一分上升至二分四,贵阳由一分五上升至二分五。上述后方五大城市比较观察,仍以重庆利率为最低,盖重庆为国府所在地,政府支出浩繁,市面资金,自较充裕也。自二十九年起,后方各地物价,上涨甚速,就中以粮价上升最烈,中枢当局,乃于三十年实施田赋改征实物,控制大量食粮,一方充裕军用,他方并可抑平粮价,供应民食,因粮价上涨而引起百物昂贵,利率当随之提高,此后利率追随物价上升,而物价成本,又受利率之影响,发生波动,其关系,乃正比例的趋势,恍如洪水决堤,不可遏阻。兹将二十六年至三十四年间,后方五大城市利率变动,分别列表如左:

战期后方五大城市商业银钱行庄利率变动统计表

注:三十四年系一月至八月间之平均利率,自该年八月中旬起,战时已结束。

由上表可知以三十四年利率最高,设非于同年八月间,日寇投降,则后方各城市利率,定可与今日津、沪各埠,黑市利率相埒矣。惟在去年九月至十二月间,战事结束初期,因物价下跌,利率亦随之下降。

二、战期后方内汇之变动趋势

汇率之高低,足以反映各地物资之流动趋势,如以重庆为中心,研究内汇率之变动,则渝昆间汇兑,多为升水,盖战期昆明密(弥)迩印缅,驻军林立,陆空运输,极为繁忙,加以美军第十四航空队及我军远征军司令部,均在昆明,军费支出庞大,政府拨汇款项,多用飞机运现,昆明筹码宽裕,即由于此,但物资流通,则昆明对重庆,多为出超,而汇兑方面,则重庆汇昆明,远较昆明汇重庆为低也。贵阳物资,多由重庆及昆明运往,物资外流,汇款内流,汇率自然上升,故重庆对贵阳汇兑,多为贴水。重庆对成都汇兑,与昆明大体无异,成都有美军大飞机场数处,美军人数众多,政府汇款为入超,而商业汇兑,亦以成都物价常低于重庆,商家往成都办货,在汇兑上,亦为入超现象,尝为升水。西安对重庆运进货物,多为棉花,而西安头寸尝紧,政府汇付前方军政款项,多不在当地使用,悉运往西安以外各地,故西安逐月虽有大宗款项汇入,实无补于当地筹码之灵活;商汇由渝汇陕,多为贴水,仅非无因也。第就战期埠际汇兑伸缩情形观察,政府军政汇款,多由国家银行经办,其汇率由四行联合办事处决定,尝较市场汇率为高,且变动次数亦少,军政汇款,有免收汇水者,有酌减汇水者,似难确定一适当标准。商业行庄汇款,完全根据市场供需,决定汇率,此只限于大宗商汇,零星门市收汇,当较此为高。战期渝、蓉、昆、筑诸埠商业汇款,除即期交割外,尚有所谓先收迟交及对期交割两种方式,前者等于一种变相的放款,除照当日行情计算汇水外,尚须由汇款人预付到期利息,此种方式,对各行庄及商家,均有裨益,但非有关系之主顾,则各行庄决不肯轻予为此,后者即两地商家,约定在未来半个月或一个月内,钱货两清,由一方交货,对方付款,此种方式,多经由银行钱庄居间保证,且为双方拨划款项,后方商家,多乐为此,而市场汇兑交易,亦以此为最活跃也。兹将民国三十四年前半年重庆对各埠汇兑行市,分别列表如左:

三十四年一月至六月重庆对后方各主要城市内汇行市变动表

续表

注:(1)本表数字系就自一月份起至六月底止逐月依次变动趋势。
(2)老河口及三斗坪两地汇率起伏极巨。因当时该两地为私货集散地,重庆商人向该两地采办货物者甚多,但上述两地银钱行庄稀少,头寸缺乏,故波动甚烈也。

汇市涨落,决定埠际间之银钱松紧。通常重庆对外埠汇市跌落,当地银根即现紧象,故此出少而汇入多,银钱业纷纷由外埠调拨头寸来渝。反之,如汇市上涨,即表示外埠银风吃紧,需款孔殷,需要汇款接济,故汇出多出汇入少。综计抗战八年内,由重庆汇出款项,80%为政府支付军政费用,其余则为商汇;由外埠汇入重庆款项,其中约有20%为国家税收,60%为购买黄金,美金公债,美金储蓄券,美钞及法币折合黄金存款使用,其余20%,则为商汇。战争期间,物资缺乏,运输困难,工商业虽在当地畸形繁荣,然异地销售,则十分困难,故商汇不繁昌,亦自有其原因在也。

三、抗战期间重庆银钱业务之消长

抗战以前,重庆银钱行庄,合计不过20余家,迨抗战发生,国府西迁,银钱业之兴起,日增月盛,截至三十四年八月底为止,重庆公私银钱业合计,已达100余家,计国家行局6家,地方银行15家,商业银行59家,外商银行2家,钱庄银号20家,就表面上观之,已形成全国金融中心,惟市场游资,多数囤积物资或购买黄金美钞,从事投机,且自三十二年一月开放黄金自由买卖以来,政府先后直接在市场吸收资金,约在800亿元左右,多数资金,不透过银钱行庄,故商业银行,可能吸收之存款,亦极有限,存款不增,放款尤感困难,且格于法令限制,合法放款赢余极微。战期物价变动激烈,存款活期多于定期,而定期存款中,最长期间,不过一月,如以重庆为中心,连昆明、成都、西安、贵阳等四大城市估计在内,截至三十三年底为止,存款总额,尚不及100亿,三十四年前半年存款总额,尚不及300亿,战期物价上涨,朝夕万变,而银钱业存款,如比照物价计算则膛(瞠)乎其后,经营斯业者,如非另出花样,别开生面,其正常业务之萧条,自可想像而知也。

四、抗战期间黄金政策之演变

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三日实行法币政策,白银虽已收归国有,但黄金则至二十八年九月十五日,始宣布收归国有,政府且颁布禁令,严加限制,不许自由买卖。抗战初期,外汇激落,中枢当局,为购买外国物资,充裕外汇基金计,乃于政府西迁重庆后,一方于中、中、交、农四联总处下,设收兑金银处,由四行总分支或委托各地银楼代理收兑黄金,他方并于经济部内,增设采金局,在川、滇、康、湘等地,采炼金砂,以充实国库。前者收兑黄金数量,仅得698000余市两,后者产量,亦仅21300余市两,综合计算,为数极微,其后上述两机构,先后裁撤,而战局紧张,先有英人之封锁滇缅路交通,继而太平洋战争爆发,我国对外交通断绝,外国物资,不能输入,黄金对外价值,似已消失。三十二年六月四日,财政部公布前颁取缔黄金买卖各项法令,暂行停止施行,准许人民自由买卖,各地银楼业日增,同年九、十月间,物价上涨不已,政府为收缩通货,藉以稳定物价起见,自九月起,中央银行将其原有存金,委托中农、国货两银行,逐渐在市场抛售,成为黄金市场之主要供给者,十月间,复由美借款五亿美元中,拨出价值二亿美元之黄金,陆续空运重庆抛售,此项黄金,约合市衡5687000市两。在三十三年七月以前,中农国货两银行,即以黄金现货,照中央银行牌价,经常供应,购金者付款后,即可取得黄金,此即所谓现货。但自同年七月下旬起,黄金现货,因运输关系,不能源源供给,嗣乃产生期货,即购金者,先期向两行交款订货,俟黄金运到,即凭给据,按交款先后,次第付货,其期限长短不定。黄金之买卖,除重庆银楼业及私人间交易,为零星数量外,中农及国货两银行售出者,起码单位,在三十三年十月前,为金砖一块,约合市衡400市两,同年十月二十三日部令,改以十市两为起码出售单位,期便利小额购户,重庆钱业市场,买卖成交单位,最初为400两,嗣亦改为十两起码。兹将历年重庆黄金官市价变动数字分别列表如左:

(一)战期中央银行出售黄金官价变动统计表

(二)战期重庆黄金市价(黄金每市两折合法币数)变动统计表

由上表可知,战期政府藉出售黄金,以收缩通货,抑平物价,用意未尝不佳,惟因运用技术不当,每因黄金官价提高,物价即随之波动,形成黄金与物价角赛之局面。且自三十三年九月十五日开办法币折合黄金存款以来,每经一度黄金提价,金融市场,即遭受牵制,存户纷纷挤提,银行存款减少,黑市利率上涨。银风趋紧,如此循环不已,不止一次,整个后方金融,悉被黄金政策侵蚀,当局虽于事后设法补救,如准许银钱业持公库证拆借,及其他类似工贷、农贷及商贷等等救济办法出现,然经济组织,已被黄金蹂躏得残缺不全,亡羊补牢,虽非绝望,然已晚矣。

五、抗战期间美金钞券之演变

军兴以后,抗建并进,巨额公债之销(消)化,建设资金之筹措,游资之吸收,与夫通货膨胀之防止,均有赖于节约储蓄之推进,中枢于二十七年七月通过“节约储蓄纲要”,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十八年九月十二日,复先后颁布“节约建国储金条例”及“节约建国储蓄券条例”,由国家三行两局负责经收,劝储目标,为国币80亿元,然截至三十一年止,仅收足30余亿元,一般人民,除由政府强迫劝购外,对此多不感兴趣,此乃就国币储蓄而言也。其次,外币储蓄可分为两种,一为外币定期储蓄,期满后,仍得以外国货币偿付本息,但当时因外币来源短缺,储额不多,截至三十二年底,仅有26万余元折合美元13000元,再为美金储蓄券,于三十一年四月间举办,截至三十一年底,共收国币48500万元,折合美金2425万元,其期限为一年,到期可持券向各行局换取美金汇票,政府尚能保持信用,凭券支付汇票,当时美金储蓄券行市,节约上涨,人人乐于购买,用以换取外汇,惟至三十五年三月四日中央银行管理外汇办法公布后,美金储蓄券除照当时官价汇率,结售于原发行银行外,已失却其原来意义。三十一年五月一日,政府发行美金公债一亿美元,照票面十足出售,年息美金四厘,在发行初期,尚乏人注目,及至官方及半官方有人收购,乃产生黑市,惟到期抽签,还本付息机会绝少,如能中签,即可持券请开美金汇票,否则单以息票,亦可开付美金汇票,或在市场出售,但抽签日期一过,市价即行激落,就过去情形而论,美金公债行市,常在美金储蓄券以下,因后者只要到期,即可开付美汇,而前者则除中签外,仅能持取息票,而不能取本金也。

美金现钞之输入后方,其日期,似在太平洋战事爆发以后,我与美军并肩作战,而当时我官定外汇率,美金每元仅合法币20元。衡诸当时后方物价,已较战前上涨2000余倍。盟军持美钞支付日常用费,实感不敷。政府为体念盟军生活,曾口头应允其市面自行出售,换取物资,故最初美钞市价,仅略高于美金储蓄券及美金公债之市价,并不受投机家注目。其后,盟军来华者日众,美钞流通额骤增。而一般人对美钞之兴趣,乃愈浓厚。在三十三、三十四两年间,战事愈趋紧张,法币膨胀无已,后方物价亦追踪上升,美钞形成金融市场宠儿,与美金公债、美金储蓄券及黄金三者,并驾齐驱,行市涨落无常。在战事结束前一个月(三十四年七月),美钞飞黄腾达,曾激涨至美金每元合法币3000余元,其上涨率尤在同期间黄金市价之上。美钞在战期后方各地,而既不能直接换取物资,亦非合法外汇。而多数人趋之若鹜者,无非为保持财富,不使因法币贬值,而遭受损害。美钞战期在我国后方,流通额究有若干?尚无正确统计,客观推算,当在一亿美元左右。就中以昆明、成都、重庆三地流通最多。战争结束后,海口畅通,美钞乃由后方流入平、津、沪、汉、穗诸埠,以为支付不能取得官价外汇或走私之进口货物价款。兹将重庆自身有市价以来之美金公债、美金储蓄券及美钞行市变动趋势,分别列表如左。

战期重庆美金储蓄券美金公债美钞及印度卢比行市变动统计表

续表

注:(一)美金公债大券,以面额500美元为起码单位;美金储蓄券原分三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及八月三日以前发行之二种,本表数字,系采用七月三十一日者,印度卢比,自三十四年起,始有正式行市。
(二)本表数字,悉为逐日收盘行市。(www.xing528.com)

结语

现在战争结束,已逾一年有余。吾人回想抗战期间后方金融之演变,可得称颂者,虽不能谓为绝无,而处处发现破绽,加速金融市场之紊乱者,诚层出不穷。法币在战争期间,平均约贬值4000余倍。一个脆弱的国家,作战八年之久,并不算稀奇。不过,如果在战期当局对金融政策,能提纲絜(挈)领,善为运用,稳定物价于适当水准,不使再度上涨或下落。再以美金公债,美金储蓄券及抛售黄金诸种方法,互相配合,相信至战后今日,金融当已早上轨道,物价亦可安定;不图战期,当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金融政策,未能与财政经济政策配合。一方面企图限价及取缔囤积居奇,以抑平物价;他方又任意提高黄金官价,政府仅获得些微利润,而物价及正当工商业受黄金变动之刺激,益现破绽。此种恶果,绝非当局最初所能逆料。时至今日,仍依样葫芦,毫无改进迹象。缅怀过去,瞻望将来,前途凶多吉少,殆可预卜。

【注释】

[1]原载《四川月报》第11卷第3期,1937年9月出版。

[2]摘自《国民公报》,1938年11月20日。

[3]原载《新经济》第2卷第4期,1939年11月出版。本文原名“内汇问题”,作者沈宗濂。

[4]摘自《国民公报》,1942年2月7日。

[5]原载中中交农四行联合办事总处秘书处编《金融周刊》第3卷第11、12期合刊,1942年3月23日出版。

[6]原载《金融周刊》第3卷第27期,1942年7月6日出版,原名为“重庆昆明两地商业银行业务比较”。

[7]摘自《三十一年上半期国内经济概况》第二节“重庆金融”,作者邵循怡。

[8]摘自《三十年下半期国内经济概况》第六章“四行贴放”。

[9]摘自《国民政府年鉴》第五章,中心印书局1943年7月出版。

[10]原载《金融周刊》第4卷第37期。

[11]摘自中国农民银行经济研究处编《中农月刊》第5卷第12期,1944年12月出版。

[12]原载《金融周讯》第20期。

[13]原载《金融周刊》第6卷第4、5期,1945年1月出版,本文原名为“一年来重庆市金融动态之分析”,作者孙继孝。

[14]原载《银行通讯》第18期,1945年2月,重庆市银行界同人进修服务社印行。

[15]原载《四川经济季刊》第2卷第1期。

[16]摘自中国农民银行经济研究处编《中农月刊》第7卷第4期,1946年4月出版。

[17]摘自四联总处秘书处编《金融统计年报》(1946年度),1947年出版。

[18]摘自财政评论社《财政评论》第15卷第6期,1946年12月。

[19]摘自四联总处秘书处编《金融统计年报》1946年43号,1947年出版。

[20]摘自《地方金融》创刊号,1947年5月,四川省县市银行业务贷协进会出版。

[21]原载朱斯煌主编《民国经济史》,1948年出版。

[22]原载朱斯煌主编《民国经济史》,1948年出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