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的收集
(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由工程项目部具体负责,公司档案信息部负责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2)居住区规划确定后,从征地起随时积累和收集有关文件材料;征地批准后即应拍摄征地范围内现貌照片、录像,施工过程中拍摄关键性施工阶段照片、录像,竣工前后拍摄竣工项目总体、单体照片、录像,并保存归档。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应做到“三同时”:即项目开工时,施工单位要同步落实资料人员;平时检查工程质量时,工程项目部资料人员要同时参与查看档案资料编制情况;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对档案进行全面验收。
(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部门要及时整理、移交档案部门。
(5)竣工图是工程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工程项目在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要根据国家对编制竣工图的要求,对竣工图的编制套数验收等作出规定,竣工图要由施工单位认真编制,图样由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若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应承担责任。
(6)施工单位要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签证等,整理好材料质保单和试验报告,按规定编制好三套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竣工档案的编制质量。
(7)设计单位应提交设计计算书,如设计单位需暂留,可出具代保存证明。
(8)凡有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的建设项目,要做好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的图样、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设备开箱时档案人员要一起参加,并做好说明书等材料的登记工作。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得到的与引进设备有关的档案资料,均应归档。若是外文的资料,应随译文一起归档。
2.档案的整理
(1)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依据成套性、阶段性、主体性的原则。
1)成套性就是要做到文件材料收集齐全。不论规模大小,必须反映项目活动全过程的各种文件材料、文件之间的联系密切。
2)阶段性就是确保文件材料的收集齐全而分阶段收集整理的方法。居住区建设周期长,要认真做好各阶段档案的整理、归档。
3)主体性是实现文件材料收集合理化、优化的重要特点。建设单位的项目档案应完整,并且应以收集原件为主。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数据详实准确,图画清晰整洁,签证手续完备,符合规范化要求。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3)案卷的组卷排列原则是:对文件材料应先问题后时间;先批复后请示;先正文后附件;先打印稿后手稿;先文字材料后图样。
(4)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完整地揭示卷内工程项目内容,保管期限按国家规定划分恰当,一般以永久、长期为主。
(5)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组成固定保管单位后应编制页号、档案号、卷内目录、备考表、封面和档案索引目录,使档案能便于利用。(www.xing528.com)
(6)图样折叠成手风琴式样,以A4图样大小为准。图面向内,图签应统一显示在右下角,折叠整齐,不装订。
(7)公司所有案卷要登入科技档案总目录,编入分类目录,用作检索和统计。
(8)报送公司档案信息部的档案分类组卷,参照本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编制格式及内容》。
(9)报送城建档案馆的档案分类组卷参照市规划局颁布的《编制及报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须知》。
(10)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11)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凡有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的建设项目,要做好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的图样、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得到的与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有关的档案资料,均应交档案部门统一管理。档案部门要加强提供利用的手段和措施,保证使用。
(1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必须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登记造册后方可处理。保密的档案资料应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3.档案的管理
应加强对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基建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监理、施工合同时,应对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编制套数和移交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
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负责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可委托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该项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可委托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取费标准按[86]京建规字第097号文件执行)。
编制的基建文件不得少于两套。归入工程档案一套,移交产权单位一套,保存期应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相同。
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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