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政金融方面Ⅰ.财政1.改进旧税,变更稽征办法,维持固有收入。C.促令各银行组织联合准备机关,以健全金融机构。
财政金融方面
Ⅰ.财政
1.改进旧税,变更稽征办法,维持固有收入。
2.举办新税,另辟战时特别财源。
3.发行救国公债,奖励国内人民及海外华侨尽力购买,扩充战费。4.核减党政各费及停止不急需之一切事业费支出。
5.修改关税进口税则,使消费品输入减少,战时必需品输入增加。
6.我国所产大宗而适于各国需要之物品,得由政府办理输出,交换战时必需之入口货品。
7.整理地方财政,增加收入,紧缩支出,使有余力补助中央战费。
Ⅱ.金融(www.xing528.com)
1.通货管理
A.推计法币需要数额,预为印制存储,并注重分储于安全地区。B.将发行之现银准备,为安全存贮之措置,并奖励督促收兑民间之金银,以厚准备。C.国防民生有关之农工商矿重要事业,其通货之供给,应为合理之增加。D.法币发行,应从速实行中央储备银行法所规定之办法。
2.汇兑管理
A.严格限制外汇。B.积极流通内汇,凡未设银行之地方,应利用邮政机关办理。
3.金融业务管理
A.必要时主管机关得与各地银行公会规定临时之适宜办法,以维持金融之安全。B.主管机关令中、中、交、农四行规定接济各金融机关办法及维持发展内地有关国防民生农工商矿必要事业办法。C.指导投资,使资金运用于必需品之生产储集事业。
4.金融机关管理
A.促令金融机关将资金逐渐移转安全地带。B.促令各银行分别就指定地点推设分支行或新组银行,以健全金融网。C.促令各银行组织联合准备机关,以健全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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