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和维护科学合理的档案存放秩序,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建设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加强库房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档案数量较少的单位,也应当设置专用房间保管档案。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办公场所应当分开。”[28]
(一)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工作的要求
1.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防”是指如何预防干部人事档案损毁的问题,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工作应该做到“四不”,即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材料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29]“治”是指档案损坏之后如何进行处治的问题,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工作要做到“四早”,即早发现、早汇报、早抢救、早根治。“防”是保管工作中的根本性问题,是主导方面;“治”是保管工作中的补充,二者之间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2.安全保密,便于查找
只有坚持贯彻“安全保密,便于查找”这一核心原则,才能保障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与实用性。“安全保密”强调的是单位干部的个人档案资料必须予以集中统一保管,要求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理念,从而确保档案实体和内容信息的安全。“便于查找”即方便查询利用,强调的是干部人事档案要科学管理、有序排列和便于利用,高效优质地服务干部人事工作及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安全保密与便于查找,两者相辅相成、有机联系,不能彼此对立或过分强调哪一个方面。
3.加强重点,照顾一般
档案安全问题无从不在,诱发因素复杂多样。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工作,要在全面分析、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干部人群、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防治,突出对薄弱领域、特殊时段的防治,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密切关注形式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应对,做到全面覆盖、重点施策。[30]
4.立足长远,保证当前
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其目的是实现档案能够长久地为党和国家、社会服务。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工作,不但应该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同时还应该确保档案使用的便利,必须同时兼顾档案的安全与实用。所以,要正确处理保管与利用的关系,不能片面强调保护档案,也不能不顾及档案的保护,而是既要立足长远利用,又要便于当前利用。
(二)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工作的措施
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工作需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密切关注影响档案安全的各种风险因素,完善档案安全保护措施,积极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保护体系,[31]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措施上到位。具体措施如下:
1.人防措施
人防措施,是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队伍是决定档案安全的第一位因素。干部人事档案事业发展的根本力量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求档案人员始终把档案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树立“安全第一”的要求,始终紧绷档案安全这根弦,处处讲安全,时时抓安全,想方设法保安全,不允许存在一丝一毫的松懈和疏忽大意,拒绝任何意外事故的发生,尽最大限度将风险将至最小。因此,要把管好档案队伍作为管好档案的前提和保证。(www.xing528.com)
2.物防措施
物防措施,是指实现干部方案科学有效保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要想将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落实在地,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作保证,否则是难以做好这项工作的。基本的物质条件包括:档案库房、档案装具、档案设备、包装材料和消耗品等。这些物质条件共同为干部人事档案创造良好的环境,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部门,要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的档案柜。库房面积每千卷需20至25平方米。库房内应设置空调、去湿、灭火等设备。[32]
(2)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要求: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5%)。
(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部门,要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做到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办公场所“三室分开”;档案数量较少的单位,也应当设置专用房间保管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卷盒、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均应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统一制作。
3.技防措施
技防措施,是指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所需要的技术手段,包括安装必要的安防设备设施,同时还应该围绕档案实体安全、存储介质安全、信息系统安全等开展的科学研究,进一步增强科技对档案安全的支撑作用。技防措施可以说是人防措施和物防措施的延伸、补充和加强,三者结合共同构筑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防控体系。
(1)保管干部人事档案,应建立严格的档案保管保护、保密、登记、统计、转递等一系列的全面制度,防止档案损坏、丢失和泄密。每年固定时间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要树立前沿意识和先进理念,不断地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从而提高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的效率;要经常定期核查档案的保管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主管领导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如发生档案安全问题,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干部人事档案要按照有关规定集中统一保管,严禁个人私自保管他人人事档案。对违犯者,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等规定依规依法处理。
(4)干部档案保管工作所需必要的设备和业务经费,应单独立项,列入本地区本部门预算统筹解决。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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