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六卷收集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年11月至1849年7月这一时期的著作。同第五卷一样,第六卷所包括的大部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新莱茵报》上发表的文章,《新莱茵报》是在当时民主运动中代表无产阶级观点的唯一报纸。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新莱茵报》上用唯物主义辩证法分析了当时发生的事件,揭示了政治冲突(这是尖锐阶级斗争的表现)的实质,判定了政治舞台上阶级力量的配置和对比,并据此拟定了无产阶级在德国革命和欧洲革命不同阶段上的策略路线。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理论上概括了群众在革命时期的丰富经验,发展了科学共产主义的政治思想,进一步制定了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本卷开头的几篇文章是马克思在普鲁士发生尖锐的政治危机和策划反革命政变的情况下写成的。马克思分析了逐渐低落的欧洲革命的进程,指出了反革命所取得的一系列胜利,并认为普鲁士所策划的政变是欧洲悲剧的第三幕;第一幕是法国无产阶级在六月的日子里的失败,第二幕是1848年11月1日革命维也纳的陷落。
马克思力求通过《新莱茵报》向人民群众预告即将来临的决战,并教导他们准备回击反革命的进攻。在《柏林的危机》、《柏林的反革命》以及其他文章中,马克思阐明了1848年11月普鲁士的政局,并证明王权和普鲁士国民议会之间业已成熟的冲突只有用武力才能解决。
马克思要求普鲁士国民议会采取坚决的革命行动:把大臣们作为国事犯加以逮捕,凡不服从国民议会决议的官员一律撒职,并依法起诉。他提出拒绝纳税的口号,以便剥夺反革命政府的一种对付人民的手段。马克思认为,由于拒绝纳税而必然展开的运动,是激发群众革命毅力的手段,是革命新阶段的开始,在顺利的情况下这个阶段的结局应当是推翻王权和人民取得彻底的胜利。
马克思在莱茵省民主主义者区域委员会的呼吁书(见本卷第24页)中号召各民主团体举行民众大会来鼓励居民拒绝纳税。在区域委员会的第一个呼吁书中,马克思警告不要用暴力手段抗拒纳税,以免在莱茵省发生孤立的和分散的起义。当普鲁士国民议会通过了拒绝纳税的决议,这一运动开始具有更广泛的群众性质的时候,马克思在第二个呼吁书(见本卷第39页)中号召用一切办法来反抗征税,号召组织武装的民团以反击敌人,并成立安全委员会。马克思认为安全委员会是临时革命政权机关的萌芽。它所颁布的命令应当看作是唯一合法的命令。这种革命政权机关应当代替三月革命后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的反动官僚机构。同仅仅号召消极反抗征税的普鲁士国民议会完全相反,马克思在他的文章中号召“用一切暴力手段来还击暴力。消极反抗应当以积极反抗为后盾。否则这种反抗就象被屠夫拉去屠宰的牛犊的反抗一样”(见本卷第38页)。
马克思在《新莱茵报》上发表的文章中和在民主主义者莱茵区域委员会的呼吁书中,为全德国的民主主义者拟定了坚决大胆的行动纲领。这些文件对于研究马克思在德国革命危机时期所采取的策略有巨大的意义。
但是,普鲁士国民议会仅限于号召消极反抗;莱茵省所掀起的广泛的群众运动在普鲁士其他省份没有得到积极的支持。结果反革命获得了新的胜利;1848年12月5日普鲁士国民议会被解散了。马克思在《反革命政变》一文中写道:“国民议会长期以来软弱怯懦,现在它自食其果了。它曾听任反人民的阴谋活动在好几个月中从容地策划、加强和巩固,而现在它成了这种阴谋活动的第一个牺牲品。”(见本卷第117页)
马克思的《资产阶级和反革命》、《孟德斯鸠第五十六》、《柏林〈国民报〉致初选人》、《康普豪森》等文章,以及在民主主义者莱茵区域委员会审讯中的发言,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分析了普鲁士反革命获胜的原因;他揭示了德国三月革命的性质和特点,指出它与自己历史上的先驱者——十七世纪、十八世纪英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有本质上的不同。英国和法国的革命建立了适合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的政治制度,而三月革命“只是改组了政治上层,而没有触动它的全部基础:旧官僚制度、旧军队、旧检察机关”(见本卷第278页)。英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确实领导了革命运动,而普鲁士的资产阶级却不想通过革命而是想通过同王权达成和平协议的办法来取得政权。马克思指出,康普豪森和汉泽曼在革命中采取的立场不能用这些政治活动家的个人品质来解释,而应该用他们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物质利益来解释。普鲁士的资产阶级由于害怕觉醒的无产阶级,不惜向旧社会势力作任何妥协。资产阶级无论如何要保存“法制基础”,因此拒绝向封建社会势力作坚决斗争,而把稍加改头换面的旧的地主官僚国家保存下来。由于害怕资产阶级所有制受到侵害,普鲁士资产阶级力求保存封建所有制,从而抛弃了它在同封建主义的斗争中必不可少的同盟者——农民。这样它一开始就宣判了自己的失败,而为反革命的胜利创造了条件。
马克思在民主主义者莱茵区域委员会审讯中的发言,揭露了声名狼藉的“法制基础”的真实含义,那就是企图把旧法律强加于通过革命来确立自己的权利的新社会。马克思发展了关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学说,他证明说:与法学家的幻想相反,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见本卷第292页)。不顾社会发展的新的需要而保存旧的法律,就会造成社会危机,这种危机只有政治革命才能解决。
马克思总结了半途而废的三月革命,证明坚持“法制基础”和臭名昭彰的“协商论”的必然结果,一定是尖锐的政治冲突。这个冲突果然于1848年11月在普鲁士爆发,而以12月5日的政变告终。
马克思把王权同国民议会之间的这个冲突看作是两个国家政权的斗争,两个元首的斗争。但是,两个独立自主的权力机关不可能同时肩并肩地在一个国家里行使职权。它们之间的斗争必须用物质力量来解决。马克思揭示了这一斗争的深刻的阶级根源。他指出,这并不是“在一个社会基础上的两个派别之间的政治冲突”,而是“两个社会之间的冲突”,是具有政治形式的社会冲突(见本卷第301页)。这是王权——旧的封建官僚社会的代表和国民议会——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代表之间的斗争。
马克思驳斥了对民主主义者莱茵区域委员会的控告,证明拒绝纳税是人民自然的和合法的自卫手段,人民有权用暴力还击暴力。马克思始终不渝地坚决捍卫人民的主权,捍卫人民进行革命的权利以及人民积极干预历史进程的权利:“当国王实行反革命的时候,人民完全有权利用革命来回答它”(见本卷第305页)。
马克思在民主主义者莱茵区域委员会审讯中的发言,以及他和恩格斯在《新莱茵报》审讯中的发言,都是利用法庭来宣传革命观点,控告当局和揭露反革命计划的光辉范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新莱茵报》审讯中的发言,捍卫了革命报刊的权利,他们认为革命报刊的首要任务是破坏现存反动政治制度的全部基础。
在普鲁士反革命政变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更加坚信自己的看法:欧洲革命的命运不决定于经济落后的德国,只能决定于当时欧洲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法国和英国。
马克思在《意大利的革命运动》、《革命运动》以及其他一些文章中考察了1848年欧洲革命和反革命所经历的道路。马克思一再回顾法国无产阶级的六月失败,这次失败引起了无产阶级的敌人——法国共和主义资产阶级的失败,在整个欧洲大陆上则引起了反对封建专制政体的资产阶级和农民的失败,并使曾经以争取独立的斗争来响应二月革命的各被压迫民族遭到了新的奴役。所以马克思指出,欧洲革命的命运同最先进的阶级——无产阶级的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
马克思在总结欧洲革命时得出结论:“1848年革命运动的主要成果不是人民赢得了东西,而是他们失去了东西,——他们丢掉了幻想。”(见本卷第162页)富于遐想、良好愿望和华丽辞藻的二月革命和三月革命的所有一切幻想,都被急剧的历史进程和残酷的反革命无情地践踏了。马克思号召人民要吸取反革命所提供的教训,以便在将来的战斗中及时而大胆地运用这些教训。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普鲁士反革命政变之后所写的全部文章,都对胜利的法国无产阶级革命的临近充满了希望,因为这次革命会推动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各国革命高潮的出现。这个新的高潮,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期待的,应当导致德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完成和向无产阶级革命的转变。关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序幕的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根据1848—1849年革命经验所制定的不断革命的理论中得到了发展。
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英国是法国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要敌人,因为资产阶级英国“把许多民族变成自己的雇佣工人,并用自己的巨手来扼制整个世界”。当时马克思认为,旧英国只有世界大战才能摧毁,而这次大战会给英国无产阶级政党——宪章派的胜利起义创造条件。总结了1848年的欧洲革命的《革命运动》一文的结尾这样写道:“法国工人阶级的革命起义,世界大战,这就是1849年的前景。”(见本卷第175页)
正如恩格斯后来所指出的,1848—1849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对欧洲革命前景的判断中,对欧洲大陆各国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作了某些过高的估计,由此得出了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在这些国家即将来临的论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方面把主要希望寄托于法国无产阶级的革命主动性上,同时也密切注意欧洲其他国家的斗争进程。他们热烈支持被压迫民族争取自由的斗争。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许多文章中捍卫波兰的独立,认为波兰人民的解放斗争对欧洲民主有重大的意义。在《意大利的革命运动》、《罗马宣布成立共和国》、《在意大利和匈牙利的战争》、《皮蒙特军队的失败》等文章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以深切的同情论述了意大利人民为自身的解放而进行的斗争。他们认为意大利人民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皮蒙特王权的背叛政策。恩格斯写道:“对付政府的叛变和怯懦,只有一种手段:革命。”(见本卷第457页)恩格斯说:意大利人民不应该只用正规军来抵抗奥军和仅限于用一般的作战方法,而应该掀起群众起义,开展革命战争、游击战争、真正的民族战争,以便永远消灭奥地利的压迫。
本卷有许多文章(《匈牙利的斗争》、《〈科伦日报〉论马扎尔人的斗争》、《在意大利和匈牙利的战争》、《匈牙利》)是论述匈牙利革命的。马克思和恩格斯非常关心匈牙利人民反对反动的哈布斯堡王朝的革命斗争。恩格斯在分析匈牙利的军事行动的进程时,特别指出匈牙利革命领导人善于采取许多措施以保证革命得到农民的支持。他指出了匈牙利战争的人民性质和游击性质,高度评价科苏特政府对敌人采取的坚决的革命的斗争方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民族问题看作是整个欧洲革命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依据民族运动为谁的利益服务,以及它在客观上成为谁的工具,把民族分为革命的和反革命的。他们把波兰人、匈牙利人和意大利人归为革命的民族,因为这些民族的斗争削弱了当时欧洲几个主要的反动国家——俄国、普鲁士和奥地利。1848年夏天,马克思和恩格斯热情关怀捷克的民族运动,特别是布拉格的起义。但是,在这次起义被镇压以后,反动的资产阶级地主分子在属于奥地利的斯拉夫民族的运动中占了上风;结果哈布斯堡王朝和俄国沙皇政府便利用了这些民族来镇压德国和匈牙利的革命。由于这些斯拉夫民族的民族运动的内容和客观性质发生了变化,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这些民族看作是反革命的民族。
列宁在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1849年对待民族问题的立场时写道:这种观点在当时是唯一正确的观点,“因为1848年无论从历史上或政治上来说,都有根据把民族分为‘反动的’民族和革命民主的民族。马克思反对前者而拥护后者,这是对的。自决权是一种民主要求,它自然应当服从一般的民主利益。在1848年和以后的年代,这些一般利益首先就是同沙皇制度作斗争”(见《列宁全集》第22卷第144页)。
在《匈牙利的斗争》和《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这两篇文章中,恩格斯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主义思想,既反对泛日耳曼主义,又反对泛斯拉夫主义。在恩格斯的文章中,一方面对属于奥地利的许多斯拉夫民族的运动给予正确的历史评价,把它看作是违反当时德国革命和欧洲革命利益的运动,但是另一方面对这些民族的历史命运却作了某些错误的论断。恩格斯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这些民族在未来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已不能起进步作用,这些民族注定要遭到灭亡,不能作为独立的民族而存在。在这些文章中,还片面地把德国人征服许多斯拉夫民族的过程描绘成进步的、传播文化的、和文明的过程。这种说法是同恩格斯自己在其他文章(见第五卷中《法兰克福关于波兰问题的辩论》和本卷《波兹南》)中描绘的德国诸邦对东欧实行抢劫掠夺政策的情景相矛盾的。恩格斯关于曾经属于奥地利帝国的斯拉夫民族的历史前途的观点,是和他关于小民族在历史过程中的作用的观点分不开的。恩格斯认为,以后历史发展进程的基本趋向是集中,这种发展进程会使这些小民族丧失自己的独立性,被大的、具有更强的生命力的民族所并吞。恩格斯列举了苏格兰的盖尔人、法国的布列塔尼人以及西班牙的巴斯克人作为例子。对于美国侵占墨西哥的部分领土,恩格斯也是从这个观点来评价的。但是恩格斯在估计小民族的命运时,并没有考虑到资本主义除了集中的趋向外,还有另外一种趋向,即小民族要求独立,建立自己的国家组织。恩格斯关于某些斯拉夫民族的历史作用的错误观点,也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研究在1848—1849年还处于开始阶段,小民族的民族运动的经验还比较少。同时应当指出在恩格斯的文章中关于这些斯拉夫民族的命运还有一些保留意见。“如果斯拉夫人在他们受压迫的某一个时期开始新的革命历史,那末他们仅用这一点就足以证明自己是有生命力的。从这个时候起,革命就会要求他们求得解放,而德国人和马扎尔人的局部利益就会在欧洲革命的更重要的利益面前消失。”(见本卷第334页)曾经属于奥地利的斯拉夫民族在恩格斯写作这些文章之后的百年来的发展,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这些民族的生命力和坚强性,他们已经争得了自由和独立,建立了自己的国家组织,并且胜利地建设着社会主义社会。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新莱茵报》上系统地深刻地阐明了欧洲各国革命势力和反革命势力的斗争,同时也十分重视对普鲁士反革命政变后的事件进程的分析。他们认为德国民主派的主要任务,是利用报刊、人民集会和议会稳步地坚守保留下来的阵地。
《三个新法案》、《霍亨索伦王朝的总改革计划》、《霍亨索伦王朝的出版法案》等三篇文章尖锐地批评了曼托伊费尔政府提出的各种法案,这些法案可以说是补充了1848年12月5日国王钦定的畸形宪法,必然要把国家引回到旧普鲁士立法的宗法式野蛮状态。
恩格斯的《第二议院的奏折草案》、《柏林关于奏折问题的辩论》、《柏林第二议院四月十三日会议》、《关于招贴法的辩论》等文章,是为了批评普鲁士议会第二议院的活动而写的。恩格斯分析了第二议院的辩论,愤慨地指出,第二议院的议员们,其中包括极左派的代表,不但没有公开捍卫人民的民主权利,反而迎合议会的妥协迁就行为,节节让步。恩格斯谴责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首领,这些“初出茅庐的议会讲坛骑士们”(见本卷第448页),他们指望用议会的方法来达到只有用革命的方法即只有用武力才能达到的东西。本卷中收集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章尖锐地批评了资产阶级议会主义,并拟定了革命的议员在议会中的策略,其主要特点就是把议会活动同议会外人民群众的斗争有机地结合起来。
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在1848—1849年的活动是同群众的革命斗争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1848年春天,当马克思和恩格斯回到德国时,无产阶级分离涣散,政治觉悟不高,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松懈,人数又少。在这种条件下,无产阶级唯一正确的策略就是积极参加资产阶级革命,并站在民主运动的极左翼。根据这一策略,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拥护者参加了民主团体,在民主团体中坚决捍卫了革命无产阶级的立场,对小资产阶级民主派不但没有作任何原则性的让步,而且指出了他们的不彻底性,推动他们采取坚决行动。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政治活动场所,除了《新莱茵报》和科伦民主协会,还有科伦工人联合会。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拥护者力求通过工人联合会来提高科伦和全莱茵省工人的阶级觉悟和组织性。
在革命进程中,德国工人的政治觉悟和积极性提高了,他们目益深刻地了解到本阶级的目的,并摆脱了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影响。斗争的经验证明,在同反革命的决战中,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首领不可能是可靠的同盟者。由于情况的改变,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拥护者虽然在许多一般的政治问题(如普鲁士议会第二议院的选举)上仍旧同民主派一起行动,但实际上他们已开始建立无产阶级的独立政治组织。为了这个目的,他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改组和加强科伦工人联合会。这些措施是在反对哥特沙克及其拥护者的派别活动和分裂活动的激烈斗争中得到贯彻的(见本卷附录《科伦工人联合会第一分会的决议》,第699—701页)。(www.xing528.com)
1849年春天,由于德国阶级斗争日趋尖锐,匈牙利正在进行革命战争,法国革命运动开始进入高潮,因而更加迫切需要建立无产阶级的独立组织。1849年4月14日,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拥护者在德国工人中最有觉悟的先进分子的支持下,退出了民主主义者莱茵区域委员会,从而在组织上同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领袖们断绝了关系(见本卷第509页)。接着,他们所领导的科伦工人联合会通过了退出莱茵省各民主团体联合会以及同全德工人联合会总会建立联系的决议。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在组织上同小资产阶级民主派断绝了关系,但是以后在和共同敌人作斗争时并没有拒绝同小资产阶级民主派一起行动。
三月革命发生一年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改变了策略,因为他们考虑到这个时期中德国阶级力量的对比有了改变,德国工人的意识有了变化,这种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新莱茵报》促成的,《新莱茵报》愈来愈明显地表明它是革命无产阶级的机关报。
在《资产阶级的文件》、《孟德斯鸠第五十六》、《〈科伦日报〉论选举》等文章中,马克思用具体事实说明普鲁士资产阶级对待工人是极端残酷无情的,揭露了他们假意讨好无产阶级的企图,揭露他们在选举前许下的要一举解决“社会问题”的蛊惑性诺言。马克思反对《科伦日报》关于“社会问题”的混乱论点时,揭示了这一问题的具体的阶级性。他证明,虽然资产阶级希望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农民投票拥护国王钦定的宪法,但与资产阶级的愿望相反,这些阶级所关心的是建立民主共和国,因为这种国家形式能使他们有更大可能来保卫自己的利益。“全社会最激进、最民主的阶级不正是这些阶级吗?特别革命的阶级不正是无产阶级吗?”(见本卷第256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贯坚持的争取统一的民主的德意志共和国的口号,不仅意味着要消灭腐朽的政治制度形式和反动的地主阶级的统治,同时也要用革命的方式解决德国的统一问题,结束妨碍德国经济和政治发展的长期的分散状态。
象在以前所写的许多论文中一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坚决反对在奥地利和普鲁士这两个封建君主国之一的领导下“自上而下”地统一德国的计划(见《法兰克福议会》)。同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也反对德国南部小资产阶级共和主义者企图把德国变为瑞士式的联邦共和国。
恩格斯在被迫居留瑞士期间所写的文章中(《昔日的公国》、《新的代表机构。——瑞士运动的成绩》、《联邦法院的选举》、《联邦委员会委员剪影》、《国民院》、《瑞士报刊》)描绘了瑞士政治生活的真实图景,当时瑞士以资产阶级联邦共和国的典范闻名,就象比利时以资产阶级君主国的典范著称一样。恩格斯指出,当时小市民的瑞士的政治生活中有地方的、州的局限性,瑞士大多数政治活动家的特点是满怀偏见、目光短浅、打小算盘和专重小节。
马克思和恩格斯坚决批驳把德国变成瑞士式的联邦共和国的小资产阶级计划,证明德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特点坚决要求消除国家的分散状态、割据现象和小邦林立的局面,要求建立统一的、民主的德意志共和国。
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指出,革命的德国为了捍卫自己的自由和独立,不仅要反对内部敌人,而且还要反对外部敌人,首先是反对欧洲反革命的基本力量,即资产阶级的英国和封建专制的俄国。马克思和恩格斯揭露了俄国沙皇制度,把它看作是欧洲封建君主反动势力的主要支柱,不摧毁这个支柱,欧洲革命就不可能取得胜利,德国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统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统一德国的主要内部障碍是霍亨索伦王朝的反动普鲁士君主制度,这是旧的、封建社会腐朽力量的堡垒。《霍亨索伦王朝的丰功伟绩》、《普鲁士新宪法》、《新的军法宪章》、《告我的人民》以及其他文章,以鲜明的笔调描述了执政的普鲁士王朝靠掠夺、欺诈、暴力起家的历史,指出这个王朝卑鄙地窒息了人民解放运动。
统一德国的另一个障碍是封建专制的奥地利。只要哈布斯堡帝国存在,就根本谈不上各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谈不上在整个德国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
马克思和恩格斯继续批评了全德国民议会,因为它不仅不坚决消灭反而包庇纵容德国反革命势力。“法兰克福蛤蟆坑”的议员们一味以庸俗教授的腔调空谈德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同时却放弃人民历来的基本权利——起义的权利(见《法兰克福议会》、《法兰克福委员会关于奥地利事件的报告》、《维也纳和法兰克福》、《普鲁士给法兰克福诸君的耳光》)。后来法兰克福国民议会总算制定了德意志帝国宪法,但这个宪法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因为德国各邦君主不愿意承认它。
1849年春天,在莱茵省和德国西部其他地区爆发了维护帝国宪法的人民起义。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觉得这个运动的目的有局限性,但还是给以支持。他们说明,这一运动之所以具有群众性,是因为“每向统一德国迈进一步,哪怕是很小的一步,在人民看来,都是朝着消灭小邦割据局面和免除不堪忍受的苛捐杂税迈进一步”(见本卷第550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新莱茵报》上欢迎人民群众的日益壮阔的斗争,在这一斗争中工人起了显著的作用。恩格斯积极参加了爱北斐特的起义(见《爱北斐特》)。
指导群众革命斗争的《新莱茵报》由于采取刚毅勇敢和毫不调和的立场,一开始就引起普鲁士政府和司法当局的残酷迫害。他们对报纸编辑进行了一连串的审讯。但是,1849年2月7日对《新莱茵报》的审讯和1849年2月8日对莱茵区域委员会的审讯,结果都违反了普鲁士政府的初衷。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揭露性的发言赢得了旁听的公众的热烈欢迎,陪审法庭只好宣判他们无罪,《新莱茵报》编辑的声誉大大提高了。
普鲁士政府还打算用各种方法迫使《新莱茵报》沉默。1849年5月莱茵省零散的起义失败后,普鲁士当局借口马克思没有普鲁士国籍而下令把他驱逐出普鲁士。警察当局对马克思和该报其他编辑的迫害,使《新莱茵报》在1849年5月19日停刊。在用红色油墨印的最后一号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总结了该报为革命事业而进行的光荣斗争,他们指出了该报所特有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难道六月革命的灵魂不就是我们报纸的灵魂吗?”(见本卷第602页)在《新莱茵报》上,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同保卫德国人民的真正民族利益的事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该报编辑部完全有权说:“我们拯救了我们祖国的革命荣誉。”(见本卷第603页)
在《致科伦工人》这份告别书中,该报编辑们宣称:“无论何时何地,他们的最后一句话始终将是:工人阶级的解放!”(见本卷第619页)
马克思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以及与这一著作有密切关系的手稿《工资》这两篇经济著作,在本卷中占特殊地位。
《雇佣劳动与资本》以社论的形式连续发表在1849年4月的《新莱茵报》上,它是根据1847年12月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德国工人协会所作的演讲写成的。马克思发表这一著作的目的,是为了论述构成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斗争的物质基础的经济关系。他力求给无产阶级一个理论武器,使它能深刻而科学地了解,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和工人的雇佣奴隶地位的基础是什么。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用论战的形式阐述了自己的经济观点,与《哲学的贫困》一书不同,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的经济观点是用系统的、通俗的、每一个工人都能懂得的形式阐述的。同《哲学的贫困》相比,《雇佣劳动与资本》表明马克思在制定经济学说方面前进了一步。
在《雇佣劳动与资本》这一著作中,马克思揭露了以剥削雇佣工人的劳动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生产关系的实质。马克思证明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存在是互相制约的,同时他也明确指出这两种关系的对抗性。同劳资协调的鼓吹者截然相反,马克思揭示了二者利益的根本对立性。马克思历史地考察了所有的经济范畴,给资本下了一个定义,说资本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见本卷第487页)。在这一著作中,马克思继续发挥了制定剩余价值理论的一些基本原理。他得出结论说,资本的增长、资产阶级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机器的广泛使用,——所有这一切,结果都只会加强对无产阶级的剥削,使物质财富的生产者——雇佣工人阶级更加贫困。因此,马克思在这一著作中已经大体表述了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相对和绝对贫困化的原理,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原理之一。
在本版中,《雇佣劳动与资本》这一著作是按《新莱茵报》上发表的原样刊印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马克思当时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还没有作彻底的批判。彻底的批判只是到五十年代末才完成。因此,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中有些用语和整个句子,从马克思后来的著作的观点来看,是不确切的,甚至是不正确的。1891年为广大读者出版这一著作时,恩格斯做了许多更改,这些更改在本版中都以脚注说明。这些更改归纳起来只有一点:凡是《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原来是说工人向资本家出卖自己劳动的地方,都改为出卖劳动力。恩格斯在说明这些更改的意义时写道,这里问题并不在于词句,而在于经济理论中一个重要的论点,古典政治经济学就因为不了解这一点而陷入绝境。马克思从这个绝境中找到了出路。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二卷序言中写道,马克思证明,“不是劳动有价值。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活动,不能有特殊的价值,正象重不能有特殊的重量,热不能有特殊的温度,电不能有特殊的电流强度一样。作为商品买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一旦劳动力成为商品,它的价值就决定于它作为社会产品所体现的劳动,就等于它的生产和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的劳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4页)。劳动力这一商品具有一个特性,即它能创造价值,成为价值的泉源,而且是大于本身价值的价值的泉源。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攫为己有。马克思在五十年代末制定了剩余价值的学说,并在《资本论》中作了经典性的论证,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同《雇佣劳动与资本》密切相关的手稿《工资》,大概是马克思在布鲁塞尔所作的最后几次演讲的提纲。这篇手稿虽然不完整,而且马克思不准备发表,但是仍然有很大的意义,因为它在很多地方补充了《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内容。同时,恩格斯在1891年为《雇佣劳动与资本》写的序言中所作的说明,也完全适用于这篇手稿。
在这篇手稿中,马克思考察了生产力的提高对工资的影响,并且得出结论:资本中用于机器和原料的份额的增长,要比用于工人生活费的份额的增长快得多。在这篇手稿中,马克思虽然还没有提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概念,但已经非常接近他以后所制定的关于资本有机构成的原理。马克思的结论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新生产力的任何发展,都成为反对工人的武器。
马克思对改善工人状况的各种方案的批判有重大的意义,这些方案的目的在于引诱工人放弃阶级斗争,例如:建立储蓄银行,实行生产教育以及马尔萨斯人口论等。马尔萨斯硬说,按照自然规律,人口比生活资料增长得快,因此他主张节制生育,以减少工人之间的竞争。马克思揭露了马尔萨斯的“十分愚蠢、卑鄙和虚伪的”学说,这种学说把社会现象变成自然现象,把无产阶级的贫困看作是它本身的罪过,因此要受到惩罚。
在关于工人联合会这一节中,马克思把工人阶级的这种联合看作是为推翻旧社会、彻底解决其阶级矛盾而训练工人阶级的一种手段。马克思分析了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揭露了对工人的剥削,同时也指出了雇佣劳动和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没有这些就不会创造出解放无产阶级和建立新社会的物质资料,无产阶级本身也就不会发展到有能力在旧社会中实行革命并使自身革命化的程度。
本卷末尾刊载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新莱茵报》停刊后于1849年5月到7月所写的一些材料和文件:两篇给报纸编辑部的声明,恩格斯的《普法尔茨和巴登的革命起义》,马克思论述巴黎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发动失败的文章《六月十三日》。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遗稿》这部分中,除了马克思的手稿《工资》,还刊载了恩格斯当时没有发表的关于法国1848年12月总统选举前夕情况的两篇论文,即《法国工人阶级和总统选举》和《蒲鲁东。
本卷的《附录》部分收入了许多反映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实际革命活动和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斗争的文件。在这些文件中,有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科伦工人联合会中的活动的材料,也有关于他们所参加的民主宴会的报道。附录中还包括关于司法当局和警察当局迫害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材料,这些材料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编辑《新莱茵报》的时候,在组织人民群众并对他们进行政治教育的时候,处境是艰苦而紧张的。
收入本卷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为阐明在1848—1849年革命进程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提出的理论和策略原理提供了大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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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集第五卷说明中已经指出,要确定《新莱茵报》上哪一篇文章是马克思或恩格斯写的,是很困难的,因为文章既没有署名,作者本人提供的佐证又有限,而且也找不到原稿。此外,有许多文章看来好象是两位作者一起写的。在不能确定某一篇文章究竟是出自马克思的手笔还是出自恩格斯的手笔的情况下,在篇末就不注明作者是谁。
凡是原文没有标题而由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加上的,则在标题前加一星花。
本卷收入了第一版没有收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五十六篇文章。其中几篇曾用俄文在苏联的杂志上发表过。其余文章都是第一次用俄文发表,这在篇末注中已有说明。《附录》部分中的文件也都是第一次用俄文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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