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凡向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报送的城建档案由建设单位系统整理,编制目录,详细核对,装订成卷,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并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
1.组卷的基本原则
竣工档案的组卷要遵循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并保持案卷内工程前期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之间的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保管和利用。
(1)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组卷。
(2)工程资料应按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施工资料、竣工图还应按专业分别组卷,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3)工程资料应根据工程资料的分类和“专业工程分类编码参考表”进行组卷。
(4)卷内资料排列顺序要依据卷内的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部分、备考表、封底。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
(5)卷内资料若有多种资料时,同类资料按日期顺序排列,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应按资料的编号顺序排列。
2.组卷的具体要求
(1)基建文件可根据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如工程项目报批卷、用地拆迁卷、地质勘探报告卷、工程竣工总结卷、工程照片卷、录音录像卷等。每部分根据资料多少还可组成一卷或多卷。
(2)监理资料部分可根据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如监理验收资料卷、监理月报卷等。每部分根据资料多少还可组成一卷或多卷。
(3)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组卷。
(4)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进行组卷。可分为综合图卷、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燃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艺卷等,每一专业根据图样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5)立卷过程宜遵循下列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6)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档案,单项工程总卷数超过20卷的,须编制总目录卷。
3.工程资料组卷质量要求
(1)编制的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文件材料、图样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程序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2)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复写纸、铅笔和一般圆珠笔等不耐久的书写材料。
(3)文件材料尺寸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50328—2014)规定的A4(297mm×210mm)一种规格;立卷厚度在150~200页左右,不超过4cm。
(4)编绘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图面整洁、线条字迹清楚,修改符合技术要求,图样反差良好,能满足缩微和计算机输入要求。
(5)绘制竣工图的各种变更依据,除设计变更单外,其他的必须由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共同签字,加盖公章。
(6)编制报送的工程竣工档案缩微制品,必须按国家缩微标准进行制作,主要技术指标(解像力、密度、海波残留量)要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质量以适应长期保管。
(7)凡是归档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4.案卷的组合与文件材料的排列
(1)案卷组合与文件材料排列的基本原则
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图样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样按图号顺序排列。
3)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样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样排后。
(2)一般单位工程,文件材料不多时,可将文字材料与图样材料组成若干盒,分为六个案卷(即立项文件卷、设计文件卷、施工文件卷、竣工文件卷、声像材料卷、竣工图卷)。
(3)综合性大型工程,可按下列要求组卷:
1)前期竣工文件部分可组成若干个卷,如工程项目报批卷、用地拆迁卷、地质勘探卷、工程竣工总结卷、工程照片卷、录音录像卷等。每一部分根据材料多少,还可组成一卷或多卷。
2)施工技术文件部分可组成一卷或多卷。
3)竣工图部分按专业进行组卷。可分为综合图卷、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和燃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艺等,每一专业根据图样多少,可组成一卷或多卷。
4)文字材料和图样材料原则上不能混装在一个装具内,当文件材料较少需装在一个装具内时,文件材料必须用软卷皮装订,图样不装订,然后装入硬档案盒内。
5)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要依据卷内的材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部分、备考表、封底。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www.xing528.com)
5.卷内目录的编制
(1)编制卷内文件页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码。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样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样或印刷品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50328—2014)附录C的要求。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的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可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3)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号或图样原编图号)。
4)文件题名:又称文件标题,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即文字材料或图样名称,无标题的文件,应根据内容拟写标题。
5)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文字材料为原文件形成日期,汇总表为汇总日期,竣工图为编制日期)。
6)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7)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8)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50328—2014)附录D的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产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成套图样或印刷品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5)备考表分为上下两栏,上栏由立卷单位填写,下栏由接收单位填写。上栏部分要标明本案卷已编号的文件材料的总张数:指文字、图样、照片等的页数;立卷人:由责任立卷人签名;年、月、日按立卷、审核时间填写。下栏部分:由资料中心根据案卷的完整及质量情况标明审核意见。
(4)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50328—2014)附录E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字根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等。
3)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4)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馆填写。
5)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文件的内容。
6)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7)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9)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5)案卷装订与图纸折叠
1)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样的案卷应装订。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2)案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统一的规格尺寸和装具、文字、图样材料一律用国标制定的硬壳卷夹或卷盒,外装尺寸为300(高)mm×220(宽)mm,卷盒厚度尺寸分别为50mm,40mm,30mm,20mm四种。
3)折叠方式采用图面朝里、图签外露(右下角)“手风琴式”,详见《技术制图 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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