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是指档案利用者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去查阅所需要了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做好查阅是提供利用的主要工作任务。档案工作部门首先需要提供固定的查阅场所,选择宽敞明亮、环境舒适的地方作为档案查阅室,做到档案查阅室与档案库房、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三室分开;其次要配备适当的桌椅和服务设备,为查阅档案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查阅情形
因工作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查阅干部人事档案:[10]
2.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
3.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4.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
5.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
6.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7.其他因工作需要利用的事项。
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二)查阅程序(www.xing528.com)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查阅单位应如实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程序报单位负责同志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
2.查阅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均为党员。
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审批。
4.在规定时限内查阅。
(三)查阅纪律要求
在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一定的查阅纪律和要求:
1.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11]
2.档案管理单位,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严禁违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3.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查阅注意事项。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涂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严禁查阅者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开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对于违反相关查阅规定和纪律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4.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干部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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