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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定位报审技巧-资料员:专业技能入门与精通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测设点位:是将已经设计好的各种不同的建(构)筑物的几何尺寸和位置,按照设计要求,运用测量仪器和工具标定到地面及楼层上,并设置相应的标志,作为施工的依据。表311 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表312 建(构)筑物工程测量复核表5)室外温度:无测温记录时可按当日天气预报填写,有测温记录时按照实测温度填写。

建筑物定位报审技巧-资料员:专业技能入门与精通

工程定位一般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平面位置定位,另一个是标高定位。

根据场地上建筑物主轴线控制点或其他控制点,将房屋外轴线的交点用经纬仪投测至地面木桩顶面作为标志的小钉上的测量工作,称为工程平面位置定位。

根据施工现场水准点控制点标高(或从附近引测的大地水准点标高),推算±0.000标高,或根据±0.000标高与某建筑物、某处标高的相对关系,用水准仪和水准尺(或刨光的直木杆)在供放线用的龙门桩上标出标高的定位工作,称为工程的标高定位。

(1)绝对标高表示的±0.000的定位:施工图上一般注明±0.000相当绝对标高的数值,该数值可以从建筑物附近的水准控制点或大地水准点引测,并在供放线用的龙门桩上标出。

(2)相对标高表示的±0.000的定位:有些沿街建筑或房屋密集处的建筑,往往在施工图上直接标明±0.000的位置与某建筑物或某地物标的某处标高相同或成某数值关系,在±0.000定位时,就可由该处引测。

1.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见表3⁃10。

3⁃10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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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测量定位及复测记录

工程测量包括工程定位测量和工程施工测量,工程定位测量与复测是指建设工程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定总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建筑物的位置、标高进行的测量与复测,以保证建筑物等的标高、位置正确。

工程测量定位要求如下:

(1)建设单位应提供测量定位近点的依据点、位置和数据,并应现场交底,如导线点、三角点、水准点和水准点的级别。

(2)测量定位、闭合差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要求。

(3)定向应取两个以上后视点(避免算错、测错)。

(4)定位量距离时,量往返距离误差一般在万分之一以内,或符合设计要求。

(5)应符合设计对坐标、标高等精度的要求。

(6)重点工程或大型工业厂房应有测量原始记录。

(7)建设单位(甲方)定的相对标高应和城市绝对标高相一致,由建设单位(甲方)认证盖章

(8)无建设单位(甲方)提供的定位放线依据、手续证明的不符合要求。

(9)无城建部门核准的验线、定位、±0.000标高签字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

(10)工程测量定位内容:工程测量与复测记录包括平面位置定位、标高定位、测设点位和提供竣工技术资料。

1)工程平面位置定位:根据场地上建筑物主轴线控制点或其他控制点,将房屋外墙轴线的交点用经纬仪投测至地面木桩顶面作为标志的小钉上。

2)工程的标高定位:根据施工现场水准控制点标高(或从附近引测的大地水准点标高),推算±0.000标高,或根据±0.000标高与某建筑物、某处标高的相对关系,用水准仪和水准尺(或刨光的直木杆)在供放线用的龙门桩上标出标高的定位工作。

3)测设点位:是将已经设计好的各种不同的建(构)筑物的几何尺寸和位置,按照设计要求,运用测量仪器和工具标定到地面及楼层上,并设置相应的标志,作为施工的依据。

4)提供竣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后,将施工中各项测量数据及建筑物的实际位置、尺寸和地下设施位置等资料,按规定格式整理或编绘成技术资料。

(11)工程施工测量:工程施工测量贯穿于施工的各个阶段,包括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基础及墙体砌筑、构件安装、烟囱、水塔、道路铺设、管道敷设、沉降观测等,测量时应做好记录。鉴于工程测量的重要性,规定凡工程测量均必须进行复测,以确保工程测量准确无误。

(12)工程测量的复测(www.xing528.com)

1)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复测: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是用工程总平面图上的房屋等平面布置系统的坐标来表示的。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起始坐标和起始方向一般根据测量控制点来测定,当测定好建筑物长方向主轴线后,作为施工平面控制网的起始方向,在控制网加密或建筑物定位时,不再利用控制点来定向,否则将会使建筑物产生不同位移和偏转,影响工程质量。在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时,也应抽测建筑方格网、高程控制水准网点和标桩埋设位。

2)民用建筑施工测量的复核:包括房屋定位测量、基础施工测量、对墙体皮数杆检测、楼层轴线投测和楼层之间高程传递检测。

3)工业建筑施工测量的复核:包括厂房控制网测量、柱基施工测量、柱网立模轴线与高程检测、厂房结构安装原位检测和动力设备基础与预埋地脚螺栓抽测。

4)高层建筑施工测量的复核:包括建筑场地控制测量、基础以上的平面和高程控制、高层建(构)筑物中垂直检测和高层建筑施工中沉降变形观测。

5)管线工程施工测量的复核:包括场区管网与输配电线路定位测量、地下管线施工检测、架空管线施工检测和多种管线交汇点高程抽测。

工程测量既是施工准备阶段的重要内容,又贯穿在设计、施工、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因此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监理工程师必须把它当作保证质量的一种重要监控手段。

(13)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表3⁃11)及建(构)筑物工程测量复核表(表3⁃12)的填写方法如下:

1)工程编号:施工企业按顺序编号或按设计图注的编号填写。

2)总平面图编号:填写建设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图编号。

3)施测部位:按照实际施测部位填写。

4)使用仪器:如经纬仪、水平仪等的规格、型号及仪器编号。

3⁃11 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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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建(构)筑物工程测量复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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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室外温度:无测温记录时可按当日天气预报填写,有测温记录时按照实测温度填写。

6)施测日期:填写实际施测日期的年、月、日。

7)施测人:填写施测人姓名,签字可不盖章。

8)测量依据:位置与标高按城建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位置与标高、高程或桩号填写。不准简单地填写以马路牙石或散水为准等。

9)实测情况:位置与标高按实测位置与实际测定的标高值填写。

10)复测意见:当复测与初测相同或偏差较小可以不必改正时,填“初测无误同意施工”;当复测与初测偏差较大需要纠正时,注明偏差方向、数据后,填“按复测后有关数据施工”。

11)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经理部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12)质检员:是指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专职质量检查员,签字有效。

13)初测人:一般为工长以上技术人员,签字有效。

14)复测人:一般为工程项目经理部的技术人员,签字有效。

15)附图:注明原水准点的方向、距离、标高;注明建筑物的位置和邻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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