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代市民社会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洛克、霍布斯、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7]马克思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相关著作中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存在差异。[8]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主要理解:市民社会即“经济基础”或“社会经济结构”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人的异化是市民社会不可克服的矛盾。此外,无论是在早期还是晚期,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社会和市民社会都持批判态度。
现代市民社会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洛克、霍布斯、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在17至18世纪,当市民社会成为反对君权神授思想重要理论武器的时候,资产阶级思想家极力将社会与国家相区分,并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私人生活构成的独立领域,它在本质上不同于政治国家所代表的公共权力,是一种具有独立身份和生命的自主存在。[4]现代市民社会理论的两大代表人物——黑格尔和马克思正是在同政治国家的分裂中来把握市民社会的。[5]
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是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它的形成比国家晚,但又必须以国家为前提。市民社会是在现代世界中形成的。[6]黑格尔对于市民社会的主要见解是:市民社会的具体内容以劳动、司法、教育为主;市民社会以经济活动为核心,同时包括法律和行政(警察)等方面;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分离是产生市民社会弊端和腐败现象的原因,克服这种分离的可能性,就在于市民社会自身中。[7](www.xing528.com)
马克思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相关著作中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存在差异。在早期,马克思将市民社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在后期,马克思则认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8]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主要理解:市民社会即“经济基础”或“社会经济结构”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人的异化是市民社会不可克服的矛盾。此外,无论是在早期还是晚期,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社会和市民社会都持批判态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