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统一保险共保体招标工作于2010年1月18日完成。本次招标是通过向国内综合评议优秀的8家保险公司发出邀标函,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参与下,严格按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进行。经对投标人就集团统一保险方案响应程度综合评判,共包括4个共性险种、12个个性险种,从中选择出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国寿财险为本次集团招标的统一保险共保体成员,其中平安财险为首席承保人,即出单公司。共保体将在集团公司统一保险办公室和保险经纪公司的协调下,对集团所属企业进行统一承保、统一理赔、统一服务。
2011年中国化工统保共保体主承保人变更为太平洋财险,其余成员为平安财险、国寿财险。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纯风险损失率》要求及考虑2010年集团所属企业出险赔付情况,部分企业2011年统保财产一切险费率将有所上调,其他险种费率仍执行2010年统保费率不变。调费企业范围包括炼油和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2010年出险频度高、损失大的企业。
中国化工于2012年对统保方案进行第一次完善与修订,增加相关保险方案及服务考核要求。同年确定共保体主承保人为平安财险,其他成员为太平洋财险和国寿财险。
2014年集团再次对统一保险方案进行完善与修订,在保险服务协议、统一保险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均增加了新的保险方案,调整了包括产品责任险、货物运输险等部分险种费率,进一步扩大了企业财产、人员、责任的风险保障范围及相关服务的要求、考核办法。根据各保险人对2014年新设计的中国化工统一保险方案响应程度及优惠条件,确定共保体主承保人为平安财险,其他成员为太平洋财险和国寿财险。
2015年中国化工的共保体成员组成,根据各保险人在保监会网站上的各项排名以及对2015年新设计的中国化工统一保险方案响应程度及优惠条件,经集团研究确定由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阳光财险三家公司组成。为体现服务竞争,集团公司将内部业务按专业公司一分为二,分别由A、B共保体分别承保。其中A共保体由人保财险主承保,太平洋财险、阳光财险共保,负责昊华、蓝星、农化三家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统一保险工作,人保财险出具保单;B共保体由太平洋财险主承保,人保财险、阳光财险共保,负责橡胶、油气、装备及其他直属单位的统一保险工作,太平洋财险出具保单。(www.xing528.com)
2016年延续了双共保体制。为做好2016年统保工作,集团公司统保办对以往险种设定、保险方案、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明确了投保、理赔、风控及工作质量评比等的具体要求。
通过两年双共保体运行,2017年合并共保体,由太平洋财险主承保,共保体成员包括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管理制度,结合各级企业风险变化动态,集团公司统保办在2016年统一保险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安全生产责任险和环境污染责任险。
2018年延续2017年共保模式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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