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重庆银行的资产与负债
资负中最重要的项目,为存款及放款,关于重庆商业银行存款及放款的总数及其内容,我们于第六章及第七章,已经分别加以详细的讨论了,兹不再赘述。惟存款放款与其他资产负债项目的比较,我们并未讨论。本章第一点,将先讨论此点,次进而讨论其他。
第一,我们先就存款与资本加以比较。重庆银行存款与资本的比例,就历年的情形而论,战时已趋降低。其历年情形,有如左表:
表六十三 历年来重庆银行存款与资本之比
第二,我们再对银行历年资金来源的项目加以比较。银行资金来源的重要项目,战前与战时,也有显著的变化。在战前,重庆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领用兑换券占第一位,其次始为存款。战时此种情形,逐渐改观,至二十八年存款一跃而占全部负债项目的首位了。这是国家政策改变的结果。又各项负债的比例,在战前以领用兑换券占首位,次为各项存款,再次为其他负债,而资本则居第四位。战时,则均以存款占第一位。二十八年时以领用兑换券占第二位,其他负债仍占第三位,资本仍占第四位,二十九年时,除领用兑换券仍占第二位外,资本与其他负债的地位,则一变而为资本占三位,其他负债占第四位了。三十年时,资本更一跃而居全部负债项目的第二位,其他负债占第三位了。
第三,资金运用情形的变化。以上为负债方面的情形。负债是资金的来源。现在再进而看一看资产方面的变化。资产为银行资金的出路,也即银行资金的运用情形。重庆银行资金的运用情形,战前与战时,也有改变。廿五年时,银行的各项资产,以领用兑换券准备金占第一位,各项放款占第二位,有价证券占第三位,房地产占第四位,现金占第五位,……二十八年时,除存放同业不论外,领用兑换券准备金,仍居第一位,各项放款仍居第二位,有价证券仍占第三位,现金仍占第五位,惟其他资产则跃居而为第四位,房地产及器具降而为第六位了。二十九年时,除存放同业不论外,各项放款跃居第一位,领用兑换券准备金一降而居第二位,第三位仍为有价证券,第四位仍为其他资产,现金则为第五位,房地产及器具的地位,更降低得不足道了。三十年时,各项放款居第一位,有价证券居第二位,其他资产居第三位,房地产及器具占第四位,现金居第五位。
以上还是单方面的观察,即资产方面各科目或负债方面各科目间的相互比较。兹再就资产方面与负债方面或负债方面与资产方面有关系的各项目,加以比较。我们想举出两点,加以讨论。(一)为现金与存款的比较,(二)为房地产与资本的比较。兹先讨论现金与存款的比较,现金与存款的比较,普通称之为存款准备率。关于存款准备的计算,银行的计算办法,与我们研究这个问题时的计算办法不同。银行是将存放同业减去同业存款的差额,一并视作存款准备金的。大概说起来,存放同业,到期必能收回,所以银行可以视作存款准备金。惟就全体行庄说,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款,最后互相抵消,所以就整个行庄说,其能视作存款准备金的,仅现金一项而已。战时,重庆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有几个显著的特征。第一,为战前与战时相比较,战时的比率,均较战前为高。第二,战时的情形,就二十八年二十九年两年而论,二十九年的比率,无论是银行或钱庄,均较二十八年的比率高一倍。存款准备金的比率,显系与年而俱增。第三,就银行及钱庄分别而论,银行存款准备金的比率,显较钱庄为高。第四,三十年的比率,虽较战前为高,惟与二十九年相比较,似又趋降低。又运缴存国家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而计,则三十年重庆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计亦在13%。其前后变化趋势如左表:
表六十四 重庆银行历年存款准备率
我们如果用银行的计算办法,即将存放同业减去同业存款,也视作存款准备金,其趋势亦正与仅将现金视为存款准备金计算出来的情形相同。即同样表现出战时重庆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是与年而上升。三十年虽略为降低,惟如果将缴存国家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一并计算在内的话,则银行方面的比率,计为30∶100。其情形如左表:
表六十五 重庆银行历年存款准备率
上述趋势造成的原因,大概说起来,不外因战时资金流动性的增加,同时活期存款日增,在银行方面,就不得不多备现金以备存户之提存了。再论房地产与资本的比率。就重庆银行的房地产与资本的比率而论,战时的比率,显较战前为低。如战前重庆银行的资本,运用于房地产设备者,约为其全部资本的四分之三,战时则均不足二分之一。二十九年及三十年,则仅约为四分之一。若就钱庄而论,其比率就尤为低下了。其历年情形如左表:
表六十六 重庆银行历年来房地产与资本的比率
此种趋势造成的原因,大概不外以下数点:(一)为战前设立的银行,大都视为永久事业,所有房地产及器具的设备,大都尚知注重。(二)为战时设立的银行,类多视为筹措经营投机事业资金的机构,多为了保持资金的流动性,而因陋就简,不肯将资金呆滞于房地产及器具设备方面。(三)至于钱庄的比率,所以较银行尤为低下的原故,则大都因经营钱庄者,并未将钱庄视为久远事业,因而亦无久远计划,所以对于这一点,尤为疏忽。资负方面的情形,本来可以从各方面,加以比较,然也至有兴味。我们在上面,仅择出了几点,作了个观察,为便于别人研究起见,兹将重庆各行历年的资负情形,分列为二表,附于本章之后。
表六十七 重庆银行的历年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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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聚兴诚银行、川康平民商业银行、川盐银行、重庆银行、和成银行、大川银行、四川美丰银行、亚西实业银行、通惠实业银行、四川建设银行、建国银行、长江实业银行等十二行。
表六十八 重庆银行的历年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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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聚兴诚银行、川康平民银行、商业银行、川盐银行、重庆银行、和成银行、大川银行、四川美丰银行、亚西实业银行、通惠实业银行、四川建设银行、建国银行、长江实业银行等十二银行。
十、重庆银行的损益
关于重庆银行的损益,我们想分为四点来研究。(一)为重庆银行的利润情形。(二)为重庆银行利润的前后变化。(三)为重庆银行损益内容的分析。(四)为重庆银行损益内容变化原因的探讨。不过研究这个问题,困难颇多。因为一则自所得税及利得税实行后,各家难免有故意压低收益,而增加损失,或以其他方法,而使利润率降低者。二则自政府禁止银行经营副业后,经营副业,既有违法令,因而其损益表中,多将副业的收入除外,而不是全部的情形。不过就是难免有不实在的情形,但是我们根据各行庄的损益表,加以分析,还是可以看出其趋势及变化来。
(1)重庆银行的利润情形
战时各业利润膨胀,银行就本业的情形而论,其利润率,与其他各业相比,自属相形见绌。惟连其副业而论,则其利润率之高,就又非别的企业所敢望其项背了。惟副业既有违禁令,不能表现于损益表中,我们自无法推测。此处所论者,仅为其正业的所获。
民国三十年时,重庆银行的纯益,高低颇不一致。纯益与资本之比,即利润率,高者达114%,低者则仅6%而已,大多数则均在21%以下,平均为22%(请参看表六十九)。这样的平均利润率,不但不能与各业相比,就是与已款借出利息的收入相比,也有不及。
(2)重庆银行利润的变化趋势
抗战后,重庆银行的利润率,若持与战前的利润率相比较。二十八年利润率的平均数为18较战前二十五年的利润率的平均数19还要低1%。而且在我们所搜集的五家银行的材料中,其二十八年的利润率,超过二十五年者,计仅一家。抗战后,重庆银行利润率的上升,自二十九年起,二十九年平均利润率为25%,不但较二十八年为高,而且也驾战前的平均利润率而上之了。二十五年的最高利率,为29%,低者仅20%,二十八年的最高利润率,为59%,低者有负号21%者,而二十九年时,利润率最高者,就达到75%了,低者为负号3%。而且在二十八年的23家中,发生亏损者,计达3家,在二十九年的33家中,发生亏损者,仅有一家。又就二十八年及二十九年两年都列有的行庄,逐一加以比较,二十九年的利润率,在18家行庄中,除四家利润率,较二十八年为低外,其余均系增高的。而且就是这较低的四家中,还有三家因于二十九年增加资本,以致利润率减低者。三十年与二十九年相比较,就利润率之平均数说,三十年的平均利润率为22%,较二十六年是趋降低。惟其中凡未增资的行庄,则仍是增高,而且增高的程度,较二十九年为尤甚。三十年的最高利润率,为114%,低者为6%,而且无一家亏损者。如果将增资的各家除外计算,则其利润率的平均数,计为45%,与二十九年相比,仍系增高。所以三十年利润率的平均数降低的原因,显系由于增资的关系。其所增加的资本,或即有一部分的利润在内也。
(3)重庆银行损益内容的分析
上两节所讨论的,是利润的情形及其趋势,我们要明了此种趋势造成的原因,必须对其损益内容加以分析。现在先分析其收益,而后再讨论它的损失。
战前与战时,重庆银行的各项所占的地位有显著的不同。就银行方面说,有三点变化。一为利息在全部收益项目中,所占的百分数降低了。在二十五年时,银行的收益项目中,利息差额的收入,平均计占全部收益的70%还多。抗战后,利息差额的收入,在全部收益中所占的百分数趋于降低,如二十八年为53%,三十年为57%,而二十九时更低,仅占40%强。二为汇水的收入,于战时跃居第二位,取证券投资的地位而代之了。二十五年时,在全部收益项目中,除利息外,以证券投资所占的百分数18%为最高,而汇水收入,在那时的全部收益中,仅占3%还弱。抗战后,二十八年,汇水收入,一跃而为27%强,三十年时,为25%强,而二十九年时,则为37%强,几乎要与利息收入不相上下了。三为证券发生损失。证券及投资一项,若分别而论,有价证券,在二十五年时,各行均有盈余,而且还有的以之为主要的收入,如川盐银行是。战时,则是项业务,其收入都变为负号的了,证券及投资一项,所以尚有盈余可列者,乃为投资的收益,而非有价证券的收益。简言之,即战前重庆银行的收益,利息占第一位,有价证券占第二位,战时则利息占第一位,而汇水升为第二位了。就钱庄方面说,三十年的情形,因家数过少,不足以代表一般的状况,暂不论。就二十八年及二十九年的情形而论,二十八年时,在各项收益中,证券及投资所占的百分数为最高,计占全部收益的54%尚强。利息差额的收入,仅占全部收益的36%强。二十九年时,则以利息收入占第一位,计占全部收益的42%强,证券及投资占第二位,计占全部收益的37%强,其情形与银行方面,大致相同。惟所谓证券及投资收益者,分别而论,也与银行方面的情形相同,即有价证券为损,而投资为盈。所以这种收入,不但完全是投资的收入,而且是投资收益减去证券损失后的收入也。若就各年各行庄的个别情形而论,则有的以证券损益,为主要的收益,如二十五年的川盐银行是。有的以汇水为主要的收益,如二十八年的聚兴诚银行,二十九年的美丰银行,泰记银号及三十年的重庆银行是。有的则以投资为主要的收益,甚至利息为负号者,如二十八年的山西裕华银行,和通钱庄,信通和记钱庄,仁裕钱庄(利息是负号),浚源钱庄,怡丰钱庄(利息是负号),二十九年的山西裕华银行,信通和记钱庄(利息是负号),及光裕钱庄是。有的以其他收益为主要收益者,如二十八年的和济钱庄,谦泰钱庄,仁裕钱庄,厚记银号,泰丰钱庄(利息是负号)。二十九年的浚源钱庄及永庆钱庄是。有的以杂收益为主要收益者,如二十九年的谦泰钱庄及益民钱庄(利息是负号)是。有的以房地产为主要收益者,如三十年的四川建设银行是。(所有上述各点的详细情形,请参看表七十)
再分析各项损失。就银行方面说,在二十五年时,以各项开支为大宗,计占全部损失的53%强。到了二十八年,则各项开支与其他损失,所占的百分数,就不相上下了,计各为35%强。迄二十九年,各项开支所占的百分数,又趋上升,该年为40%强,三十年则为61%强。纯益在各项损失中,所占的地位,二十九年为首位,二十五年及三十年则为第二位,二十八年为第三位。其他损失,所占的地位,除二十八年为第二外,其余均居第三位。就钱庄方面说,各项开支,在各项损失中,所占的地位,除三十年是居一位外,二十八年及二十九年则居第二位。纯益除三十年是居第二位外,二十八年及二十九年则居于第一位。其他损失,则永久居于第三位。以上是就全体行庄所作的观察,如就各行庄的个别情形而论,则也有以其他损失,占各项损失之首位者,如二十五年的重庆银行,二十八年的聚兴诚银行,和通钱庄,怡丰钱庄,二十九年的浚源钱庄及泰丰钱庄是。(所有详细情形,请参看表七十一)
(4)重庆银行损益内容变化原因的探讨
重庆银行利润率的升高,自二十九年开始,二十八年平均尚较战前为低,这种情形,已述明如上了。其原因大概不外以下三点:一为物价的急剧上升,是自二十九年起,物价既大涨,其有投资者,利润自加。这是一点。二为利率的上升,战时重庆银行存款利率的上升,也自二十九年起,二十七年及二十八年的利率,均较战前为低,这一点我们在第八章已经说明了。存款利率既上升,则存放款利率的差额自大,因而利息差额的收入,也就相对的增加了。这是一点。三为因物价上涨,商家争从外地进货,汇兑的需要,因而增加,汇水遂也因而上升,此项收入自然也就增加了,这是一点。这是银行利润趋势变化的原因。其次损益项目变动的原因,如收益中利息的百分比,在战时的降低,汇水及投资百分比的增高,则不外为因利息之所获,不如汇水或投资为多,因而银钱行庄以资金运用于汇水及投资方面的,或则增加,或则比例虽不增加,而其相对的收入比例,还是要发生变化。又证券为固定投资,固定投资,在物价作上升的变动时,必致亏损,则为无待说明者。如损失中,二十八年其他损失增加的原因,或为该年大轰炸,因而开支增加的关系。二十九年三十年各项开支又趋上升的原因,则不外为因物价高涨职员津贴之提高等而已。(www.xing528.com)
表六十九 重庆银行的历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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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十 重庆银行的历年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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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十一 重庆银行的历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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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重庆银行的票据交换
票据交换,有节省现金使用及省时省力,而使银行收交趋于简单便利的功用。关于重庆银行的处理票据交换,我们想先对它的制度的演变,加以研究,复论其历年的交换情况。
(1)票据交换制度的演变
重庆银行票据交换制度的演变,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无票据交换所的时期,商业银钱业行庄同业公会主持票据交换的时期及中央银行主持票据交换的时期。
(a)无票据交换所的时期,这一个时期大概自民国纪元前五年起,至民国二十二年五月底票据交换所成立时止。最初是采双方交换的办法,而以现金清算差额,逐渐演变,集中于钱业公会多方交换,而以现金或债权清算差额。民国纪元前五年以前,重庆钱庄的收交,逐笔概用现金,后以交易日繁,如逐笔仍以现金为准,不但所需要的现金既多,而且逐笔收交,也颇费时费力,不便滋多。因事实的需要,迄民国纪元前五年,有协心和钱庄者,先出而以收条为同业间收款的凭证,即同业的收交,除晚上清算时,以现金收交外,其清算前的收交,则先由付款钱庄,拿给收款钱庄一收条,以代替现金。用转账的方法,来冲销债权债务,债权钱庄,除晚上的清算差额外,不必逐笔收取现金,而先取得债务钱庄方面的一笔账簿上债权是也。例如甲庄应收乙庄的款,即由乙庄开具收条,交甲庄收执。如同日乙庄另有款项,应向甲庄收取,甲庄也即开具收条,交乙庄收执。每日晚间,甲乙两庄交换收条,计算其收付差额以后,再以现金收交。这是双方交换办法,如果一个钱庄与很多的钱庄有收交,便须到各个钱庄办理相同的事情,其节省时间劳力及现金掮送的功用,还不很大。民国十九年十月,本票制度实行后,银钱业的收交,一律改用本票,每日午后三钟起,各家以所收的本票,持往钱业公会抵解。抵解终了,不足之家,照补现金,由有余之家照收。若彼此素有往来,不愿收取现金者,可以改为上折,即有余之家,仅取得一笔账上债权而已。这已经有了集中的交换场所,而可以一个地方实行多方的清算,不必到每家办理相同的工作了。
(b)商业银钱业行庄同业公会主持票据交换的时期,这一个时期,自民国二十二年五月底起,至民国二十八年一月止。票据交换所初则附设于重庆市银钱业同业公会联合公库,继则改组独立。重庆市银钱业同业公会联合公库票据交换所,成立于民国二十二年五月三十日。交换之方法,系由联合公库的会员行庄,将一日间所收得的票据,按照应付款项的行庄名称,分别汇齐,各制一交换通知单,记明票据的张数及金额,将各交换通知单上所载票据张数及金额,记入此表贷方。各行交换员常为二人,于每日午后四时,由一人分别将票据及交换通知单,送给各发票行庄。一人则静座编定之号位,收集他行送来之交换通知单及本行所发出的票据。收送竣事后,交换员再将收到他行所送来的交换单上所载的本行的票据张数及金额,记入交换贷借对照表的借方。然后再将表上借贷差额,制为差额表,交于交换所。交换所根据各行庄差额表,制成总决算表,若借贷双方平衡无误,交换所即分别将应收应解的金额,通知各行庄,各行庄即以在公库所领得的公单(民国二十二年六月,渝市银根奇窘,由银钱业联合公库,呈准发行公单。凡需款行庄,可以有价证券作抵,向公库领取公单,加利行使,代替现金。迄二十三年十一月,因公单发行过多,跌价太甚而停止),或抵解证(民国二十四年二月,四川财政厅为救济地方钞券挤兑风潮,决定封存各行庄所有的地方券于准备库。另组织一抵解委员会,发行抵解证,各行庄可以封存之地钞为抵,领用抵解证,以为划账之用。迄同年四月,以地钞逐渐解封,抵解证也逐渐收回),互相清轧。
民国二十四年五月,银钱业联合公库,因公库取销(消)而结束。其附设之票据交换所,则改组而独立。惟此独立的票据交换所,则专办抵解事宜,而不兼理转账。联合转账机关,银行方面,初则组织银行库为转账机关,钱庄方面,初则公推义丰钱庄为转账钱庄。交换所与银行联合库及转账钱庄的办事程序,规定为(一)交换清算各将账算明后,即以清算表分别交付转账银行库及钱庄,并随即以多差数目,分别以通知单知会库庄,请其直接收交多少。(二)转账库庄,据其所辖行庄,提出多差应收应付转账声请书,记入多差数目后,即予盖转账讫印章,交换原行庄,凭此领回票据。(三)转账库庄除分别各对行庄开往来账户外,并须库庄彼此间互开往来,除每日多差总数记账外,如银行以钱庄支票交库收账,即由库汇送转账庄盖印入账,如钱庄以银行支票交转账庄收账,即由转账庄汇送银行库盖印入账。嗣以银钱业联合办事处成立,于同年七月间,转账机关改由该办事处兼管。交换差额的收交,则或以抵解证(各行庄每比送交转账库庄盖印收账,由库庄汇送抵解委员会如数掉换收利,平日则照常收付补利无异)或以交换证(二十六年六月十五日,官商协议组织交换委员会,发行交换证。凡需款之行庄,可以新公债收据按二五折作抵,领取交换证,流通市面,并抵解交换差额。旋因与现洋现钞发生差价,于七月间逐渐收回),或以保管证(二十四年六月底,四川财政厅奉令收回交换证,以一时无此巨款,改将交换证押品新公债收据交中央中国两行保券,由四川财政厅及四川财政特派员代出保管证,将交换证收回)或以承兑券(二十四年七月间,官商协议组织承兑委员会,发行承兑券。凡差款行庄,可以公债收据或可靠票据作抵,请领此券以抵现,八月十五日遂取销)或以汇划证(二十四年八月十五日,银钱界又以现款短缺,呈准发行汇划证,以资周转。十二月十五日收回)而抵解。
二十五年十月交换所又经一度改组,转账机关改由中国银行重庆分行担任。按“民国二十五年重庆市银钱两业同业公会票据交换所章程”的规定,凡重庆市银钱两业同业公会各会员行庄,填具申请书,经各该同业公会审查认可,并照缴保证金5000元及二十四年四川善后公债或中央政府统一公债票面25万元(银行),或2万元至5万元(钱庄)后,即可开始加入交换,而为交换行庄。交换票据之种类,规定为承兑之汇票及汇款收据,本票,保付支票,经理国债银行之还本付息凭证及其他经该所及银钱两业同业公会审查认可的票据。交换之方法及程序,规定为交换行庄应各派行员二人为交换员,每日交换至少应有一人到所,办理各行庄交换事宜,不论有无票据提出,均应于交换时开始以前到所。交换行庄所收其他交换行庄之一切票据,应于交换时间开始前整理完毕提出交换。交换行庄之交换员,应于交换时间开始时,将提出票据分别交换,取具收据,并结算交换差额报告交换所。交换差额应于每次交换终了时,当日如数开具渝中国银行之即期支票,先由渝中行保付,交换所交各交换多款之行庄。各交换行庄,如感头寸不敷,向渝中国银行之折款,不得超过各该行庄所提缴之债券及现金保证七成之数。此项折款应于折款后第一个比期如数清偿,清偿后再折。到期不能清偿折款者,由交换所商得渝中国银行同意后,得随时处分各该行庄所缴之债券保证,如有余额应作为各该行庄当日抵解差额之保证,不敷时由各该行庄如数补足。如有应行拒付票据,拒付行庄,应即备具退票理由单,将原票据直接退还原提出行庄,退票之原提出行庄,接到退票时,应即时将票面金额付还退票行庄。当时加入而为交换行庄的,计有银行8家,钱庄12家。嗣以交换票据中,本票及保付支票两者,辗转抵用,日久弊生,于当日未交换前,即已周转不下五六次。譬如存户某甲存入某行或某庄本票或保付支票一纸,该存户可同时在存入金额内开出支票请求保付或请换本票,所员行庄信用不固者,对于应付票据无力付现,以致别行庄对于收入的本票及保付支票难于收现,而对本身所开出的本票及保付支票则必须支付,蒙受损失者甚多,而以中国银行为尤甚。至二十六年十月,一方面因中国银行鉴于转账责任的重大,一方面适值四川建设银行所作的折款发生问题,牵动其他行庄,市面顿告紧张,停止办理票据交换。旋地方当局出而维持市面,另组银钱业联合准备委员会,发行代现券。凡差款行庄,可以财产作担保,向两合准备委员会,领用代现券,作为抵解差额之用,交换工作,复得赓续进行。惟以中国银行,不愿担任转账,转账机关遂改由四川省银行及同生福钱庄分别担任。后以代现券的担保品不易变现,其价值与法币间发生贴水,于廿八年一月停止发行,票据交换工作,遂因抵解困难,而无形搁浅了。
(c)中央银行主持票据交换的时代。重庆银行的票据交换,自二十八年停止后,银行界至感不便。同业间的收交,彼此间为了减少事务上的麻烦起见,不愿收受现法币者甚多,多于四行活存头寸,而彼此间以四行的支票,为收交的工具,四行实际上成了多数同业间的收交转账机关。迄二十九年九月以后,四行为了解决重庆市银根紧缩问题,复实行轧账,而以中央银行为总轧账机关。且按中央银行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票据清算为中央银行的任务之一。应此事实的要求,财政部遂于三十年十二月函请中央银行筹备恢复重庆市票据交换机构。当经中央银行分别拟具“中央银行办理票据交换办法”及“中央银行附设票据交换行庄保证准备估价委员会办事规定”并于该行业务局增设票据交换科,而于三十一年六月一日起,开始办理重庆市银钱界的票据交换,此停顿为时三年又半的票据交换工作,至此而正式恢复了。按中央银行办理票据交换办法的规定,交换行庄,除中央银行为当然交换银行外,凡重庆市银钱两业同业公会各会员行庄,经各该同业公会介绍,均得加入为交换行庄。惟事前应填具声请书,并附各该行庄最近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经中央银行审查认可,照缴保证金(三万二万或一万元)及保证准备(重庆市银钱业界所缴者,多为统一公债,二十四年及二十五年四川善后公债,二十五年及二十八年四川建设公债,二十九年军需公债,美金公债及英金公债,甲种节约建国储蓄券及美金节约建国储蓄券)于中央银行后,始得开始加入交换。开办之初,加入的行庄,共计79家,其中银行37家,钱庄42家。三十一年底,增为87家,其中银行45家,钱银42家。交换票据的种类,规定为汇票及汇款收据,本票,支票及公库支票,经理国债银行之还本付息凭证及其他经中央银行认为可以交换的票据。交换的方法,规定为采常川交换制度,所有交换票据,一律以代收方法清算之。交换行庄为谋收支的便利起见,应于缴存保证金及保证准备外,并于中央银行开立存款户,存款户余额,如有不敷支付各该行庄当日应付票据金额时,应于当日补足。各交换行庄如感头寸不敷不足支付应付票据时,得随时向中央银行折款,但每一行庄折款之数目,不得超过其所缴保证准备之数。此项折款,以一日为限,次日即须清偿,次日如再不敷,仍得再折,但中央银行得随时视该行营业状况,或当时市面情形,保留随时停折之权。至于到期不能清偿折款本息之行庄,中央银行得随时处分各该行庄所缴之保证金及保证准备,处分所得,除抵充其所折款之本息外,如有余额,应作为各该行庄当日付款票据之保证。如再有余额,于交换后发还之。如处分后,尚有不敷,应由各该行庄如数补足。各行庄不得提出异议。且已经处分保证金及保证准备之行庄,于处分之次日起,中央银行得暂时停止或撤销其交换资格。票据交换程序,规定由各交换行庄,每日将所收票据,送交中央银行业务局票据交换科,该科于收到后,于检点张数及计算金额无误后,即拿给存款对数单,照收记行庄之账,一面将票据分别整理,缮具提示票据通知书,连同原票据,分送各付款行庄,付款行庄检查张数无误后,应将通知书留存,并在付款申请书上用该行庄在中央银行所开存款户支款印鉴签名盖章,交还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凭以付付款行庄之账。各付款行庄,每次收到中央提示票据,应迅速核对印鉴,为付款处置。如有应行拒付票据,应备退票理由单,于当日下午五时半前,用存款对数单,迅速退还中央银行收账。再由中央银行缮具退票通知书,连同原票,退还托收行庄。
就以上的叙述,可以看出,票据交换的种类,在第一个时期,仅为收条及本票的交换,到了第二期,交换的种类扩充为承兑之汇票及汇款收据,本票,保付支票,经理国债银行的还本付息凭证及其他等等,增加了六种。至第三期,则除汇票不管承兑者或不承兑者,支票不管保付者或不保付者,都可以交换外,并且又另填了一项国库支票。交换的办法,第一期初则为双方的交换,继则集中于钱业公会交换。第二期,虽有交换所的设置,惟转账则为另一特设之机构或行庄管理,交换所与转账机关分别独立。至第三期,则交换所与转账机关就都由中央银行业务局的票据交换科办理了。交换差额的抵解,在第一期的初期,则限于现金,后期变而为或以现金或以债权抵解了。至第二期,则除中国银行主持转账的时期,自二十五年十月至二十六年十月交换差额以现金抵解外,其余的时间,都不是现金。至第三期,又恢复了以现金抵解差额的办法。这是票据交换制度沿革的大概情形。
(2)历年的交换情况
某年某时某地的票据交换总额,应以代表某地某年某时的商业状况。举凡物价水准之提高,或生产总额及销售总额的提高,或物价水准与生产及销售总额的同时提高,都可以使票据交换的总额增加。反之,物价水准的降低,或生产总额与实际销售额的降低,或物价水准与生产总额及实际销售额的同时降低,都可以使票据交换的总额为之减少。重庆市的票据交换总额,自二十二年六月起,至二十七年年底止,其交换数量,若将后几年的每月交换数量,与二十二年的每月交换数量相较,除二十七年外,各年都系增加,但增加之数不多。二十六年每月的平均数,与二十二年每月的平均数相较,不过增加36%而已。三十一年六月中央银行主持重庆市票据交换后,其交换数量,至三十年底止,每月平均数,已约为二十二年每月平均数的10倍。由三十二年一月至十一月,每月的平均交换数,计约为二十二年每月平均交换数的224倍。重庆市历年各月票据交换数量,历年各月票据交换平均数及指数如左二表:
表七十二 二十二年六月至十二月、二十四年一月至二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年六月至三十二年十一月各月票据交换数量
续表
续表
续表
附注:二十二年的数字,见《四川经济月刊》第一卷第一期。二十四年的数字,见《四川经济月刊》第六卷第六期。二十五年的数字,见《四川经济月刊》第八卷第二期。二十六年的数字,见《四川经济月刊》第九卷第三期,二十七年的数字,见《四川经济月刊》第十一卷第十二期。三十一年六月至三十二年十一月的数字,来自中央银行业务局票据交换科。
表七十三 重庆各年各月票据交换平均数及指数
票据交换数量增减的原因,不是由于物价水准的变动,便是由于生产或交易量的变动,或者是两者的同时变动,此点,我们刚才已经谈过。此外,重庆市票据交换种类的增加或减少,也不失为原因之一。重庆市票据交换额增加的最大原因,为物价的上升。关于这一点,由左表的物价指数与票据交换数量指数的比较,足资证明。
表七十四 自三十一年六月起至三十二年十一月止物价指数与票据交换数量指数之比较
附注:二十五年七月至二十六年六月之物价及票据交换数量之平均数等于一百、物价指数根据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所编的指数。
就上表而论:(一)物价指数与票据交换数量的指数,□□□相同,物价指数上升,票据交换数量的指数,也随之而上升,亦步亦趋,且甚为接近,这可以证明票据交换数量增加的根本原因,由于物价水准的上升。(二)物价上升的程度,除三十二年三月九月及十一月三个月外,其余各月均较票据交换数量上升的程度为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我们由前面所述票据交换的沿革情形,可以知道不是由于票据交换种类的减少。其次,抗战以来,重庆附近成为四川工业生产的中心地点,若与战前相比,其生产量是不会较战前为少的,就此点说,复可以断定不是由于生产量减少所致。这种现象造成的原因,大概是由于交易量相对减少的关系,物价指数虽已上升,但实际成交的交易,并未出售到按那种价格应当出售的数量,而物价就又涨了,这就与看涨囤积居奇的力量有关了。抗战时的重庆与战前的重庆相比,无论就生产、交易、人口甚至票据交换的种类说,都比战前增加了,按常理推测,票据交换数量指数,且应当超过物价指数的。因为票据交换数量指数,除了物价的上升影响增加外,还有别的几个上升原因之故。今竟变为相反的现象,就此点而论,更足以证明交易量之相对减少,或看涨囤积的关系了。
此外,关于重庆市票据交换差额的变动情形,我们尚须加以研究。我们都知道,票据差额对交换总额的比率,可以因下列两种情形而不同。第一,因参加交换行庄的多少而不同。如果参加交换的行庄,家数很多,其清算差额对清算总额的比率,就应当高,反之则低。第二,因参加交换行庄的规模的大小,营业的性质,及彼此间的相互关系而不同。而且这一点,对于清算差额与清算总额比率之决定,较之交换行庄家数的多少,还要重要。凡规模大小相等,营业性质相似,关系较密切的行庄之票据交换,较诸规模大小不等,营业性质不同,关系较疏的行庄间的票据交换,更易冲销,而使其交换差额较低,反之则较高。重庆市历年票据交换差额与总额的比率如左表:
表七十五 重庆市历年票据交换差额对交换总额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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