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操作中,法规竞合与民事责任请求权的竞合在侵权纠纷法律关系中非常常见,律师需要掌握好竞合请求权的竞合,做出诉讼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一)法规竞合一般原理
法规竞合即责任竞合,即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数个法律或者数个法律条文,在法律适用时,选择适用该行为触犯的某一个法律条文同时排除其他法律条文适用,或者同时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的法律适用规则。简言之,法规竞合就是指行为单数而法律复数的情形。[1]
法规竞合可以分为冲突性法规竞合和非冲突性法规竞合两类,本章节主要阐述冲突性法规竞合中的民事责任请求权竞合。
(二)冲突性法规竞合
1.概念
冲突性法规竞合中的民事责任请求权竞合,是指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产生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而各项民事责任之间又互相冲突的现象。
2.特征
冲突性法规竞合中的民事责任请求权竞合具有以下几个特征:①民事责任的竞合是由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而导致的结果。②多个民事责任的产生系同一个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所致。③由这个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产生的数个民事责任之间存在相互冲突。(www.xing528.com)
3.形态
一般来说侵权责任请求权竞合的形态可以分为两类:
(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即同一个侵权行为,既引发了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又同时引发了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两个请求权的救济内容一致时,权利人仅能选择行使其中一个请求权。
(2)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责任竞合,即同一个侵权行为,既产生了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又同时产生了返还不当得利的请求权,此时根据情况行使权利。例如,影楼侵害客户肖像权产生的收益就属于不当得利,客户可以要求影楼返还该部分收益,同时可以要求影楼停止侵害行为等。
4.法律后果
冲突性法规竞合的民事责任请求权竞合归根结底系规范请求权的选择。构成侵权责任竞合,法律后果即由当事人自己选择请求权,最大程度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在代理原告起诉的侵权责任案件时,必须为原告选择正确的侵权责任请求权,最大程度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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