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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智能化技术在矫正系统中的应用情况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循证矫正不同于个案矫正,但二者相互联系,有共同之处。这种观点是把循证矫正简单化,直接把传统矫正贴上循证矫正的标签,将其与循证矫正等同。要遵循循证矫正的规律,经过严格程序和标准,完成矫正方案,经过验证评估成熟并形成规范后,再在更大范围推广,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循序渐进。本研究对循证矫正工作有如下作用及影响。

监狱智能化技术在矫正系统中的应用情况

循证矫正(evidence-based correction,EBC)意为遵循证据的矫正,也就是遵循科学依据、寻找最佳证据对罪犯进行更具针对性的矫正。其核心是矫正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罪犯进行评估和分类,针对罪犯具体犯因性问题,选择最直接、最有力、最佳的证据(方法、措施、矫正项目等),结合罪犯的特点和意愿实施矫正活动,最终目的是提高矫正效率、降低再犯罪率。循证矫正通常包括5 个步骤(5 个A):提出问题(Ask),获取证据(Access),评价证据(Appraisal),应用证据(Apply),后效评价(Assess)。

从字面意义理解,循证矫正存在一定程度的认知差别,从实务角度分析也容易产生误读,为进一步厘清循证矫正与其他概念的关联和区别,需要剖析循证矫正的认识误区:

误区之一:循证矫正就是个案矫正。循证矫正不同于个案矫正,但二者相互联系,有共同之处。循证矫正是对基于犯因性需求所确认的某类罪犯进行矫正的方式方法,个案矫正可以为循证矫正系统分析奠定良好基础,个案矫正过程中可以运用循证矫正的成果和方法,同时为循证矫正积累资料,反之亦然,循证矫正也可提升个案矫正的质量和水平。

误区之二:循证矫正就是传统矫正。这种观点是把循证矫正简单化,直接把传统矫正贴上循证矫正的标签,将其与循证矫正等同。事实上,我国传统矫正方法体现出朴素的循证矫正理念,如目前推行罪犯“5+1+1”教育改造模式,实施分类教育、个别教育、教育质量评估、心理矫治等制度,体现出明显的分类、评估等循证理念。然而,传统的矫正模式和经验,未经科学验证,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循证矫正,需要运用循证理念方法,将长期形成的教育改造方法进行总结、提炼和升华,加以模式化和规范化,使其具有更强的实用指导性和效果实效性。

误区之三:循证矫正很神秘,难开展。这种观点认为循证矫正方法、工具太专业、太复杂,用起来难度大,无处下手。其实,倡导遵循证据进行矫正实践,并非一种新理念,而是人们很早就有的一种朴素常识和愿望,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要按照最佳证据、方法、措施来做事情,因为这样更利于成功、避免失败,少走弯路、提高效率。(www.xing528.com)

误区之四:循证矫正要统一实施,快速推进。司法部领导曾指出,各地监狱积极开展循证矫正工作的态度值得肯定,但循证矫正专业性要求较强,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系统性的工作,不能简单运用行政力量强制推动。要遵循循证矫正的规律,经过严格程序和标准,完成矫正方案,经过验证评估成熟并形成规范后,再在更大范围推广,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循序渐进。

通过对循证矫正的基础理论的深入研究,设计循证矫正的基础数据库,利用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开展罪犯信息的多维度数据检索与关联规则挖掘研发工作,建立基于关联规则挖掘结果的防治矫正措施专家库,构建个性化、科学化、自助式心理矫正与自主学习基础平台,创新矫正方法,丰富科学矫正手段和模式,提高监狱罪犯改造质量。

本研究对循证矫正工作有如下作用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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