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实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应采取“逐卷审阅→登记分析→补充完善→整理归档→总结提高”的步骤方法进行。
1.逐卷审阅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审核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对本单位管理的现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逐卷审阅,逐页鉴别,逐项核对。一要看干部人事档案中所存放的档案材料是否出现“张冠李戴”“错装混装”材料的现象,尤其要注意是否存在同姓名但不属于同一个人的档案材料;如果发现错误要及时予以纠正归位。二要查看档案内容是否有故意涂改的现象,尤其要主动关注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的情况。三要审查档案中是否存有不真实的档案材料;对这类问题,既要分析档案材料的原始记录,还要综合分析档案材料之间的记载关联性,必要时要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四要结合干部本人的最新任免材料和履历材料记载信息,采用反向倒查的方法审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以及档案材料之间的关联信息和相互印证情况。[3]
2.登记分析
针对逐卷审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地做好登记,为后期分析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因各个单位实际情况差异,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也会千差万别。为了便于后期补充完善档案材料,应从缺少档案材料、档案材料手续不完备两个方面进行详细登记;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应该在核实准确的基础上进行分门别类和及时汇总,登记造册并认真分析,弄清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按照要求拟定出切实可行的初步处理意见和方案。
3.补充完善
补充完善是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如果档案内缺少材料,要根据缺失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进行补充完善,可采用收集、复制、重新制作等办法处理。
(1)补充收集。从材料形成部门入手补充收集是主要渠道。通过沿着材料流转途径查找,应尽可能收集补充档案材料原件,既能保持档案材料的历史原貌,又能够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一是对存放在其他地方以及能够查找到原件并可以归档的档案材料,应积极追要收集,如《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学历学位材料、审计材料等。二是对确实无法找到的,可以通过文书档案或其他存有材料原件的地方进行复制。如果在历史上因为特殊原因,工作中没有形成材料,可以用性质和记载内容相同的替代材料代替,不主张重新制作。如有的单位在办理干部任免事项时没有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可以用任职通知或其他任免的复制件代替。三是对必须重新制作的档案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制作填写,如补填1999版的《干部履历表》要按填表说明填写,补填《入党志愿书》要按照中组部有关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填写。(www.xing528.com)
(2)对于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能够补充的手续要在确保补制的档案信息真实的前提下,补充完善相应手续。
(3)所有复制、补充制作的档案材料以及补充完善的档案材料,都要注明复制、补制标识和复制、补制时间。
4.整理归档
整理干部人事档案过程中,需要认真审核档案材料,主要是看有无明显错误和不符合规定的地方。针对审核中发现的档案材料分类错误、目录填写错误、材料排列顺序错误等问题,要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要求,及时予以改正。同时,要在认真鉴别的基础上,及时规范地将补充收集的档案材料归档,并进行一次全面复核,避免遗漏问题。
5.总结提高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进行问题类型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研究,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总结工作经验,提炼规律性的东西。一要将登记制度贯穿始终,既要登记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又要对补充收集、复制、重新制作的档案材料和补办的各种手续以及其他的整改措施进行认真登记,确保每一份档案材料来源清楚,去向可查和责任明确。二要持续跟踪各种问题的处理结果,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立办立改,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注意把握时间进度和进展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尽早解决问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