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悚片起源于犯罪小说模式,主人公是受害者或受威胁的个体,描绘并传递出极度逼真的紧张情绪,刻画了一种失衡的以及高度存在主义的世界观。鲁宾则称“惊悚”是一个广泛的标签,很容易将自身系于间谍、恐怖以及犯罪电影的诸多子类型,它作为一个附属,能与特定类型联合:心理的、超自然的、法律的等。
德里·查尔斯在《悬疑惊悚片》(2009)一书中,引用了爱伦坡的“侦探小说的三角形”来阐述犯罪电影的三种常见原型:侦探、罪犯、受害者。聚焦于罪犯的叙事,通常构成了黑帮片;聚焦于侦探的故事,构成了硬汉侦探片;而三角形的第三点——受害者,经典类型较少利用,这也是惊悚片作为一种现代形式找到自己空间的所在。斯图尔特·卡明斯基认为,在一部惊悚片中,“认同不是赋予了掌控的男人,而是赋予了被追踪的男人”。
惊悚叙事严重依赖主人公与威胁者的相遇,时代自身就是共谋,有时使用侦探片的调查手段来揭开真相、克服威胁。惊悚片必须实现明确的目标——制造惊悚,使观众产生紧张情绪。主人公置身于一种极度危机的情形中,试图恢复控制,因此遭受了恐惧、焦虑甚至妄想的状态。政治惊悚片很好地例证了这一点:人物被跟踪、追逐或监视。情绪的“不胜负荷”是惊悚片的第三个要素:世界被扭曲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无意义的混乱的现代生活,一个没有可靠道德准则的世界,人物与先前的社区、习惯、传统与宗教的稳定关系被切断。政治惊悚片的叙事尤其感兴趣于传递这一失衡感,如此失衡的状态引发了人物与观众的脆弱感。(www.xing528.com)
正常与超常的并置将人物掷入一种陌生情境,“学习”因此成为惊悚剧情的基本元素,尤其在需要识别谁可以信任、谁值得怀疑的时候。这就是俗称“离水之鱼”(fish-out-of-water)的一种典型人物。综合而言,惊悚片是一种从受害者视角处理犯罪故事的类型,一个受威胁的人物将观众带入过山车般的紧张情绪中,面对正常世界与特殊环境之间的冲突,主人公为了存活要学会一套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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