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是建筑工程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金属材料。建筑钢材是指用于钢结构的各种型材(如圆钢、角钢、工字钢等)、钢板和用于钢筋混凝土中的各种钢筋、钢丝等。建筑钢材的力学性能主要有抗拉、冷弯、冲击韧性、硬度和耐疲劳性等。
1.建筑钢材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①盘条的公称直径为5.5mm,6.0mm,6.5mm,7.0mm,8.0mm,9.0mm,10.0mm,12.0mm,13.0mm,14.0mm。
②盘条的直径允许偏差不大于±0.45mm,不圆度(指同一横截面上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的偏差值)不大于0.45mm。
2)技术要求
①牌号和化学成分见表6⁃7。
表6⁃7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牌号和化学成分
②力学性能见表6⁃8。
表6⁃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力学性能
注:d为弯心直径。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1)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①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8~20mm。
②光圆钢筋的直径允许偏差和不圆度规定见表6⁃9。
表6⁃9 光圆钢筋的直径允许偏差和不圆度规定 (单位:mm)
①牌号和化学成分见表6⁃10。
表6⁃10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
②力学性能见表6⁃11。
表6⁃1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力学性能
注:d为弯心直径。
a为钢筋公称直径。
(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尺寸、级别和代号
①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8~50mm。
②热轧带肋钢筋的级别分为Ⅱ,Ⅲ,Ⅳ级,其强度等级代号分别为:RL335,RL400,RL540(RL590);其中,R为热轧的汉语拼音字头。
2)技术要求
①热轧带肋钢筋的牌号及化学成分见表6⁃12。
表6⁃12 热轧带肋钢筋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②热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见表6⁃13。
表6⁃13 热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
(续)
注:d为弯心直径。
a为钢筋公称直径。
③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其高度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4)冷轧带肋钢筋
1)尺寸、级别和代号
①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4~12mm。
②冷轧带肋钢筋按抗拉强度分为三级,分别为:LL550,LL650,LL800。
LL550———表示抗拉强度不小于550MPa的钢筋(代号“LL”中第一个“L”为冷字的汉语拼音字头,第二个“L”为肋字的汉语拼音字头)。
LL650———表示抗拉强度不小于650MPa的钢筋。
LL800———表示抗拉强度不小于800MPa的钢筋。
2)技术要求
①冷轧带肋钢筋的牌号及化学成分见表6⁃14。
表6⁃14 冷轧带肋钢筋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见表6⁃15。
表6⁃15 冷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当进行钢筋冷弯试验时,受弯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钢筋的强屈比σb/σ0.2应不小于1.05。
2.表面质量进场检查内容与要求
(1)进场钢筋的外观质量检查内容
1)钢筋应逐支检查尺寸,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2)逐支检查,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耳子及夹杂,盘条允许有压痕及局部的凸块、凹块、划痕、麻面,但其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得大于0.20mm;带肋钢筋表面凸块不得超过横肋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冷拉钢筋不得有局部缩颈。(www.xing528.com)
3)钢筋表面氧化铁皮(铁锈)质量不大于16kg/t。
4)带肋钢筋表面标志清晰明了,标志包括强度级别、厂名(汉语拼音字头表示)和直径毫米数字。
(2)普通碳素结构钢进场外观检查的内容
1)Ⅰ组钢带应有光滑的表面,除允许有其深度或高度不大于钢带厚度允许偏差之半的个别的凹面、凸块、结疤、纵向刮伤或划痕外,不得有其他缺陷。
2)Ⅱ组钢带可为深灰色或氧化色的表面,除允许有其深度或高度不大于钢带厚度允许偏差的个别的凹面、凸块、压痕、结疤、纵向刮伤与划痕,以及轻微的锈痕、粉状氧化皮的薄层外,不得有其他缺陷。
3)在切边钢带的边缘上,允许有深度不大于钢带宽度、允许负偏差一半的切割不齐和尺寸不大于厚度的毛刺。
(3)优质碳素结构钢进场外观检查的内容:压力加工用钢材的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结疤、折叠及夹杂。如有上述缺陷必须清除,清除深度从钢材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表6⁃16的规定,清除宽度不小于深度的5倍,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140mm的钢材,在同一截面的最大清除深度不得多于两处。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尺寸公差之半的个别细小划痕、压痕、麻点及深度不超过0.2mm的小裂纹存在。
表6⁃16 缺陷尺寸允许偏差(一) (单位:mm)
(4)低合金结构钢进场外观检查内容
1)压力加工用钢材的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及夹杂。如有上述缺陷必须清除,清除深度从钢材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表6⁃17的规定,清除宽度不小于深度的5倍,同一截面达到最大清除深度不得多于一处。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尺寸公差之半的个别细小划痕、压痕、麻点及深度不超过0.2mm的小裂纹存在。
表6⁃17 缺陷尺寸允许偏差(二) (单位:mm)
2)切削加工用钢材的表面允许有从钢材公称尺寸算起不超过表6⁃18规定的局部缺陷。
表6⁃18 缺陷尺寸允许偏差(三) (单位:mm)
3.钢材出厂质量合格证的验收内容
钢材产品合格证由钢材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提供给用户单位,用以说明其产品质量已达到各项指标。其内容包括:钢种、规格、数量、机械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冷弯、伸长率)、化学成分(碳、磷、硅、锰、硫、钒等)的数据及结论、出厂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的编号。合格证要求填写齐全,不得漏填或填错。同时须填明批量,当批量较大时,提供的出厂证又较少,可做复印件或抄件备查,并应注明原件证号存放处,同时应有抄件人签字,抄件日期。
钢筋进场经外观检查合格后,由技术员、材料采购人员、材料保管人员分别在合格证上签字,注明使用工程部位后交资料员保管。合格证应放入材质与产品检验卷内,在产品合格证分目录表上填好相应项目。
对钢筋的有关规定如下:
(1)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整理,试验单填写应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且无未了事项。
(2)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不允许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
(3)钢筋质量必须合格,应先试验后使用,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单。需要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技术要求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4)合格证、试(检)验单或记录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盖章。
(5)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并按有关标准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查对标志、外观检查。
(6)下列情况之一者,还必须做化学成分检验:
①进口钢筋。
②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不良和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的。
③有特殊要求的,还应进行相应专项试验。
④工厂和施工现场集中加工的钢筋,应有由加工单位出具的出厂证明及钢筋出厂合格证和钢筋试验报告的抄件。
⑤不同等级、不同国家生产的钢筋进行焊接时,应有焊接性检测报告。
(7)集中加工的钢筋,应有由加工单位出具的出厂证明及钢筋出厂合格证和钢筋试验单的抄件。
(8)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当对钢材的质量有疑义时,必须按规范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9)钢结构的连接件(摩擦型高强螺栓和其他螺栓及铆钉和防火涂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高强螺栓在安装前,按有关规定应复验所附试件的摩擦因数,合格后方可安装。
4.钢筋取样方法与取样数量
(1)热轧、余热处理和冷轧带肋钢筋的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
1)取样数量
①每批由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组成。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余热处理钢筋每批数量不得大于60t,冷轧带肋钢筋每批数量不得大于50t。
②每批钢筋取试件一组,其中,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取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两个;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取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两个;冷轧带肋钢筋拉伸试件逐盘一个,弯曲试件每批两个,必要时,取化学分析试件一个。
2)取样方法
①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钢筋截取一根拉力试件,一根冷弯试件,其中一根再截取化学试件一根。
②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cm处截取。
③拉伸试件长度=标称标距+200mm。
④冷弯试件长度=标称标距+150mm。
⑤化学试件试样采取方法
a.分析用试屑可采用刨取或钻取方法。采取试屑以前,应将表面氧化铁皮除掉。
b.自轧材整个横截面上刨取或者自不小于截面的1/2处对称刨取。
c.垂直于纵轴中线钻取钢屑的,其深度应达钢材轴心处。
d.供验证分析用钢屑必须有足够的质量。
(2)冷拉钢筋的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应由不大于20t的同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一个验收批,每批中抽取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和冷弯试验。
(3)冷拔低碳钢丝的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
1)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2)乙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取3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若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4)普通碳素结构钢的取样要求:钢材应成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每批质量不得大于60t。
用公称容量不大于30t的炼钢炉冶炼的钢或连铸坯轧成的钢材,允许由同一牌号的A级钢或B级钢、同一冶炼和浇注方法、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每批不多于6个炉罐号,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不得大于0.15%。每批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19的规定。
表6⁃19 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续)
(5)优质碳素结构钢的取样要求:每批钢材的取样部位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20的规定。
表6⁃20 优质碳素结构钢的取样部位及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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