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准费率
中国化工统一保险的基准费率以2009年招标费率作为执行标准。
二、费率浮动的原则
1.采取浮动费率制是为了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相关的保险监管法规。
2.费率浮动是依据该企业第一个统一保险年度各险种项下支付的保费与出险频度、损失程度综合考虑进行浮动。
3.浮动费率制是体现不同企业对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的差异,执行浮动费率有利于各企业提高对风险管理与控制的认识,要求企业强化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
4.本办法中涉及的费率浮动原则是在原承保其他条件相对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若承保条件发生重要变化时,所需增加的费率不属于本办法调整的范围,需另行根据企业要求的实际情况与保险人协商是否能够承保或需要增加费率。
三、费率浮动办法
1.以满期保单损失频度与程度作为费率浮动的计算依据。
2.费率浮动的条件:(www.xing528.com)
(1)单险种、单起保险事故、简单赔付率达到70%即到达费率上浮条件。
(2)单险种、多起保险事故、简单综合赔付率达到65%且事故发生笔数达到2起,即到达费率上浮条件。
(3)多险种、多起保险事故、简单赔付率达到65%,即到达费率上浮条件。
四、其他
1.费率上浮幅度以企业上年度已出单的统一保险费率为基础上浮。
2.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费率浮动幅度调整时,减半执行。
3.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或多项浮动费率调整政策时,执行其中调整幅度低的费率。
4.对于特殊险种,如受国际市场排分价格直接影响的个别险种,若国际再保险市场排分价格高于统一保险价格,将力争维持原保险条件和费率不变。
5.对保监会要求上浮费率的行业,如电厂财产一切险、机损险;52家石油、化工类企业财产一切险,按保监会费率监管的要求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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