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主题班会和队会在呈现方式上具有各自的特点。班会与队会最大的区别在于“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班会应该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而队会是以学生主导,教师负责宏观调控和把握。队会的辅导员,在教学过程中要真正落实“辅导”的角色。整个队会应按照中队活动的形式进行(执旗唱队歌等),由中队长主持开展活动,辅导员做总结,中队长宣布队课结束,“退旗敬礼”。班会课则不同,班主任应该在“幕前”担当“导演”。
班队会也有着共同之处,班队会作为学校的课程,是中小学校本德育活动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班队会被冠以“课程”之名,其规范性在政策上得到确定,那么它必然与其他正规课程有着类似的特征,即具有明确的教学目标、计划内的教学内容、恰当的教学方法等。有的学校已经开发出比较成熟的法治主题班队会系列校本课程。比如,北京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实验小学编写了名为《健康成长法律护航》的6 册(48 课时)教案集,从1—6 年级又分别安排了“我是合格小学生”“我和纪律交朋友”“我身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身边法律我知道”“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模拟小法庭”6个方面的法治教育内容。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小学“法制普及专题教育”校本课程,则构建起3—6 年级(48 课时)的短课时与专题课时(26 课时)结合的系列法治课程,并为学生配置了相应的法治教育读本。
如果学校尚未建构法治主题班队会的系列校本课程,法治主题班队会既没有课程标准,也没有教材和可供借鉴的案例、课件,那就需要教师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结合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合自己学生的法治主题班队会。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专门的教材和现成的教案,也是班队会课的一大优势,没有了抓手也就没有了掣肘,这正好给班主任(辅导员)针对自己独特的学生进行教育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法治主题班队会的设计和实施可以分为3 个阶段:法治主题的凝练与确定阶段、法治主题班队会的组织实施阶段、法治主题班队会的总结提升阶段。
(一)法治主题的凝练与确定策略
主题是班会的灵魂,任何一堂取得成功的主题班会都会有鲜明突出的主题。班主任(辅导员)一般要围绕社会中与学生相关的法律热点、学生普遍存在的思想问题或困惑选择主题,并通过师生间的积极探讨来达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
1.班主任要研究《道德与法治》教材,了解教材中已有的法律内容,以便使班会课内容与道德与法治课内容很好地区分开来
当然,法治主题班会内容可以与道德与法治课相脱离,也可以与之相关联并进行延伸;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法律内容是有限的,而在社会热点问题中,能够用于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素材、内容是无限的,教师可以找个切入点,利用学生已有的法律知识,展开更深入的教育,采用更灵活的方式促使学生思考、辩论法治内容,给学生留下更大的思维空间。
下文是某教师与笔者的微信对话,从中可以看出,将班会和道德与法治课程结合,将学生感到困惑的问题提炼出来作为法治教育主题展开,进行答疑解惑,是遴选法治教育主题的一个好办法。
某教师与笔者的微信对话
教师:我准备讲那个家庭保护的课,所以想了解这方面的一些研究。根据我前期对学生和家长的调查。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家庭暴力如何界定的问题。学生问:“我们不听话家长就打我,这是不是家庭暴力?”家长疑惑:“孩子好好说就是不听,还不能打,那怎么教育?有时候气不过打一巴掌、踢一脚也算家庭暴力?”所以家庭暴力和家庭教育之间的界限该怎么划分?
我:好好说,孩子就是不听,其实是家长的教育方式出了问题。不懂教育的家长多,老师也有打自己孩子的。最终还是得让家长加强修养,用学生能接受的方式来说,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场合来说他们。跟学生讲则要换位思考,让他们多理解父母、加强自律。打孩子肯定是违法的,但不一定构成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是持续性、经常性的行为。
教师:嗯,虽然家长出于教育孩子的目的,偶尔打孩子的不在少数,但只要不是很严重,家长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提到的一些措施,如人身保护令,可能都是针对比较严重的情况。所以学生有时候有质疑:“既然家长打我们是违法行为,违法了不都要承担责任吗?那为什么父母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违法责任?”这样他们就会感觉法律没有什么实际用处。
我:父母可能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只是学生没有意识到而已。父母赔礼道歉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如果父母没有道歉,那么学生可以要求父母道歉,行使自己的权利。建议学生多跟父母沟通,也可以给父母普法。
当这节家庭保护课讲授完后,教师完全可以针对家庭保护中的“我”开展一节法治主题班会,从学生在家庭中的地位如何、如何与家长沟通、在家庭中有哪些权利义务展开来谈,帮助学生认清未成年人不仅是受保护的,也要尽到义务,主动化解与父母之间的问题。这样不仅仅从常态的道德与法治课的道德角度讲,而且从法学的角度诠释同一个问题,既是对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也能帮助学生解决道德与法治课堂中生发出来的问题。
2.法治主题要有针对性,服务于学生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指出,人类有五种基本需要,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在各种需要逐次获得满足的历程中,个人的潜能才能得以展露与实现。因此,法治教育班会主题的选择一定要以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心理特点、班级中学生遇到的具体教育问题来选择适宜的法治教育主题。要以学生生活的现状为参考,以解决学生需要为目标,将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比如,当前共享单车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 周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小学生也开始利用共享单车。北京明远教育书院实验小学以学生安全为教育目的,不仅通过广播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了普法教育,还编演了《向摩拜say no》的情景剧,专门组织了“法治社会与共享单车”的法治主题班会课,学生通过实践获得了直接经验,学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这样的法治主题班会就具有针对性,有明确的教育目的。
又如,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刺激着社会神经。为治理校园欺凌,2016 年5 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对校园欺凌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并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治理安排与要求,同年11 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 年底,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切实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面对国家与社会的要求,针对校园欺凌这个学生身边的问题,防范校园欺凌是一个必要的、现实的法治班队会主题。
总而言之,在班队会的法治主题选择上,我们要以学生为本,针对社会生活、学生生活中出现的问题,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素材,确定符合学生发展水平的主题,从而引起学生的共鸣,从学生的感受出发开展教育工作,为学生的健康发展服务。
(二)法治主题班队会的组织实施策略
班主任要强化班会的“课程意识”,像讲授学科课程一样精心备课,每一次班会都是班主任的一次“专题研究”:要解决什么问题,如何切入问题,可以采用哪些材料,如何选择媒介,如何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如何评价班会课的效果……把这些问题思考清楚了、准备好了,才能上好一堂班会课。
1.法治主题班队会活动目标的制定
法治主题班队会活动目标是法治主题班队会活动开展的出发点,也是其最终归宿。活动目标不仅是法治主题班队会活动设计和科学评价的依据,还制约着活动课的内容选择、师生的活动、情景的设置。
法治主题班队会的教学目标可以比照国家课程的教学目标,以三维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能力目标、知识目标)的形式呈现;同时,法治主题班队会的教学目标较国家课程的教学目标更具综合性,更注重学生的情感价值目标。
如果学校设置了成系列的法治教育主题班队会,那么在法治教育目标的设置上还要有不同层次的要求:同一法治教育内容在不同年级教学中要有不同层次的要求,体现出法治教育的螺旋式上升;针对同一年级不同班级学生不同方面的要求也要有层次的划分,要因材施教,体现法治教育主题班队会的针对性。
法治主题班队会的教学目标较国家课程的教学目标,还要体现活动过程中的动态变化。比如,有老师设计了“单车的‘共享’与‘共治’”法治主题班会活动。在活动目标中,除了有“通过思考共享单车面对的法律困境,从而进一步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的知识能力目标,还特别强调了“通过调查问卷和采访,了解共享单车目前的使用状况及所面临的问题;通过案例分析探讨,进一步明白法律在共享单车事件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交流与讨论,发散思维提出具体的方案共治共享单车”,充分体现了活动课的目标特点。
2.法治主题班队会的准备工作
一堂高效的法治主题班队会,需要若干方面的基础。
(1)教师的法治素养积淀。
收集与积累法治素材是教师开好法治主题班队会必须具备的能力,法治素材的积累也是教师开好法治主题班队会不可逾越的准备阶段。这就需要班主任(辅导员)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学会用法律的视角观察、分析社会生活中的现象,随时捕捉学生身边的法律问题。针对收集到的法律素材,教师要能够进行法理分析与论证,而不仅仅是会做法律案例的陈述、法律规范的引用。比如,开展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班队会时,教师需要的法律知识储备如下: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案例;明确校园欺凌的特点;知道中国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律规范;了解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可能触犯的法律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明确学生该如何远离欺凌,保护自己;等等。
(2)充分了解学生。
在法治主题班队会的活动中,教师要根据学生的需要设计自身的“讲”、学生的“学”以及自身和学生共同的体验活动。这样做的前提之一就是班主任要了解学生。也许有人会问,班主任不是最了解本班学生的吗?固然,班主任了解班级情况,但这绝不等同于班主任了解学生对法治主题班队会主题已有的认知。因此,班主任有必要针对每一次班队会的法治主题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相关法律知识储备,了解学生参与活动时可能会出现的心理活动,帮助学生做好心理准备。在调动学生积极参与班队会的过程中,学生年龄的特点和学生的心理是教师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比如在“拒绝欺凌,健康成长”主题班会中,有教师为了让学生感受“真实”的校园欺凌,设置了这样的情境活动:由学生分别扮演欺凌者、被欺凌者及旁观者,并分组表演这三者的体验。然而,实际上,欺凌者与被欺凌者是同性别的时候,学生表演还比较自然,欺凌者与被欺凌者是异性时,学生表演起来就放不开了。初二的学生正值青春期,男女生一起表演校园欺凌,怎么也放不开,有肢体碰触不是,不碰也不是。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就是教师在做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题班会设计时对学生了解不充分,忽视了学生的心理特点。
(3)做好物质准备。
开展中队课,首先要准备好队旗;唱队歌需要播放伴奏录音,为此要准备好电脑、录音机、话筒等所需物品;为保证中队课的顺利进行,会场布置要突出主题、风格美观大方。教室要布置合理:学生座位可以围成一个圆圈,也可分成几个小组,这样可以使气氛更为活跃,也便于小队成员间合作与交流。教师可以在教室前面的黑板上用艺术字书写主题,既展示此次队会主题,又烘托气氛。
至于班会,则可以根据组织形式,布置好教室,营造与主题内容相应的氛围;通常法治主题班会要使用多媒体手段,还要准备好所需的媒体介质和硬件设施,如电脑、投影仪等,并要仔细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www.xing528.com)
法治主题班队会的主题不同,活动的方式不同,所需的物质材料也会有所不同。无论如何,学生都要积极地投入素材的收集、物品的筹备、场景的布置、氛围的营造中,使班会的准备过程成为自身受教育、受锻炼和发展能力的过程,延展和扩大班会的教育作用。
(4)法治主题班队会参加人员的协调。
法治主题班队会在主题确定以后,以班级为单位,由师生共同参与、共同展开。由于法律专业出身的班主任不多,教师可以考虑充分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在班队会的组织实施过程中,班主任可以而且有必要邀请法律界人士参与。2017 年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其中就有以法律进学校为载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比如,北京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实验小学就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聘请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艾明法官作为校外辅导员,经常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参加法治主题队会,以法官说法的形式,为少先队员们释法。如果班队会要邀请家长或者其他年级的学生代表参加,那么班主任也要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3.法治主题班队会实施的方式方法
法治主题班队会的实施,应是一节“生本课堂”的典范,成为学生全员全程参与的课堂。鲁洁教授说:“德育不是预设的,在很大程度上它是生成性的活动,是在偶然无序的人与人的交往中生成的。”[16]因此,法治主题班队会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可以通过情境创设,采用小组合作、体验式、自主探究等多种方式方法,让学生在法治主题班队会上创设的多个活动中体验、感悟法治的意义。
(1) 参与式。
法治主题班队会在实施过程中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和学习中的实践性,因此,广泛参与是其开展的重点。法治主题班队会中,每一位同学都应该是受教育者(“他教”与“自教”相结合),而不是旁观者。只有亲自参与,投入自己的精力和情感,才会融入其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因而广泛参与是主题班会实施过程中的重点。要让所有学生在班会运作、开展过程中都有事可做、有责可负,才能达到教育目的。一般来说,参与式主题班会的组织形式包括头脑风暴、角色扮演、辩论、小组讨论、法治情景短剧等多种方法,采用“角色扮演法”,活跃班会氛围,寓教于乐。角色扮演是将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编成剧本,要求学生在剧中扮演特定角色,这种方法能够改变教师“一言堂”的班会形式,让学生成为班队会的主角,又能让学生在对不同角色的扮演中增加体验,受到教育。
活动体验法是指通过组织让全班或部分学生完成一定任务的活动,用模拟或真实的场景、行为、结果来让学生获得相关法律知识技能与情感体验的方法。体验式教学重视学生的直接经验,强调让学生亲历实践活动,如在上文提到的“拒绝欺凌,健康成长”主题班会中,教师为了学生感受“真实”的校园欺凌,采用了角色扮演的体验式教学,由学生分别扮演欺凌者、被欺凌者及旁观者,并分组表演,由记录员观察记录上述角色的表现。由于有的学生形象上适合扮演欺凌者,反之,有的学生形象上更像被欺凌者,一旦角色固定,表演之后学生就有可能被贴上“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的标签。本次主题活动设计中的亮点之一就是教师设计了欺凌者与被欺凌者互换角色的环节,让学生既体验欺凌者的感受,又体验被欺凌者的感受。在角色扮演之余,学生要思考并回答教师在PPT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如“作为被欺凌者,你有什么感受?”“你觉得自己为什么会遭受欺凌?”“你想怎样应对这种欺凌行为?”。这样设计的目的是让学生在体验后,针对如何处理现实中可能遇到的校园欺凌问题进行全班讨论,从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等多角度分析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以及防范校园欺凌的具体办法。在学生进行角色扮演、体验感悟之后,班主任还设计了这样的反思活动—在“拒绝欺凌,健康成长”承诺书上签名;成立班级“校园欺凌应急小组”,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体现了学生本位,实现了学生自治。
小组活动法就是围绕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需要完成的任务),让学生根据一定规则(如按小队、按个人兴趣)组成活动小组,对于可以拓宽学生视野,通过合作可以更好地理解教育的内容,分小组进行讨论,让学生在老师的协调、启发、监督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合作解决一个问题(或完成一项任务)。采用小组合作方式,学生将全部参与进活动中,每个人都成为课堂的主人,自由表达各自的观点,这种相互交流的方式有助于学生通过思维的碰撞迸发智慧的火花;这样学生也有更多机会展示自身的能力,同时能学会倾听他人意见,学会合作,培养团队精神。
(2)实践探究式。
这种方法就是将学生生活中的问题与困惑引入课堂,教师在给予基本价值导向的同时,引导学生直面问题;学生通过调查、讨论或辩论等形式提升认识,修正自己的观点,从而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更为理智的行为选择。
这种社会实践方法要求在活动前做充分准备,了解相关知识,在活动中掌握知识、训练技能、体验角色,在活动后谈感受、做汇报,相互交流,加深理解。实践探究式通常的活动流程如图4-5。
图4-5 实践探究式活动流程图
学生由此能够通过参与对社会上某一情况的调查、采访,统计、分析,认识身边的法律规范,感受法律的存在,学会判断、分析和选择,最终由认知到实践,养成尊法守法行为习惯。
(三)法治主题班队会的总结提升策略
在法治主题班队会结束之前,班主任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对班队会的成果加以总结提炼,从而深化和提升主题。总结提升是法治主题班队会必不可少的环节,是点睛之笔,经过提升以后的班队会主题将更鲜明,学生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班队会要达成的目标,这也是检验法治主题班队会中教师是否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通过这节课,我们知道,共享单车不仅是方便出行的工具,也是城市文明的一面镜子,骑车事小,文明事大。我希望我们的同学们,能够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见到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停放好,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同时主动提醒那些不符合骑行条件的朋友不要骑共享单车,以免造成意外伤害。当下是一个共享的时代,共享资源、共享网络、共享知识的情况比比皆是,我们鼓励、提倡这种与时俱进的共享思维,但是作为小学生,也要牢记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每一位公民最为基本的要求。
这是北京明远教育书院实验小学法治主题班会“共享单车与法治”在引导学生梳理回顾新知之后的总结提升。从中可以看出,教师没有生硬地提出规范和要求,而是对活动进行了全面的概括总结,重申主题内涵,以强化学生对主题的认识,凸显主题的教育意义,同时深化、提炼主题,形成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不是教师灌输而成的,而是学生通过参与、思考和感悟,从内心生发出来的。总结提升能够实现价值引领、引导学生践行法治主题班会的教育目的。
【注释】
[1]西方法谚。
[2]邱本:《法谚是浓缩的意蕴》,《法制资讯》2012 年第9 期。
[3]埋儿奉母,讲的是古代有个叫郭巨的人,当年分家产的时候,他把家产都分给了两个弟弟,自己守护着母亲,并且对母亲非常孝顺。后来因为家境贫困,妻子又生了一个男孩,郭巨担心,如果他们把钱用来供养孩子,就会影响对母亲的供养,于是就和妻子商议:不如亲手埋掉自己的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夫妻双方在挖坑时,挖到了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双方得到黄金,回家既孝敬了母亲,也养活了孩子。
[4]中国广播网:《安徽六安现埋儿奉母公益广告 市民称文化糟粕》,2014 年10 月26 日,http://news.sina.com.cn/c/2014-10-26/082131046291.shtml。
[5]冯玉军:《衙门里这些事儿》,法律出版社,2007,序言。
[6]体现了法的对象效力之属地主义原则。
[7]佛山小悦悦案:2011 年10 月13 日下午5 时30 分,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货柜车碾过。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事件发生后几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都选择离开。最后,一位拾荒的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2011 年10 月21 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0 时32 分离世。
[8]《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s)是关于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免除责任的法律条文。美国联邦和各州的法律中都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有的叫《善良的撒玛利亚人法》,有的被称为《无偿施救者保护法》。
[9]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 年11 月8 日公布,1989 年3 月1 日起施行。
[10]程念祖,素质班的负责人。
[11]于晓丽、高云鹏:《“模拟法庭”课程设置分析》,《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 年第4 期。
[12]帕特里夏·尤伊克等:《日常生活与法律》,陆益龙译,商务印书馆,2015,第32 页。
[13]质证意见一般从证据真实性和证明内容两方面说。
[14]顾明远:《教育大辞典》(第1 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第274 页。
[15]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第132 页。
[16]王新屏:《主题班会课程,让德育回归生活》,《中国德育》2016 年第20 期,第65—6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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