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一下日本的援助政策是如何启动的。与欧美援助国不同,日本的援助政策是在日本作为战败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背景下推出的。
1952年签订的《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使日本重新回归国际社会,与此同时,日本也担负了“应赔偿联盟国战争中所产生的一切损害与痛苦”(条约第14条)的责任和义务。根据这条规定,日本政府对菲律宾、越南、印度尼西亚及瑞士、丹麦、西班牙、瑞典、冰岛等国家支付赔偿金(大藏省,1977:220)。但是,对于当时放弃赔偿要求的中国(包括台湾在内)、印度、老挝、柬埔寨等亚洲国家和地区,日本采取缔结经济合作协定取代赔偿的方式恢复交往,日本的开发援助政策是以亚洲的战争受害国为对象开始启动的。[38]援助政策里也许有“换个角度来看,赔偿是与贸易发展密不可分的一种基础性投资”(板垣兴一,1968:48)这种长期的国家利益,但日本的开发援助政策却在将难以回避的义务性支出努力转换成有助于亚洲经济发展的国际贡献政策的过程中形成了。日本的援助政策也以战争赔偿的形式先行实施,此后才附加上新的政策目标,就这一点而言,日本与欧美援助国是相同的。
以亚洲地区特别是东亚[39]为主的日本的ODA持续增长(见图1-9),1991年达到顶峰,对韩国的援助亦是如此(见图1-10),这是因为日本取代了部分美国对韩国的援助。“为了维持、改善与美国的关系,日本代替美国实施后者感兴趣地区的援助”(大野,1993:188)的倾向此后也反复出现。
当时,“战争赔偿归外务省管,经济合作归通商产业省(现经济产业省)管辖”(池尾,2005:405)。通商产业省自1958年起刊发经济合作白皮书《经济合作的现状与问题点》[40]。其创刊号指出,“作为经济合作第一目标的国际协调是一般性、抽象性概念”,一方面,低度发展国“在资本和技术方面对发达国家有所期待”,另一方面,日本“对这些地区的资本输出有着强烈的欲求”。创刊号用“通过经济上的相互补充来达成国际协调”的道理对援助政策做了解释说明。创刊号进一步指出这应“朝着扩大进出口市场及确保重要进口原材料市场的最行之有效的方向发展”(通商产业省,1958:21-22)。
图1-9 日本的援助(净支出,2006年固定价格)[41](www.xing528.com)
(出处)笔者依据OECD(2008)的数据整理制作而成。
图1-10 美国和日本对韩国的经济援助(2006年固定价格)[42]
(出处)美国的数据来自USAID(2008),日本的数据来自OECD(2008)。
此后,日本的援助在促进日本经济发展的同时带上了增强日本的世界存在感和影响力的任务,在援助倍增计划的多次反复和成为世界最大援助国的过程中,“国际相互依存”的理念全面铺开了。此外,日本从美国获得战后复兴援助后又从世界银行获得了众多融资,作为被援助国推进了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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