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
1.公司债券的概念
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在不增加股本的情况下聚集资金,提高股本创值能力的一个主要方式就是发放公司债券。公司债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银行贷款;另一种是发行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要式证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有不同的法律特征,两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性质不同。股票表示的是股东权,是股权凭证;债券表示的是债权,是债权凭证。
(2)收益不同。股票持有人是从公司利润中分取股息红利;债券持有人则不论公司是否赢利,都有权依事先约定的利率计取利息。
(3)承担的风险不同。债券持有人承担的风险相对于股票持有人要小。
(4)对公司经营管理享有的权利不同。股票持有人可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债券持有人则无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2.公司债券的种类
依照不同标准,对公司债券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债券。无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在公司债券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债券。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不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这种公司债券在发行时规定了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条件与办法,当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拥有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选择权。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并制定具体的转换办法,然后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目前,在我国只有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能够发行以人民币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字样。不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凡在发行时未作出转换约定的,均为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
1.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法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并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3.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
(1)由公司的权力机构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应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务院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投资部门做出决定。
(2)报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对已做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公司债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款项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登记证明。
②公司章程。
③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④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应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审批决定。
(3)公告公司债券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①公司名称。
②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③债券的利率。
④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⑤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⑥公司净资产额。
⑦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⑧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www.xing528.com)
(4)公司债券的承销。获准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与承销机构确定并签订承销协议。
(5)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公司债券存根簿是公司掌握债券持有人基本情况的公司内部文件,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债券存根簿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②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③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④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依法转让,公司债券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自己约定。
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转让或者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上。无记名债券的转让手续较为简单,只需由债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要转让的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关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财务会计报告制度;二是收益分配制度。
(一)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对于上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还应制作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向外报送的年度会计报告必须依法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人员签署。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公司财务报告及时送交公司各个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
公司应当按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缴纳所得税。
(4)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列入公司得法定公积金,并提取税后利润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的不可再提取。
(5)根据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特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2.公积金及其用途
(1)公积金的用途。公司的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公积金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用途:
①弥补亏损。公司的亏损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前的利润弥补,超过用所得税前利润弥补期限的仍未补足的亏损,可以用公司税后利润抵补,发生特大亏损,税后利润仍不足抵补的,可以用公司公积金抵补。
②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为了实现增加资本目的,可以将公积金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对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但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法律规定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
(2)公益金的用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3.关于公司会计账册的禁止性规定
公司的会计账册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连续地、系统地、全面地、综合地记录和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内容,并以相互联系的专门格式的账页组成的簿册。会计账册是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依据,也是合法分配公司利润的依据。保证会计账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和收益分配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关会计账册的操作规则,主要由会计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在我国当前的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把账外建账和公款私存作为逃避国家税收和审计监督的手段。这些做法也为企业抽逃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和个人贪污、集体私分开了方便之门。为了杜绝这类行为,《公司法》特别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册以外另立会计账册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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