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4.2.1 企业集团保险管理中的主要风险点

4.2.1 企业集团保险管理中的主要风险点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硫酸是主要生产原材料,无明确警示,存在员工烫伤风险。如若这些人员在厂区内发生意外,企业将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

4.2.1 企业集团保险管理中的主要风险点

集团下属共七大专业公司,分别为油气、农化、装备、蓝星、昊华、橡胶新材料,七大专业公司的风险虽然都有共同类似的风险,但实际上在风险评估方面,因为专业公司所属的行业不同,也就会有风险点的侧重的不同。通过对企业实地查勘,发现共计有火灾爆炸风险、电力安全风险、业务中断风险、厂区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环境污染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制度风险、合同管理风险、责任风险、新建工程风险、建安工程合同风险、货运运输风险、代管责任风险、汽车责任风险、道德犯罪风险等15类风险。

一、火灾爆炸风险

1.包装仓库发现随意摆放油墨危险品,没有指定的安全存放处,且没有符合设计规范的危险品仓库。

2.煤气管道靠近总变电所,存在火灾爆炸隐患。

3.柴油罐电气设备不合乎安全规格,如使用刀闸开关,存在火灾风险。

4.轻油罐区排水口常开,应常关,防止意外发生时柴油外泄,造成更大的损失,轻油罐区电气设备不合乎安全规格,如使用刀闸开关,存在火灾风险。

5.电气线路老化、接线混乱和松脱,极易发生电线短路,存在较高的火灾隐患。

6.电气设备部分接线点温度偏高,存在较高的火灾隐患。

7.压缩气瓶储存不合乎安全规定,如部分乙炔气瓶的放置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旦倾倒容易造成爆炸等事故,存在火灾爆炸风险。

8.消防水系统控制阀处于常开状态,但消防水系统的控制阀门欠缺,用链条锁住。

9.消防设备欠缺维护计划,如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起动气瓶没有连接上、手提灭火器压力过低未检验、手提灭火器摆放位置不适当、室内外消防栓欠缺水带、消防水炮破损、室外消防系统开关阀门锈蚀严重等,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另外还存在室外消防栓欠缺把手的现象。

10.消防保护不充分,大部分建筑物和控制室没有安装烟感或温感等火灾探测设备;除了罐区外,厂区欠缺手动报警器,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11.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系统被设置为“手动”模式,一旦发生紧急事故,消防设备不能及时自动开启,延误自救时机,且目前没有进行消防泵的性能测试。

12.罐区和成品仓库侧门旁边有大量的杂草,一旦发生火灾有可能蔓延到罐区和仓库造成损失。

13.火灾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防火演练。

二、电力安全风险

1.临时用电不按规定向电力管理部门申报,部分生产车间接线不良,存在电力安全隐患。

2.电器系统没有进行红外热成像扫描和绝缘油气体分析。

3.变压器互相欠缺防火防爆分隔,存在较高的停电和火灾隐患。

4.电气设备部分接线点温度偏高,存在电力安全风险。

5.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电力安全风险。

三、业务中断风险

1.集团下属大多数企业具备化工行业企业特点,生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产品,生产周期长,对关键设备依赖性强。企业的蒸汽管道、关键动力设备以及原材料储存区域、生产装置一旦因供电、供水、供气中断,操作失误、人为破坏、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等原因,将会为企业带来营业中断的危险。

2.没有严格的对于零备件和库存量的评估,存在业务中断风险。

四、厂区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1.生产车间内的吊钩没有使用安全防滑落保护,存在重物坠落砸伤人员的风险。

2.机修车间的维修机器欠缺安全防护装置,如砂轮,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3.现场对危险品管理缺乏明示和警示的标牌,应张贴物料安全数据表,加强化学品的管理。如硫酸是主要生产原材料,无明确警示,存在员工烫伤风险。

4.紧急预案制度存在改进的空间,例如更加细化风险的应急预案,各重要车间和监控中心应备有紧急预案备份,应加强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培训。

5.欠缺紧急应变中心和紧急集中点及现场指示标志,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6.高空作业时未使用安全带,工作平台存在安全隐患。

7.安全生产培训应加强,员工没有适当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安全鞋,安全帽等,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8.蒸汽管道欠缺隔温层或隔温层破损,存在烫伤风险且不合乎环保要求;

9.厂区和生活区划分不清晰。生产区风险比较高,容易发生意外,存在第三者责任的风险,应加设厂区闸门和监控。(www.xing528.com)

10.现场安全、消防,要害部门的设备和管理及企业更新改造升级换代不能紧密衔接。

11.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环境污染风险

1.工厂在生产过程中需排放有毒气体和废水,如有泄漏,工厂面临着由于环境污染而导致的相关责任风险。

2.储罐未有安全防泄漏措施,如废水罐等,部分废弃物的处理不当,排水沟堵塞,存在环境保护风险。

3.液氯罐支架底部出现裂缝现象;储罐安全防泄漏措施未达标。

4.有毒有害气体存在泄漏风险;有害物质未有效处理。

5.部分工厂主要生产钛白粉,原材料是钛矿和硫酸,环境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和噪音。工厂在生产过程中难免会有粉尘泄漏和产生噪声,存在环境污染责任风险。

六、制度风险

1.企业安全管理执行不同时期的标准,存在隐患。

2.企业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细化。如岗位职责制度,原则性制度较多,实施的细则较少,能够量化操作的制度、办法、细则及规定较少;在流程制定过程中,配合以操作、动作、细节的规范较少。

3.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的执行与检查,存在着执行不彻底,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

七、自然灾害风险

我国是一个幅域非常辽阔的国度,在我国的疆域内的地形、地貌、地质也非常复杂。我国区域内共有23条地震带,地震风险非常突出;根据中国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危害程度分布图显示,台风沿我国东南沿海顺平缓地带及狭长通道向我国内陆次第推进,对这些区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重大损害;我国水文洪水巨灾危害程度分布图显现,洪水危害因地势而异,主要危害于盆地、江河流域及南北走向山脉附近的盆地及平原。如若叠加上述三大自然灾害分布图,可以发现中国化工1 006.48亿元人民币的实物资产,95%以上分布在三大自然灾害区域内。

八、合同管理风险

在企业以甲方身份签订各类合同中,由于没有规范的格式或文本合同,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中对乙方自我保护条件约束不够,造成企业遭受损失时无法全部挽回损失。

九、责任风险

由于集团绝大多数企业是生产型企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有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如若这些人员在厂区内发生意外,企业将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发生液体渗漏及有害气体外泄,对厂区外的群众造成人身及财产的损失,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定赔偿责任。

由于国家对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曾进行过调整,工伤保险保障责任区域狭小,而集团下属企业在对雇员应承担的责任认识不充分,绝大多少企业没有化解此风险,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将承担全部法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缺乏对于因产品的缺陷致使消费者或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评估。在所统计的企业中,有近50%的企业没有对该风险进行评估。在进行过风险评估的企业中,有近90%的企业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产品责任风险应对策略或因过分考虑成本或怀有侥幸心理,没有进行保险转移。

十、新建工程的风险

在建筑安装工程中存在施工质量巨大隐患,如某企业液化气球形罐地基下沉下陷,已经严重威胁到球形罐支柱。照明线路的铺设是以无绝缘保护的角铁作为穿线管、照明灯没有选用防爆灯,而且灯架不稳,随风摇摆,随时可能撞击铁架,产生电火花;在雨水充沛地区使用电缆地沟,致使有漏电、短路等造成电网瘫痪的风险;乙方在施工时,为赶工期不计算工程材料的释放期,致使完工后的工程寿命及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对于施工图纸的审核,未能联系实际操作,进行终审,造成完工后的整套装置存在不便于操作和维修等问题。

十一、建安工程合同风险

在下属企业施工合同中,虽然规定了施工期间施工方人员、财产以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也在工程预算中列出了保险费的科目,但由于对乙方所购买的险种,企业现在没有专业的人员进行甄别,将会出现乙方为了节约成本、增加利润不购买保险,或象征性地购买保险,并未转移企业在建安工期间所需要转嫁的风险。

十二、货物运输风险

集团下属的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投保货物运输保险,企业认为货物运输的财产风险和公众责任风险是由承运人承担的,而目前这些企业采用的都是企业自制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并没有明确承运人应承担财产及公众责任风险的约定。在选用承运人的过程中,一部分企业选用的是“关系运输”,即原主辅分离或改制后,成立的运输公司;或是当地市场通过比价,选用的运输公司;甚至使用的是货物运输信息部提供的运输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企业在采购原料时,自向销售方发送要约后,即有可能被法律认定为物权已经转移。所以在整个物流过程中,集团公司都可能面临运输货物财产本身的损失和公众责任的风险。

十三、代管责任风险

经对集团下属企业的调研发现,我们企业存在客户已付款但未即时提走产品,以及代客户运输时产品暂存和代客户运输并代办保价、保险的情况较多。在此情况下,我们企业承担着法律规定的代管责任,在这一环节中,一旦此类财产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物质损失以及公众责任损失,我们的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类风险责任巨大。《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在我们调研中,发现有些企业在代管财产,代办运输及保价保险时,没有书面委托,不明晰代管、代办的责任与义务。甚至有的企业在为客户代管、代办的时候,在没有获得委托人授权、签章的情况下,即代客户缴纳保价、保险费用,而且对所购买保险的保障范围以及所能起到的风险转嫁作用并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事故,企业承担的责任是显而易见的。

十四、汽车责任风险

通过对136家企业的风险信息问卷的调查和现场查勘,了解到目前油管、铁路、油船等转送二级石化产品的使用状况、车辆的投保状况、驾驶人员的年龄、经验、培训、执照等情况,共发现风险点如下:厂区道路交汇点欠缺安全标志和监控,欠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厂区道路没有明显的车道、铁道和人道的区分,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外来车辆欠缺监控管理,存在厂区交通安全和第三者责任风险。

十五、道德犯罪风险

根据调查表和现场的风险查勘,中国化工下属企业大部分属于化工和大型设备制造行业,设备和产品的被盗风险不高,加上具备了良好的安保组织和人力,大部分企业对外来人员的出入都有记录和检查。但仍发现有些区域的监控措施存在问题,需要改善,如在工厂区域,由于公司员工众多,在同一个区域内有多个分厂在运转。在人员进出控制上有必要做一些改进,以辨别和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或另一个分厂的员工随意进入到其他分厂或者办公区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