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文化史的三个理论来源
1989年,由林·亨特主编的《新文化史》一书,第一次明确地举起了“新文化史”(New Cultural History)的旗号,亨特为该书所作的导论《历史、文化和文本》,从历史编纂的角度申明了新文化史研究的主旨,被看作为新文化史的一篇宣言书。在文中,亨特借用爱德华·卡尔在1961年时对社会史所作的命题阐发道:“历史研究越注意文化,文化研究越注意历史,则对两者愈有利。”(1)她意在申明文化史的研究将逐步取代社会史研究而成为历史学的主流。20世纪80年代前后,当代西方史学经历了一次由“社会史”向“文化史”的转向,亨特宣称:“由于社会学理论在历史学中之角色的激烈论战已衰退,标示着新文化史的崛起。”(2)为了区别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雅各布·布克哈特和约翰·赫伊津哈为代表的古典文化史,这一新的文化史取向又被称为“新文化史”或“社会文化史”,它可以看作是近三十年来西方史学最主要的一个发展趋势。在与另两位历史学家合著的《历史的真相》一书中,亨特对新文化史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她认为,新文化史“探讨方向的焦点是人类的心智,把它看作是社会传统的贮藏地,是认同形成的地方,是以语言处理事实的地方。文化就驻在心智之中,而文化被定义为解释机制与价值系统的社会贮藏地。文化史研究者的任务就是往法律、文学、科学、艺术的底下挖掘,以寻找人们借以传达自己的价值和真理的密码、线索、暗示、手势、姿态。最重要的是,研究者开始明白,文化会使意义具体化,因为文化象征始终不断地在日常的社会接触中被重新塑造”(3)。
新文化史的潮流是继20世纪50年代中叶战后西方史学“路标转换”后的又一次重要转折,是对旧的“新史学”的反动和发展,“新文化史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被看作是对既成的社会史、经济史和人口史的一种突然暴发的批判”(4)。相较于之前的历史研究取向,新文化史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它注重从文化的角度、在文化的视野中进行历史的考察,也就是说,历史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从以往偏重于政治军事或经济社会等方面转移到社会文化的范畴之内;另一方面,它提出用文化的观念来解释历史,新文化史在方法上借助了文化人类学、心理学、文化研究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通过对语言、符号、仪式等文化象征的分析,解释其中的文化内涵与意义。(www.xing528.com)
新文化史在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上均有所创新,其所谓的“新”,既是对传统文化史的发展,又是对70年代后已渐势衰的经济—社会史的超越。回头来看,新文化史的兴起并非偶然,它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几种西方学术思潮共同作用影响的产物。抛开传统文化史写作对新文化史在历史编纂上的传承和借鉴作用不谈,新文化史有三个方面主要的理论和方法来源,即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和法国年鉴派史学、后现代主义文化批评和历史叙述主义,以及文化人类学。这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决定和影响了今天新文化史研究的基本形式和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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