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性语体语言运用的口语化策略主要体现在词语的运用、句式的选择和语法的调配方面。从书面语的角度来看,在词语的运用上,公文的词语运用要求准确、简明、庄重,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文只是简单地板起面孔教训人。公文归根到底是为社会大众服务,是以普通社会大众为接受对象的。所以,公文的词语运用应力求明确通俗,易于理解,便于实施。
当然任何一种语体都不可能通篇使用一种句式,公务语体在句式选择与安排方面也要体现两者的兼容性:既要有书面语体规范性、严谨性的特征,又要有口语语体简洁性、通俗性的特色,形成长短错落、整散合一的风格特征。句法的调配上:书面语句子结构比较完整,句法成分的分布位置比较固定,口语句子的结构安排比较灵活,大多不够完整,省略隐含性的成分比较多,使用插入语,句子语序安排比较自由。公务文书写作时,在不影响准确表达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省略一些句法成分,安排一些插入语。如:“经研究决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一句中,“经”后省略了“我们”,“可根据”前省略了“你们”。公文写作中常运用省略句来省略某些不言自明的句子结构成分,以求得公文语言的简洁凝练。
一般来说,公务语体在词语选择的口语化策略上主要体现在以下3方面:
(一)合理使用口语词
在不损坏公务语体准确正式,庄重严肃的前提下,适当吸收来自生活实践中的口语词汇,能够形成平易通俗的公文风格,能够使公务语体的语言在庄重中不失活泼,于典雅中显现生动。例如:
要抓紧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定切实措施,稳定“菜篮子”“米袋子”“火炉子”价格。
这句话中的“菜篮子”“米袋子”“火炉子”等词语都是老百姓生活实践中的日常口语词,表意明晰,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具有鲜活的表达效果,可谓文约而义丰,明白而晓畅。
可以说,口语词一般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新词语更是时代发展的晴雨表。这些词语进入公务性文书中之后,打破了公文语体语言的“僵硬”状态,不但遵守了特定的行文格式,准确表达了公文信息,还能满足社会各层次人民群众理解领会、关心把握信息的要求。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并不是所有的口语色彩的词都可以进入公文,必须根据实际需要,遵循适度、普及的原则,经过大量实践,被公众理解和掌握,才能最终被接纳。
(二)运用熟语(www.xing528.com)
熟语是社会大众对现实中的某些社会现象进行生动形象的概括描述,也是社会大众生活经验的总结,具有形象生动而意义凝练的特点。在公务语体的写作中根据公文文种和内容,不同程度地巧妙运用熟语,有助于增强公文语言的形象性、生动性,增加其易读程度,有利于公文效率的充分发挥。公文语言巧妙运用鲜活的熟语主要包括惯用语、俗语、顺口溜等。
例如:
“少数法官缺乏职业道德,审判作风差,对当事人摆架子、抖威风,相互推诿,偏听偏信,草率定论。”
惯用语是人们对某些社会现象的经典概括,上例中的“摆架子”“抖威风”都属于惯用语,具有意义上的整体性,结构形式上多为三字格,有学者认为三字词汇单位在表义上多为俗白的成分尤其是直白的成分,更适合表现俚俗和直白的内容。
(三)缩略语
把需要强调突出的词语拈出来,辅之以数量词,采取缩略语形式,使人感到十分醒目。这种组合往往具有较强的凝固性,熟语化的意味很浓。结构单纯,口语性强,表达简洁,便于记忆,容易普及。例如我们经常提到的“三农”“三个代表”“两学一做”“四个自信”等,这些缩略语顺应了信息时代的生活节奏,符合社会大众阅读写作以及交流的习惯,符合口语交际经济性原则。
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口语要素被公务文书吸收,这是公务文书语言在发展中出现的新特征。第一,公文自身性质的要求。公文的性质决定了它是处理政务的工具,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工具。就内容而言,要贯彻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作用而言,要为一定的阶级服务,要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由此可见,公文所交流的对象、作用的群体,不仅仅是制订和使用它的机关,还包括广大的人民群众。所以,在公文语言的表述上,除了要遵守特定的行文格式、使用规范的文书用语外,还必须满足社会各层次人民群众学习、领会、掌握的不同需求。常见常用、通俗易懂的口语要素当然具有这方面的优势。第二,语体交流渗透的影响。作为同一种语言的言语变体,不同语体之间的交流和渗透也是在所难免的。公务文书是一种应用性很强的文体,也必然会受到其他语体的影响。在与公务文书语言的交流渗透中,这些语言中的口语化特点必然会对公文语言造成影响。第三,是由于话语权力意识的体现。随着普通民众参政议政意识的加强,人们话语权力意识愈来愈强,随着社会大众法治意识与社会民主氛围日益增强,现代法律文书如果还是八股式的官样文章,不便于人民群众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执行。选取鲜活的口语要素进入特定文书,可以大大增强文书语言的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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