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社会学研究都发现,社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共场所的支持。近年来,对公共图书馆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共场所概念首先是奥登伯格(Oldenburg)的“第三场所”(The third place)概念。第三场所指家和工作场所以外的活动空间,是非正式的公共生活得以展开的地方,包括:咖啡屋、咖啡店、书店、酒吧、发廊以及其他可以闲逛的场所。第三场所具有若干特征,例如:中立(无主无客)、平等(人人可入)、可达、以聊天对话作为主要活动内容、有一批常客、外表平常、气氛轻松并富于游戏感[41]。奥登伯格认为,第三场所为人们提供了暂时逃避家庭生活和工作压力的空间,在这里,人们相对平等,来去自由,不带伪装,彼此相伴,释放压力,并在这个过程中产生共享经历和归属感。因此,第三场所无论对个人还是社区而言,都必不可少。自第三场所的概念提出以来,很多图书馆情报学学者都认为,尽管公共图书馆不具备奥登伯格列举的所有第三场所特征(或许正因为如此,奥登伯格本人并没有将公共图书馆视为典型的第三场所),却具备第三场所的所有主要功能。除了第三场所概念,关于场所的其他社会学研究,例如洛夫兰德(Lyn Lofland)的公共领域(Public realm)概念[42]、克雷斯维尔(Cresswell)的场所理论[43]等,都对图书馆情报学理解图书馆的空间价值产生了重要影响。
随着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的价值被逐渐认同,近年来出现了很多有关公共图书馆空间属性的研究。北欧学者奥顿孙(Audunson)和瓦海姆(Vårheim)等人借鉴社会学中的场所概念提出了低密集(Low-intensive)和高密集(High-intensive)聚会场所的概念[44][45]。高密集聚会场所指共享文化、价值观、信仰或政治立场的人群的聚会场所;低密集聚会场所指文化、价值观、信仰或政治立场不同的人群的聚会场。前者支持同质性高的人群为制定共同的目标和行动达成共识,后者则支持人们见识“异己”(Otherness),培育多元文化视野和理解力。奥顿孙等人认为,公共图书馆作为场所的独特价值是为社会提供低密集聚会场所。(Aabø)等通过实证研究,归纳了公共图书馆的六类空间功能。他们发现,当人们把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加以利用时,存在六种不同的利用方式,即赋予图书馆六种不同的空间功能,这包括:图书馆作为广场(The library as a“square”)、图书馆作为会见不同背景人群的场所(As a place for meeting diverse people)、作为公共空间(As a public sphere)、作为与朋友同事开展共享活动的场所(As a place for joint activities with friends and colleagues)、作为元聚集空间(即了解社区内其他机构的空间,As a meta-meeting place)、作为虚拟会议空间(As a place for virtual meetings)。该研究同时还考察了影响人们利用图书馆空间资源的因素,结果显示,社区成员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Community involvement)比其人口学特征和所在乡镇的特征在更大程度上影响他们对图书馆空间资源的利用;低收入和低教育水平的人更有可能把图书馆作为空间加以利用[46]。(www.xing528.com)
当我们从场所的角度解读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学意义时,其信息保障功能之外的其他功能就得到凸显,例如支持社会成员的交流交往、促进不同种族与阶层的融汇融合、辅助不同政治立场的辩论对话等。而这些功能都可以促进社会和谐与包容。因此,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的理论可以帮助公共图书馆从社会和谐与包容的角度重新审视现有政策、服务及资源配置,并引导图书馆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考虑与空间相关的具体问题:如何宣传图书馆的空间价值以吸引非用户利用图书馆、如何布局和设计图书馆空间以满足不同的空间需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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