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与金融
财政与金融,英文皆为Finance,两者关系之密切,由历史上两现象之连带发生,即可见其概要,而于近年来金融之受财政机关之管制,更见显著。财政之收支取货币的形式,其关系于货币及其发行与收缩,至为巨大,而公债之发行与收回又关系信用。故各国财政政策,未有不伴以适当之金融政策者,而此金融政策即为财政政策之一部分,亦为国家掌管度支机构所处理之对象之一。
我国财政,自国民政府奠都南京以来,尤以最近十年来,其措施所及,金融特占其重要部分,法币政策之推行,即其最重要之一例。我国抗战已逾七年,法币政策施行于战前约两年,设无孔部长当时毅然决然之采行此政策,则不仅金融即财政亦必不能如今日之顺利,或至少亦必较今日更难处理矣。
二、法币政策
我国货币原为银本位。恰值约十年前之时期,世界银产,以其为他矿之副产品,致银价大变。且国际上货币,主要为金本位,金银比价时时更易,至民国二十三年,美国实行购银法案,世界银价大涨。该年我国自七月至十月中旬之三个半月之间,白银流出之价值高达20000万元以上。国内现金紧缩,百业凋零,国库收入短少,国际收支恶化。当时虽历行加征白银出口税及征收平衡税,以冀制止白银流出,保存国家经济命脉,然除发生一时微小之结果外,已不足以转变根本局势。为谋根本之挽救,惟有实施法币政策,即推行纸币流通,集中白银准备。
去除外来压力,实行法币制度,一面为实行纸币流通,另一面为法定对外汇兑比价。为维持此法币法定外汇比价,中央银行乃实行无限制买卖外汇。如此则由于金银价格在国际上之变动所能给予法币之压力,完全消除,法币对外价格而告稳定。贸易之基本利益,不在币价之□□,而在其能安定。法币即能在消除外来压力下维持对外价格之安定。
安定国内经济,法币对外价格稳定,白银准备集中管理,因而法币之对内价格亦平定。而白银流通化以法币流通,则使通货不感紧缩。从此物价安定,百业复盛,国库收支不缺,国际收支好转,金融市场大定。
当时法币准备金之保管发行收换事宜之集中管理,乃更以设立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之形式。而所谓法币,乃由财部指定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及嗣后核准之中国农民银行发行之钞票充之,此乃准备全部集中及发行完全统一之初步。此举要义不在准备集中与发行统一之程度,而在财部之始能管制法币,藉此管制并予加紧,即能管理全部金融,以谋改进金融本身,并改善财政条件。
三、管理银行
管理银行可出以设立统一机构及管理业务两途。最初,为管理贴放,原有中中交农四行联合贴放委员会之设立。此机构几经加强,即今之“四联总处”。而另一途即为直接管理银行业。此举开始于银行检查。抗战以后,银行管理需要加紧。于是财部乃于民国二十九年施行非常时期管理银行之暂行办法,并经翌年之修正。根据此办法及以后之陆续推行之新办法,对银行乃逐渐加紧管制,其间重要措施计有:(一)办理检查;(二)责令银行拟订业务计划;(三)审核投资、贴放、信用放款、抵押放款、限制比期存款,藉此种种,以紧缩信用,以防止信用膨胀,阻抑囤积居奇;(四)宽放工贷农贷以促进生产;(五)限制新银行及原有银行分支行处之设立,以减少金融市场上之竞争,藉此阻止可能之信用膨胀。
至管理银行之统一机构,即以加强原有之四行贴放委员会完成之。二十六年八月,财政部为统一管理金融,调剂信用,经指定中中交农四行内地贴放办法,督促施行。东战场及中战场东南战场转进后,四联贴放会加强改组为四联总处,以代表财部,统一四行活动,并调剂金融。改组之初,推行颇滞。至太平洋战起,金融市场感觉需要,乃由财部核定四联总处为审核投资贴放之总机构,其目的在求资金之更合理运用,继续协助国防有关及民生必需之生产事业,以谋战时经济之自给自足。历年来四联总处所核办投资贴放,侧重于调剂粮食及农业贷款,协助盐产贷款,协助交通事业贷款,发展工矿事业贷款,平定物价及收购物资贷款,协助地方建设事业贷款诸项。四联总处之核审,其宽放或紧缩,足以控制全部金融,即所以统一管理银行也。
四、统一发行
法币实行后,曾设立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已如上述。该委员会管理发行事宜,依原定计划,各行钞票,将逐渐收回,代以中央银行钞票。嗣后因事实之需要,又陆续核定中交农三行之发行,故发行尚系采核定发行形式。三十一年六月英美贷我巨款,助我安定金融,至是统一发行之时机成熟,财政部乃制定统一发行办法,于三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法币,各银行未发钞票及已发钞券之准备金,一律移交中央银行接收保管。旋又将所有各省地方银行钞券,及前由中交等行保管之各商业银行在施行法币政策前发行钞券之准备金,一并改由中央银行接收,以符统一发行之旨。此为政府管理货币之重大辉煌之革新。(www.xing528.com)
中央银行成为真正银行之银行,普通银行业务,除使由商业银行在法定范围内进行外,并集中分配于中交农三国家银行,中国银行为发展与扶助国际贸易之银行,交通银行为发展工矿交通及生产事业之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为发展农业生产及办理土地金融之银行。此即所谓国家银行专业化。
为抑低利率,取消比期高率,变调剂发行计,财部乃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函请中央银行办理票据交换,并于三十一年六月一日开始在重庆实行。嗣后,逐渐推行至各地。
五、管理汇兑
汇兑管理,开始于中央银行之集中买卖外汇,财部此举,正为加紧外汇管理之先着。中央银行买卖外汇之初,为无限制性,外汇买卖虽可任量,而管理固已集中。迨后因事实需要,外汇买卖,乃渐加限制。此与管理贸易,相伴而行。视实际之需要及抗战之环境,对核定外汇及结汇,财部数次核定适时之办法。外汇挂牌亦予数次变动。黑市汇兑,则逐步严加取缔。
为充裕外汇,对外销物资之收购、运输与增产,财部曾督导有关机构,多次予以改善。同时且以易货制度,减少外汇支出。近且藉租借制度以行之。
侨汇原为我国外汇之大宗,占国际收支均衡中收入项之重要地位。战前侨汇仅予奖励,抗战起后,乃予集中办理。初财政部责成中国银行联合邮储局、闽粤两省行与侨批业等,组织吸收侨汇网。自英美冻结我国资金后,财政部乃规定原则,由中央银行集中统筹办理。太平洋战后,财政部对侨汇乃向宽放政策推进,如:(一)增设侨汇机构,(二)要求各国宽限汇额,(三)简化手续,(四)补救海外陷区外币持有者之损失等。
六、推行储蓄扩张保险
(一)储蓄:为吸收游资投放正途,并促使法币回笼,财部乃核定各种储蓄办法,直接或间接(经由国家银行)予以施行。其途径计有四端:第一为加紧邮政储蓄,第二为劝募节约建国储蓄,第三为推行有奖储蓄,第四为出售美金节约建国储蓄券。推行以来,储蓄数额日增,若美金储券,且已售罄。此不仅增裕银行筹码,抑且促使巨额法币回笼,足以减少发行数量。
(二)保险:抗战发生后,财部又先后委托中央信托局举办运输兵险与陆地兵险,商民因战事而遭受意外损失,得所赔补。大后方各种建设日趋推进,兵险外之其他产物及人寿保险,亦待推进。惟保险周转甚难,故年来财部乃会同各有关机构,商讨国营再保险之举办。此举若成,则金融四大业务中之一,亦获政府之管制及促进矣。
七、安定之金融与良好之财政
金融为百业资金之渊源,又为财政取给之所自,而百业之旺盛,又为财源充裕之先提。十年来,财政部孔部长运用财政机构及政策,影响并管制金融,虽障碍重重,困难横生,反应间或恶劣,成效难免不如所期,然正如孔部长就任中央银行总裁十周纪念大会上对到会长官所言,各部皆为债主,岁入仅及岁出三分之一,而抗建实在需钱。在此情况,能藉金融上之运用,“强度”第七年,其为战前三四年中金融上之准备及战时六七年中及时之措施,有以致之,当无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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