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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回报类众筹平台问题与法律风险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竞争力目前我国综合性众筹平台在运营模式上大同小异,项目同质化现象严重。成立较早的回报类众筹平台并未体现出明显的优势,反而轻易就被新进入者超越。此外,众筹平台的独立性问题也饱受质疑。我国首批回报类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最终放弃众筹转型智能产品预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众筹保护机制失衡”,众筹平台难以保证项目发起人能够按期按质完成项目,使支持者收到期望回报。

我国回报类众筹平台问题与法律风险

(一)盈利模式单一,盈利水平低下

当前我国回报类众筹平台主要采用对成功项目收取一定比例佣金作为收入来源。只有项目成功才有佣金收入,反言之,一旦项目未达到目标资金众筹平台就无法实现收入。相较于美国kickstarter动辄百万美金的筹资规模,我国众筹项目筹资规模小,资金总额少,平台本身收入难以保证。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国内的线上众筹平台目前收益模式与行业密切相关,例如娱乐业可能有衍生品,很多众筹平台在尝试一些“未来权益”分成,不是赚在项目内,而是赚在项目外。比如一些股权众筹平台开始收取融资方的股权而不是现金。

(二)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竞争力

目前我国综合性众筹平台在运营模式上大同小异,项目同质化现象严重。随着电商大佬们的相继涌入,市场份额越分越小,竞争越发激烈。成立较早的回报类众筹平台并未体现出明显的优势,反而轻易就被新进入者超越。可见,回报类众筹行业平台尚未形成成熟的运作模式和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就项目本身来说,仍旧缺乏竞争力。

(三)信任机制匮乏,难以保持独立

作为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众筹模式本身存在信任缺陷。一方面,众筹平台对项目发起人并没有完备的信用防范措施,仅仅依靠两轮审核来确定发起资格,有失谨慎;另一方面,支持者对回报寄予的期望很高,给予的信任却很低。此外,众筹平台的独立性问题也饱受质疑。2015年4月,京东众筹“悟空i8”项目涉嫌虚假刷单,店家雇人假扮顾客,虚造销量和评价来吸引消费者,该行为严重损害了支持者信任,影响了平台的公正性与独立性。(www.xing528.com)

(四)存在其他风险

1.项目跳票风险

项目跳票是指项目发起人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履行承诺的行为。频繁的项目跳票会导致支持者资金受损,对平台的信任度降低。我国首批回报类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最终放弃众筹转型智能产品预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众筹保护机制失衡”,众筹平台难以保证项目发起人能够按期按质完成项目,使支持者收到期望回报。

2.知识产权遭窃

尽管项目跳票饱受诟病,项目发起人也有自己的难处,即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一般来说,在众筹平台上融资的项目处于初级阶段,对于某些文创产品来说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创意或者想法,这些项目在上线之初没有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面临极可能被剽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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