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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方法及其实务操作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证据保全后,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质证,质证结束,即完成该证据的固定和开示之后,即可解除证据保全措施,留取相应的复制件存档备查。获取证据后遂以被告明宇公司侵犯专利权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万元。根据该规定可知,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

证据保全方法及其实务操作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根据不同的情况,会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不同的方法并制作笔录。

2019年新修正的《民事证据规定》第27条中新增加了一项:“在符合证据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证据持有人利益影响最小的保全措施。”前半句是要求法院在决定是否实施证据保全、实施何种保全措施之前对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做合法性和必要性审查;后半句证据保全利益影响最小化原则的规定,是诉讼经济原则的应有之义。在证据保全后,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质证,质证结束,即完成该证据的固定和开示之后,即可解除证据保全措施,留取相应的复制件存档备查。证据保全不同于财产保全,直到判决生效方可解除,甚至有些要转至执行程序继续保全。

【案例分析实训】

【案例 4.4】

【案情简介】

原告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主张其分别就“高顶驾驶室”和“驾驶室”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并在其后获得授权。原告在被告明宇汽配厂生产场地发现了大量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等并且这些模具被销往全国各地。后原告向法院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到明宇汽配厂的生产场地对明宇汽配厂生产车间用于生产被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夹具、冲压设备进行证据保全。获取证据后遂以被告明宇公司侵犯专利权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判决如下: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明宇汽配厂停止制造、销售侵犯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专利权的产品,销毁所有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夹具等;赔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www.xing528.com)

【思考问题】

请结合上述案例简要论述民事诉前保全程序的重要性。作为律师,我们应该如何帮助当事人恰当运用诉前保全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参考分析】

在该案中,原告要从被告处获取其实施侵权行为以及被告因实施侵权行为获取的利润的相关证据,但很多证据材料诸如被告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利润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报价单等,掌握在被告处且被告极易进行销毁。公民个人没有职权去获取,但法院可以对被告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像等措施去获取和固定证据,因此作为原告律师,要抓紧时间告诉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获取到证据。

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诉前证据保全申请需要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而在专利侵权案件中,作为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被告有实施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如请求保护的涉案专利有效状态证据,被控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根据200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的规定:“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根据该规定可知,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

作为律师,我们在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证据保全相关的咨询和建议时,应综合考量当事人证据资料收集保障的必要性、相对人或第三人参与程序的负担程度以及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等因素。在保障当事人利益时,既要第一时间确定救济方式,也要充分考虑救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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