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法规保护:目前,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国家5A 级景区,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庆市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办法》等法规条例的保护。
建立了有效管理体制:遗产地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资金来源有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重庆市林业局、武隆区人民政府等相关机构的领导下,由武隆区林业局、武隆区世界自然遗产研究中心依法对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的资源进行管理与保护。
边界明确、保护规划正在实施: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3个喀斯特系统的边界已明确划定,并有相应的缓冲区对遗产地予以景观和环境保护。
监测工作较为完备:武隆喀斯特自然遗产建立了相应的监测体系,对洞穴环境、游人人数、空气和水质量、森林火灾、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种群等进行动态监测,适时监控。
完整性保持甚好,有一定科学研究基础: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最主要的具有突出价值的喀斯特景观(洞穴、天生桥群、天坑、峡谷)和自然环境的完整性保持甚好。长期以来遗产地的广大地区皆处于自然状况之中,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小,保存完好。(www.xing528.com)
1992 年,有关部门对芙蓉江作旅游资源和水利资源考察。西南师范大学于1995 年提交了《芙蓉江四川段旅游资源与旅游开发规划》报告,提供了有关芙蓉江的地质、地貌、生物、旅游资源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对芙蓉江峡谷段的自然本底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为芙蓉江的开发奠定下良好的科学基础。
芙蓉洞于1993 年5 月被武隆区江口镇附近农民发现,立即受到严格保护。随即委托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进行全面考察研究和开发规划设计工作。1996 年,在芙蓉洞召开了“武隆国际洞穴学术讨论会暨中国地质学会洞穴研究会第三届年会”。不仅加深了对芙蓉洞的科学认识,而且使保护芙蓉洞的理念深深植入各级管理层思想之中。随之,中、英、美、俄等国联合科考队于1994—2005 年间多次到武隆进行地质科学考察,发现许多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洞穴、天坑群、竖井群等。
与此同时,国内的很多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都先后在武隆喀斯特遗产地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完成了详细的地质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有多项规划成果和研究报告问世。从而较全面地掌握了遗产地的自然本底、环境状况和喀斯特景观资源的数量和价值,构成遗产地管理和保护坚实的科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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